第零章:序!
世紀環球大廈。
沈旭站在大廈最頂層,他穿著黑色風衣,刺骨的風將衣服吹得啪啪作響。
45度角仰望天空,沈旭望著眼前美麗的景色,他輕微嘆息一聲,夕陽照耀下,他的背景顯得格外孤寂。
「要跳就跳,你裝啥憂鬱啊?每次自殺都來這招,我都看膩了。」一隻鸚鵡撲騰著翅膀,落到沈旭肩膀上,翻了個大白眼,剛剛那句話就是它說的。
「你這隻聒噪的丑鳥,給我閉嘴!」
「我憑本身嘲諷,你憑什麼讓我閉嘴,憑什麼?憑什麼?」
「懶得跟你說,別站在我肩膀上。」
「我憑本事站你肩膀,你憑什麼不讓我站?」
「風太大,剛剛我沒聽清,再說一遍?」沈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鸚鵡的脖子。
「我錯了,哥,對不起,打擾了!」鸚鵡面色一整,正經且嚴肅的說道。
「言歸正傳吧,這次你打算解鎖什麼姿勢?」鸚鵡又重新落到沈旭的肩膀上。
「背越空中迴旋吧?這樣比較刺激一點。」
「要我說你就來個超人式,跳出去的瞬間在空中大喊一聲變身!」
「滾!」沈旭滿頭黑線。
「要不然你來個鐵頭式?嘭的一聲白紅液體四溢,不僅刺激還能噁心噁心路人。」
沈旭:「......」
沈旭不想跟這隻丑鳥一般見識,他雙手張開,閉上眼睛,整個身體向下傾倒。
.........
「嘭!」
「啊啊啊!!」
尖叫聲在路邊響起,忽如其來從空中掉下個人,嚇壞了很多上下班的吃瓜群眾。
此時沈旭的模樣慘不忍睹,整個人摔成肉醬,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沈旭墜下時,鸚鵡也跟著下來,盤旋在半空中,審視著下面的眾人。
終於,它的目光定格在一位年輕金髮美女身上。
金髮美女的名字叫羅絲,她也是吃瓜群眾之一,不過她的膽子很大,事發之後立即衝上去拍了幾張照片。
看見手機里的照片,羅絲很滿足,回去批點馬賽克又可以在朋友圈引一波點贊。
只是下一刻,她感覺自己意識有些模糊,一個踉蹌栽倒在地,等她再次睜開眼后,她的瞳孔恢復清明。
羅絲低下頭,看著自己胸脯,又看了看遠處沈旭的屍體,微微嘆了口氣:「又是這樣。」
與此同時,鸚鵡也飛到羅絲的肩膀上,帶著一副自得的口吻道:「小樣,我就說我能在五分鐘內找到你。」
羅絲,不,應該說沈旭有些無奈的攤了攤手,他現在使用的是羅絲的身體,大量與羅絲相關的記憶湧現出來,沈旭也見怪不怪了。
拿著羅絲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開了間房,上去后沈旭倒頭就睡。
他絲毫沒有探索羅絲身體的興趣,別說女人,十年來他連大雕萌妹的身都上過,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淚,不足為外人道也!
他這種情況是十年前開始的,他是一個普通打工仔兼職網路作家,白天幹活到晚上八九點,回去后還要趕稿到凌晨兩三點,天天如此。
長期以來身體就吃不消了,終於有一天,他猝死了。
第二天醒來,沈旭發現自己沒死,但卻不再是自己的身體。
重生!
一個神奇的代名詞,
它可以使你變得強大,
使廢材變成天才,
甚至可以把女人變出小弟弟,成為不可言狀的人!
事實上,好像沒什麼失敗的人生是重生改變不了的。
他是一個網路作家,對網路的套路根本不陌生,沒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重生,他註定是要站在金字塔頂端的男人!!
然而,現實和他所臆想的情節並不相同。
因為不久后,他重生的那具身體被檢查出癌症晚期,兩周后沈旭帶著無盡的不甘去世了。
再次睜開眼,沈旭發現自己又重生,這次是一個出生不久的嬰兒,由於嬰兒的實際掌控者是沈旭,在一次想爬出嬰兒床的過程中摔到地上。
頭先著地。
卒!
第四次,沈旭重生到一個宅女身上,碌碌無為的過了一個月,為了驗證自己心中的想法,沈旭喝農藥自殺了。
結果嘛,自然就有了第五次重生。
然後,噩夢開始了。
無論他怎麼自殺,飲毒、割脈、跳水、上吊、跳樓、縱火、卧軌、觸電等等,無一例外,全都失敗。
倒不是說他不會死,而是每次死後都會開啟第N次重生。
十年下來,沈旭早已麻木,人們都懼怕死亡,但對沈旭而言,死亡卻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哎喲,裝憂鬱?給本鳥起來,你輸了,快點,一包辣條!」鸚鵡落在沈旭床頭前,大聲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給燉了!」沈旭惡狠狠說道。
「你不捨得滴,本鳥是這個世界上最帥氣、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話題的——鳥!」鸚鵡頗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鳥,你說這種日子何時才是個頭?」
「別叫我丑鳥,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丁妮格菲爾嘛,你不用說了,誰說誰罵人。」沈旭將枕頭扔掉,有些煩躁的喝了口水。
「我警告你別提這個名字,本鳥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種娘炮名字,本鳥已經想好了新名字,以後本鳥就叫喬沃德·達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噴出,將丁妮格菲爾噴成落湯鳥。
「鳥才啊,我九年義務教育,為什麼還沒一隻鳥優秀?」
「別廢話,趕緊給本鳥去銀行取錢,然後買一箱辣條回來。」
「哎呦我擦,剛剛明明還是一包的!真當我的數學是音樂老師教的嗎?」
「剛剛是剛剛,你看你的頹廢風不是被本鳥給剔除了嗎?我收點報酬難道有錯嗎?」
沈旭:「......」
沈旭來到最近的銀行,準備將羅絲卡里的錢寄到她父母的賬戶上,畢竟羅絲已經相當於死了,死亡的原因還是因為他。
反正錢對沈旭來說壓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總裁身上,隨便弄了點錢出來到現在都還未花完。
銀行很大,進去后丁妮格菲爾便在沈旭耳邊嘀咕:「本鳥發現這裡有五個劫匪,都帶槍!」
「帶槍?」沈旭眼睛一亮,這個好!他自殺那麼多次,槍擊卻只有一兩次,什麼感覺都快忘記了,得重溫一下。
銀行很快便辦理好轉存手續,沈旭和丁妮格菲爾對視一眼,丁妮格菲爾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搶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爾敞開喉嚨大叫。
現場的人還未騷亂,先亂的是銀行劫匪,過度緊張之下,一個劫匪掏出槍,大喝道:「都別動,搶劫!」
現場立即亂了起來,不過在劫匪開了一槍示威后,眾人立即蹲下,將金銀首飾老老實實拿出來。
「媽的這隻死鳥,居然壞了我們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銀行出入口一關,丁妮鳥想飛也飛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鳥不能死,丁妮鳥陪伴了他好幾個年頭了。正如丁妮格菲爾所說,它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話題的人,沒有丁妮鳥,他早就在無數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為以往只是他會死,丁妮鳥不會有任何安危,現在的情況是他和丁妮鳥都可能會死。
沈旭一把將丁妮鳥抓住,將其護在自己懷中,然後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著這個時間,他立即沖向大門。
「砰!砰!......」
槍響了,沈旭倒在銀行門口處,丁妮鳥渾身羽毛被血浸濕,不過卻是沈旭的血,被護著的丁妮鳥並沒有受傷。
彌留之際,沈旭聽見劫匪頭子大罵其他劫匪蠢貨,搶劫被抓判個十幾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來了。」沈旭艱難笑了兩聲,意識陷入黑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