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有聽過周杰倫的流浪詩人嗎?」

「我不喜歡他。」於辰仲馬上說,他本來就不怎麼喜歡流行歌曲。

於辰修抓了幾個音之後,就彈起其中一段的吉他SOLO,那旋律聽起來很熟悉,卻讓她一時想不起是什麼歌,不過她卻瞥見於辰仲嘴角勾起一點弧度,一定是他們倆都有共同回憶的歌曲。

「一朵雲能載多少思念的寄託,在忽然相遇街頭。當我們擦身而過,那短短一秒鐘,都明白什麼都變了。」

於辰仲也配合的在一段之後加入副和弦。

她想起這首是什麼了,是蔡健雅的陌生人,緩慢的曲調,感情不濃也不淡的歌詞,多適合現在的他們。

她是個陌生人,沒有擦身而過,是突然的闖入生活。地球公轉了幾周都無所謂,因為此時此刻的他們,不受任何的時光束縛。

於辰修發現弟弟也一起合奏,唱得更有味道了,楊穎茵開心的打著節拍,完全的掉入這被音樂宣染的美好的氣氛里。

一曲結束,於辰仲不自在的搔搔脖子,似乎不打算解釋自己合奏的理由。

「這是我們倆一起存了很久的零用錢,買的第一張專輯,不靠任何人,只靠我們自己。」於辰修解釋著,他們知道只要他們開口,父母就會買,但他們想用更真誠的心支持著自己的偶像。

「我也很喜歡蔡健雅的歌,很好,我們三個馬上就有共識了。」

於辰仲用吉他彈奏起主歌的旋律,明明只聽過一遍,他已經不需要任何樂譜就能彈奏,她偷偷猜想,昨晚他一定有練習過。

於辰修在一段主歌時先是安靜聆聽,第二段他就幫忙配合著伴奏,雙重吉他的演奏馬上就讓這首未完成的歌曲活了起來。

「所以副歌旋律要用這樣?」於辰修跟著哼了一段的問,他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當他自己哼出這段旋律之後,他有一種熟悉感,好像突然見到小學同學一樣的熟悉。

「我想說,下一段用這樣?」於辰仲不擅長唱歌,直接用吉他的單音彈奏出來。

配合著原本的輕快,楊穎茵覺得非常適合。

「阿仲,你真的很厲害。」於辰修發自內心的說著。

「原來,你都叫他阿仲啊,那我也要,然後我要叫你阿修。」這樣,終於不會再跟學長搞混了,她心裡莫名得意自己的天才。

「噗阿修咧,好土喔,你的那些愛慕者聽到了,可能會殺了亞藝。」於辰仲第一次笑出了聲。

她跟於辰修先是一愣,也跟著笑了。

什麼嘛,原來心結這種事,很好跨越的嘛。

「我有個想法了!」突然,楊穎茵靈感乍現,隨手抓著桌上的紙筆就邊哼邊寫起歌詞來。

像跑錯劇組的演員,像哆啦A夢搞錯了誰,史瓦西都無解,迷失在黑洞。

「如何?」

「很有趣,我覺得很符合你現在的狀況啊哈哈。」於辰修笑道。

「對,這首歌就叫平行時空吧,難得我都發生了這麼科幻的情節,不把這種經歷變成歌詞,不是太可惜了嗎?」

「不過,史瓦西是誰?」於辰仲皺著眉,前面幾句都很順,到了史瓦西到先讓他無解了。

「我的室友是個天文痴,成天在我耳邊說什麼史瓦西的什麼跟什麼的,好像是他發現黑洞的。」

「是這樣講沒錯,可是,史瓦西也是因為愛因斯坦的論文,他才能找的到啊。」於辰修糾正的說,「史瓦西太冷門了,不如就改愛因斯坦吧。」

「好吧。」她聳聳肩,接受這個改變。她知道,很多知名詞人,很不喜歡別人更改自己的創作,可是在她認為,創作本來就是人與人之間不停的討論、碰撞,才能衍生出更棒的作品。

「這樣好理解多了,下一句呢?」於辰仲點點頭。

「什麼下一句,你以為歌詞這麼好寫,我肚子都餓了啦。」

「才寫兩句歌詞就餓,你的大腦血糖也消耗的真快。」

「好了好了你們兩個別吵了,我去拿餅乾。」於辰修簡直快被他們兩個笑死了。

14

轉頭,楊穎茵發現於辰仲竟然還在彈著吉他,他像是在音符的世界突然摸索到什麼碎片一般,連表情都變得有些不一樣。

「喂……」可是當他彈完了隨興的前奏之後,一段很耳熟的曲子出現了,他彈了一段,就立刻在樂譜上記下了旋律。

「這首歌是……」

她怔怔的看著他像是已經聽不見外界聲音的,一小段、一小段的彈奏、記錄。於辰修在這時也回到頂樓,對她露出了一個笑容,並比了一個噓的手勢。

半小時。

在這首歌完成的時間,只有半小時。

於辰仲終於回神,「啊……抱歉,剛剛突然有個靈感,就突然很想把它完成。」

於辰修看著樂譜很驚訝,「阿仲,這是主流歌曲耶。」

「喔,我也嚇了一跳,應該是因為剛剛那首歌給的靈感吧。」於辰仲聳聳肩,過去,他對於創作流行歌曲是完全沒興趣的,他也不知道剛剛怎麼了。

在場的人只有楊穎茵還在痴獃狀態回不了神,兩兄弟一臉怪異的看著她。

「喂亞藝,你怎麼了啊?」於辰修在她面前揮了揮手。

「我剛剛好像不小心見證了很不得了的瞬間。」

「你在說什麼啊?中暑了喔。」於辰仲完全聽不懂,他不過就是寫了首歌,雖然速度是很快啦,畢竟流行歌曲不像交響曲那樣複雜,需要很多細節的堆疊。

「你知道剛剛這首歌,在之後的幾年會有多紅嗎?」

「也就是說你已經聽過了?」於辰修很驚訝,這大概是楊穎茵來到這裡后,第一次覺得時空的有趣。

「對啊……」她實在不知道,該不該把這首歌放出來給他們聽,這可是她的播放清單里必聽的歌曲。這感覺已經不是用雞皮疙瘩就可以形容的。

但是,如果她現在把這首歌給他們聽的話,也許歷史就會改變,也許她最喜歡的那段歌詞就會不見。

花了三秒的時間考慮,她沒有說出來。

「阿仲,所以你會變成像周杰倫那樣的人嗎?」

「我又不會唱歌,而且我不喜歡寫主流歌。」

「可是我們三個要完成的歌不就是……」

「那是例外啦,只是好玩。」

她看著他們鬥嘴的模樣,愈來愈不理解,明明感情可以很好的,平常怎麼會那樣呢。

希望,他們的感情那這樣一直好下去。

「喂,我們去騎腳踏車。」她突然提議。

「我不要,我討厭運動。」於辰仲馬上拒絕。

「那我跟你去吧。」

「阿仲,真的不來?」楊穎茵瞥了他一眼,好不容易他跟哥哥的感情似乎修復了一些,怎麼又孤僻起來。

「就說了我不喜歡。」說翻臉就翻臉的,他抓了桌上的樂譜跟吉他,就走下去。

真是難懂的小鬼,楊穎茵只有這個感想。這種天氣就應該去騎腳踏車啊,這兩天都悶在這棟屋子裡,她都快發霉生鏽,找不到好一點的靈感了。

她本來還以為於辰仲是因為不會騎所以鬧彆扭,可是他們家明明就有兩台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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