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李

十 李

「……那日,接走杏花的是一名女子,她戴著斗笠,斗笠外有紗遮面,完全看不出面貌,只能聽見聲音。

女子來這院閣之地,也算一樁奇事,僕役報我,我怕是哪家的夫人尋來鬧事……雖然罕見,但從前別家院閣確實出過此類情況。

於是我親自接待了那名女子。

她氣質絕世獨立,定是來自大戶人家,她說是主人命她來接杏花姑娘,且她一出手就是兩塊銀鋌,十分闊綽,我便知道,這位的主人一定十分顯赫,說不定是不方便露面的王宮貴胄。

但我也記得,清河王長買了杏花姑娘,擋下其它客人乃是小人的本分,亦是此行規矩。

因此,小的說明了情況,請對方另選她人。

結果,那女子亮出了一塊玉佩……」

「什麼玉佩?」縣令問道。

「一枚……刻有李樹花的玉佩……」

在大唐,李代表什麼,每個人都心知肚明。

閣主繼續道:「那女子見我遲疑,便又說了一句……她說……」

閣主怯怯地看向站在一旁的李孝節。

李孝節冷哼一聲道:「說你的,看本王作甚?」

倒好像審案的是他。

閣主趕緊賣乖道:「那女子說:『難不成,清河王比東宮那位還要尊貴?』這不就挑明了嗎,東宮那位不就是……」

閣主的話留了一半,他噤了聲,伏身,將頭埋在膝上。

李孝節接話道:「太子殿下乃是本王堂兄,旁人不知道,本王卻清楚得很,殿下向來勤勉,專註軍國之事,從不留戀女色……」

他斜睨了閣主一眼,問道:「本王的父親、兄弟,現在就可入宮,與太子對質,你敢拿腦袋擔保嗎?」

閣主抖成了篩子,聲音也發著顫,但他還是勉力解釋道:「諸位貴人,小的不過經營一方院閣,哪位都吃罪不起,更不敢撒如此彌天大謊,這……對小的有何好處啊?若接走杏花的不是……不是那位,那小的也被騙了啊……請縣令明察。」

縣令捋著小鬍子,沉吟片刻,終於道:「暫且不管是誰接走了杏花。」

眾人一起長舒了一口氣。

縣令繼續對閣主道:「你只說清河王到環彩閣之後的情形。」

「哎哎,」閣主抬起頭來,繼續道:「杏花被接走約莫一個時辰,清河王來了,小的知道此番壞了規矩,陪著一萬個小心,還提前為清河王選了個姿容、藝技均不輸杏花的姑娘。但清河王……」

李孝節向閣主走了一步,抬腳想踹,想起父親叫他莫再生事,便收了腳,只罵道:「本王會在乎一個院閣女子?本王在乎的是皇室臉面。於公於私,本王都要將杏花搜出來,為太子殿下正名。」

李孝節應對堂審的策略已經明了。他要死拖東宮下水。

無論杏花是否被太子接走,太子都不會承認。只要污衊太子的罪名坐實,皇室出於愛惜羽毛,一定會大事化了,蕭瑀的侄兒又如何?能跟太子的名譽相提並論?介時蕭丙辰只能白死。至於環彩閣這條池魚的生死,李孝節才不在乎。

聽話聽音,環彩閣閣主明白了李孝節的意圖,眼淚登時淌了下來,他知道,此番自己怕是凶多吉少。

蕭伯自然也聽出了端倪,他直接自椅子上滑著跪到了地上,指著李孝節道:「你……分明就是公報私仇,我看你才是打著太子旗號行兇作惡之人。」

蕭伯轉向縣令,訴苦道:「我兒被人活活打死啊,這是在我心頭挖肉,您給我做主啊……」

縣令沖蕭伯擺手,示意他先別激動。

蕭伯哪兒管這些,再也受不住聲。

衙役只好將他扶坐起來,遞了茶,又好言相勸幾句。

天本就熱,看著蕭伯臉上黏黏糊糊的鼻涕眼淚,縣尉只覺熱得連氣都喘不上來了。

得了,原告被告一開口就要炸,他實在吃罪不起,還是繼續審證人吧。

「閣主蘇旺,本縣問你,死者蕭丙辰當日在環彩閣是何情形?」

閣主擦擦眼淚,答道:「蕭郎有個相好,是本閣的秋華姑娘,他常來跟秋華飲酒作詩,那日亦是如此。

我知道清河王跟蕭郎素有過節,就怕兩人打照面,好攔歹攔,卻……哎!清河王闖進房間時,屋內只有蕭郎和秋華,清河王便……」

閣主又不敢說了。讓他當著一位王公的面說其壞話,而且是三番五次,閣主只覺得腹痛,彷彿肝膽俱裂。

李孝節正好不屑於被人褒貶,挺起胸脯道:「是,杏花不在屋裡,可我怎知是不是蕭丙辰將杏花藏了起來,他風評向來不好。我不過要搜一搜,他百般阻撓,豈不叫人生疑?

之後我已說過,是他先動了割肉刀,我才跟他鬥起來。」

李孝節轉向蕭伯:「你兒死得是冤,冤在技不如人。」

蕭伯嘿兒嘍一聲,一翻白眼,直被氣昏了過去。

縣令不敢怠慢,忙命人將他抬進後堂,又叫了醫師檢查搶救。

一番折騰反倒讓縣令鬆了口氣,他對堂下眾人道:「今日暫且審到這裡,閣主蘇旺,涉嫌十惡之大不敬,暫押縣牢。待蕭伯好些了,擇日再審。」

說完,縣令便閃進了內堂,逃也一般。

眾人三三兩兩散去,李孝節也輕車熟路地走向縣衙牢獄。

唯有閣主蘇旺,腿軟得試了好幾次都站不起來,還是衙役罵罵咧咧地將他架進了牢獄。

罵罵咧咧倒不是因為他沉,而是因為蘇旺尿了一褲子,臊味實在令人作嘔。

這也不能怪蘇旺。十惡之罪,罪無可赦,任誰平白被安了大不敬的罪名,都很難不尿褲子。

此刻的縣令已進了內堂,他便抬起雙臂,催促僕役趕緊更衣。僕役為他脫下淺絳色官袍,竟如脫了枷鎖一般。

縣令幾乎直接攤在椅子上,顯得老態龍鍾。

縣令養精蓄銳之時,閆寸已回到了縣衙東側的典吏衙。

堂審中途,兩人便離開了。

一進門,安固便壓低了聲音問道:「你可打探出什麼消息?」

「我昨夜對環彩閣的姑娘旁敲側擊,事情確與閣主所說一致,杏花是被一名女子帶走的,且至今下落不明。至於是否跟東宮有關聯……」閆寸搖頭,「不好說……你呢?可見過那個人了?」

閆寸說話時,安固已給自己灌了小半翁酸梅湯。他放下陶翁,答道:「見過了,東宮乃宮城禁苑,絕不可能放一名院閣女子入內,若真是太子與杏花私會,只可能在宮外某處。

但據那人說,案發那日,即五月庚子,太子並未離開東宮,因那日齊王去找太子議事,兩人先在書房待了大半日,又在後苑比試射箭,並喝酒遊園,直至天將黑齊王方才離去。」

安固在長安人脈頗廣,幾乎沒有他打探不出的消息,但他絕不透露消息來源,只用「那人」代替,這是他的規矩。

閆寸向來尊重他的規矩,因此兩人的合作總是很愉快。

「不是太子殿下……」閆寸皺眉思索著。

「至少不是殿下本人,可那李樹花玉佩……」安固搖搖頭,「毫無頭緒……你有什麼打算?」

「你說,誰會這樣大費周章地劫走一名院閣女子?為什麼非杏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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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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