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物是人非事事休
第3章物是人非事事休
「不!住手!快住手啊!凌霄,我錯了,我把我全部的財產都給你,你給我陳家留下一絲血脈!不要啊!」
此刻,陳霸天所有的得意和榮耀,全都消失不見,留下的,只有驚恐和絕望。
但這求饒,並不能救得了他的子孫。
一如那一日...
凌霄救不了自己的父母。
「不——!不要啊!」
陳霸天嚎啕大哭,白髮人送黑髮人,而且還是家人全都死光,他更願意拿自己的性命去換。
就在這個時候,門口迅速衝進來一隊特警!
看到特警進來,陳霸天的眼神中,流露出一抹生機。
他快速爬起來,瞪著鮮紅色的眼睛。指著凌霄的鼻子吼道:
「給我殺了他!快!殺了他!!我要扒了他的皮,吃他的肉!」
眾人剛剛準備動手,那冥承已經殺光了陳家後人,一躍而起,猛然來到眾人跟前。
一跺腳,地面的磚石,全部碎裂,所有的特警,全部震倒在地。
冥承冷哼一聲,丟出一枚黑色的證件。
「鬼谷少主在此,閑雜人等,一律退避,違者,殺無赦!」
那帶頭之人,接過來冥承丟下的證件,看了一眼,立即雙手拱手送回。
「抱歉,是我們唐突了,我們這就離去。」
說完,一行人,又轉瞬間離去。
整個大廳里,寂靜的連根針掉地上,彷彿都能夠聽得見。
陳霸天再一次絕望起來,他一屁股癱坐在地面上,呢喃道:
「你...到底是什麼人?」
冥承嘿嘿一笑。
「鬼谷少主,武林四少之一!享少將銜!」
全場寂靜無聲。
少將?凌家凌霄,至今也不過才十八歲吧?
十八歲的少將?老天爺,這小子,是要逆天啊!!
凌霄沒有在乎眾人的震驚,只是淡淡的看著陳衛國。
「五年前,我父親救治你於癌症晚期,幫你延長壽命四十年。我是他的兒子,沒有資格幫他收回,故,我留你一條狗命。冥承,斷他四肢,以後,江城天橋,給他留個攤位!」
「得令,少主。」
冥承聽令,化作一道殘影,伴隨著兩聲慘叫,那陳霸天已經癱倒在地,手腳軟的猶如麵條一般。
已經...全部斷裂!
眾人心神一顫!
凌霄的手段之狠辣,比起陳霸天,有過之而無不及!
冥承嘿嘿一笑,再度走回來。
「少主,還有什麼吩咐?」
凌霄淡淡掃了一眼周圍,道:
「今日,來給陳霸天祝壽的,一人,留下一指。以示懲戒。」
眾人臉色大變,凌霄這是連他們都不放過!
「喂!你...你不要太過分了!陳家跟你有仇,你找陳家報仇,找我們做什麼?」
「就是,我們可沒招惹你!」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七嘴八舌的,讓整個大廳里,嗡鳴作響。
反正人多,你總不可能把所有人,全都殺了吧?
凌霄眼皮微動,豈能不知道眾人心思?
「我給過你們機會了!」
話落,他轉身離去,那冥承沖著眾人冷笑一眼,提著陳霸天,也快速跟過去。
兩人一走,眾人便鬆了一口氣,彼此拍拍胸口,露出一副劫後餘生的感覺。
「嘿嘿...那小子終究還是一個人,我們這麼多人,怕他不成?」
「不錯,法不責眾,面對我們這麼多人,他就是閻王老子,也不能隨隨便便動手吧?」
「咱們真是太特么的機智了!」
所有人都在興奮,但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那江城大酒店的牆壁、柱子,都在緩緩開裂之中。
...
幾分鐘后,冥承朝著江城大酒店的位置掃了一眼,那江城大酒店,已經化作了一片廢墟。
所有人,沒有一個逃出來的,除了被提前拎出來的陳霸天。
他忍不住冷冷一笑。
「一群白痴。鬼谷少主令一出,閻王也要乖乖服輸,他們算什麼東西?居然膽敢違背少主的命令。」
那陳霸天,已經逐漸清醒過來,身體的劇痛,遠遠比不上他心中的劇痛和絕望。
「凌霄,你殺了我!你有種連我一塊殺死!」
凌霄淡淡瞥了他一眼。
「死簡單,可惜,我不想讓你死!我要讓你活,終生活在懺悔之中。」
「你會不得好死的!華家不會放過你的!」
「放心,華家,很久就會來陪你。冥承,斷了他的舌頭,派人好生照顧著,別讓他死了。」
「遵命,少主。」
冥承朝黑暗中遞了一個眼色,很快,就竄出來兩道黑影,將陳霸天帶走。
「少主,我們現在去燕京嗎??」
他的眼神,帶著一絲興奮。
這是一個嗜血的人。
凌霄雙手負背,順著星光,朝遠處走去。
「這裡,我還有些事情未曾處理,暫且不去燕京。」
「那我們去哪?」
凌霄駐足,仰望星空,眼睛微眯,一些陳舊的記憶,湧上心頭。
「凌霄弟弟,你願意娶我嗎?」
...
「凌霄,你記著,我穆伊人永遠是你的妻子,這輩子,我都不會再嫁給任何人!」
...
「去江州!」
凌霄話落,腳尖輕點,身子化作一道流光,直撲一個方向。
「去江州幹什麼?」
冥承微微皺眉,一臉疑惑的搖搖頭,也快速跟了上去。
兩人的速度,比車子更快,不到十分鐘,已經從江城,來到了江州。
冥承提前打了個電話,兩人在江州大道邊,漫步行走。
「三年不見,花開花落,物是人非事事休。不知道...她,還好嗎?」
冥承壞壞一笑。
「少主,你在說誰啊?怎麼聽起來,好像個女孩子呢?」
聞言,凌霄那冷酷的臉上,也忍不住流露出一絲笑意。
「是的,我和她,青梅竹馬。」
「不過,都過了三年了,她恐怕都不會記得少主了吧?」
「不管她記不記得,我都要見她一面。」
「為何?」
凌霄不語,只是淡然一笑。
一股甜,流淌在心底。
三年前的那個夜晚,凌氏夫婦被殺,凌霄被打斷雙腿,丟到山裡喂狼,沒有一個人去救他。
甚至乎,包括他的親戚!
親大伯,親叔叔...
唯獨那個女孩,騎著自行車,奮不顧身,跑到大山之中!
凌霄永遠也不會忘記,那一夜,漫山遍野的狼嚎,還有那女孩撕心裂肺的呼喊。
只是那時,他心已死,不想連累她,只是躲在一片草叢下,咬著胳膊哭泣。
生怕哭出聲,被她發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