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阿哲看我了一眼,總算收起玩笑的臉,認真的說道,「你,是來真的?」
「你覺得呢?」
「不後悔?」
「當然。」
「就算我是高利貸?」
「再吵我就打爆你的頭!」
「哈!好啦,我已經約了之前認識的報社記者朋友,等等跟她討論一下,應該就知道怎麼做了。至於——錢的話,你慢慢還吧。」阿哲隨興的說著,還拿起我點的咖啡喝了一口。
「那是我的。」
「不,這是你點給小祈的,我只是代替她喝。」
「……別逼我真的在這裡揍你。」
阿哲白目的笑了一下,然後我也跟著和緩的笑了。
大約半個多小時后,阿哲說的那位記者朋友來了。
是一個身上散發著跟安琪一樣女強人氣味的女性,直長的褐發,披落在肩膀上,有另一種知性美的感覺。
「小央,我替你介紹,這位是我的損友,阿亦,這位是美女記者,小央。」阿哲白目的以損友的身分介紹我,我馬上就瞪了他一眼。
「你好,這是我的名片。」她禮貌的對我點了個頭,還遞出了名片。我看著上面,她的本名叫做李央真。
一坐下,阿哲就開始大概說了一下我想要拜託的事情,問說這樣若要登一個全版或者半版的版面,大概要多少錢之類的。
「我可以問一下嗎?她是失蹤了,還是?」像是基於記者本能的,她發問的說。
我這才簡短的敘述了一下我跟小祈到現在的經歷,以及為什麼要找她的原因。
「你……真是比阿哲還要絕種。」她說話直接的道,在聽完之後。
「呃……謝謝。」
「這並不是稱讚,別誤會。」個性有點古怪的,她冷冷的說道。
正當我尷尬的不知道該怎麼接才好時,她又說道,「不過你光是登報效率還是太慢了,我這邊有徵信社的管道,可以馬上請他們幫你找找這女生的資料,只要這段時間,她都有工作的話,那記錄便是有跡可循,不用一天就可以找到,再加上登報的優勢,我想三天內是可以搞定的,如何?」或許是職業的關係,李小姐說起話來有條有理的,連判斷都感覺非常的專業。
「我沒介紹錯人吧?小央可專業的呢!」
「我怎麼不知道你什麼時候認識了這樣一個美女記者?」
「都讓你知道的話,我還用混嗎?」
「混你的頭!」
忽然,李小姐在這時突然小小聲的笑了,「你們還真有趣。」
看見她笑了,我突然覺得氣氛也不是那麼緊繃了。不然到剛才為止,我都一坐的戰戰兢兢的,好像在面試一樣。
「那麼,就照你說的,麻煩你連絡徵信社的人了,非常……謝謝你!」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她沉默了一下,才說。
「啊?」
「如果見到她了,你第一句想說的話,會是什麼?」
「我第一句想說的……?」會是什麼?
我緩緩的低下了頭,目光不自覺地飄到了那一口都還沒吃的,小祈最愛的蛋糕上。
畫面,很自然的想到了,以前,常常讓小祈等我的樣子…
「——對不起,我遲到了。」我脫口而出的說。
然後李小姐的瞳孔瞬間瞪大了一下,感覺那眼底像是有什麼情緒要從她那防備的外表掙脫而出,卻又被克制住。
「真好呢,真羨慕你們。」她淡淡一笑的說,「一有消息,我會馬上告訴阿哲,叫他跟你聯絡。就這樣。」一說完,她就起身走人。
我跟阿哲目送著她離開之後,阿哲才淡淡的說,「知道我為什麼找她嗎?」
「為什麼?」
「因為,某種程度上,她也在找人,剛認識她的時候,她就有跟我說,她是為了找一個人,才會當記者的,才會想要讓自己的名字發光發熱,有一天讓那個人看到。所以,我知道她一定會幫你,一定會。」
我聽阿哲說著,然後又回想了剛剛她那眼底波動的情緒,有一點點的鼻酸。以及,感受到她那好深沉的,寂寞。
「這樣啊……」
如果見到你,最想說的是——對不起,我遲到了,然後,我愛你。
29
過了好久好久。
等到陳先生總算冷靜下來的時候,已經過了一、兩個小時了。
我看著他走到了廚房洗手台邊,用冷水洗了自己的臉好幾遍,才吸口好長好長的氣。總算,冷靜了。
「喂,至少把皮包給我,讓我出去買個咖啡吧?」我淡淡的說。
他轉過頭,看了我一眼。
「別這樣,好嗎?雖然我不可能真的永遠陪在你旁邊,可是現在,我不會走的,但是明天一定要走,不然我真的會丟飯碗了。」
「那你明天走了以後……」
「還會是朋友的,你隨時都可以打給我,嗯?」
看著他的臉似乎還想再說什麼,我又補充了一句,「但是,不是可以上床的朋友喔。」
他一聽,輕輕地笑了,「我知道……我只是想說,如果你願意這樣把我當朋友,那麼我也不應該還藏著你的東西,你……是自由的。」
「自由啊……」不知道為什麼,聽著這兩字,讓我有一種感傷的感覺。我還沒有給自己自由呢。
此時他低下了身子,翻找著廚房下方的柜子,這才把我的手機跟皮包拿了出來,遞到我面前。
「你,回去吧。你已經……陪我夠久了,也夠多了。」
「鑰匙呢?」
「什麼鑰匙?」他一聽,愣了愣。
「你家的鑰匙啊!不然等等我買了咖啡跟飯,要怎麼進來?」
「你……」
「快點,我很餓,也很渴了。」
抬起頭看著他,我看見他的眼眶又紅了。
白了他一眼,「別像個娘娘腔一天到晚都哭嘛,真是的。」
「對不起……只是我……」
我知道,你想說的是,只是你現在太脆弱了,任何一個人對你好一點,就會忍不住哭了起來。我何嘗不是也這樣過?
跟他拿了把鑰匙,我便走了出去。搭電梯的時候,我稍微閉上眼睛的,好紓解整個早上到現在的疲累。
我想我真的是在同情他,怎麼忍心呢?在稍早前那樣的狀況,他像是緊抓住一個浮木般的抓著我,求我不要走的樣子。任誰看了,都會不忍心吧。
過去,有多少個夜,我也都這麼希望著——自己不要再一個人了,不想再一個人了,也不想再思念誰了……
討厭每次做了惡夢起來的夜晚,討厭每次失眠的夜晚,討厭整個世界都在提醒自己,被丟下成了一個人的夜晚。
那種心情,恩寧不會懂,我想現在只有陳先生……比較懂吧。
看著他彷佛看著自己,我實在沒有理由,丟下他。
走出了大樓,我草草包了兩個便當,以及買了兩杯超商的咖啡之後就回去他家了。
回去的同時,我打手機一看,想說要先打電話給恩寧報平安的——卻發現手機早已沒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