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野獸
「袁克華這人,已經不能用窮凶極惡來形容了,簡直是喪心病狂,一旦公布出去,不說入選十大通緝犯,年度前二十總該是有的。」
「他最厲害的一點,不是犯了多少事,而是總能將自己摘出去。」
「這麼多案件,沒有一件能掛在他身上,他的反偵查能力一定極強,要不是這次他老娘生病,弟弟又等著錢結婚,不一定能將他逼出來。」
林耀強忍著心中的歡喜,不動聲色的問道:「這些都是你做的?你做了這麼多案子,怎麼連八十萬都沒有?」
袁克華不屑的笑了笑,回答道:「風裡來的錢,當然是風力花,我是個獨行俠,而且從不做大案,一筆下來多則二三十萬,少則三五萬,一年下來又能剩下多少?
彪哥的生意做的比我好,賺的也比我多,你問問他,能拿出八十萬嗎?」
張彪微微搖頭,無聲的給予了回答。
他們這些亡命徒,賺的是快錢,錢來得快,當然不知道珍惜。
比如他和常山,出去一趟之後,回來就是打牌,一晚上能輸幾萬出去,金山銀山都禁不住這麼糟蹋。
不信可以看看世紀賊王阿強,他一票弄過十億港幣,自己獨分4億3千8百萬。
賊王落幕的時候呢,他的身價只有三千多萬。
錢呢,當然是糟蹋了,這種快錢是留不住的,越是這種人,花起錢來越大手大腳,絲毫不知道遏制。
「你等等。」
林耀心中有了主意,拿出電話撥出了一個號碼:「喂,輝叔,我是阿耀,我現在急需一筆錢,能從您那先拿點嗎?」
「要多少?」林宗輝不愧是大佬,根本不問林耀要錢幹什麼。
「一百萬。」
「你在哪?」
「輝煌酒樓。」
林宗輝開口道:「等幾分鐘,阿蘭會把錢給你帶過去。」
片刻后,林宗輝又道:「像這些小錢,你以後跟阿蘭開口就行,她是咱們三房的會計,這種小事就別來煩我了。」
好傢夥,一百萬居然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
也對,林宗輝可是三房房頭,塔寨這個罪惡集團的三把手,哪年不弄幾億分紅。
袁克華這種人,跟塔寨的三位叔父根本沒得比。
這些人,才是真的土皇帝,要錢有錢,要權有權,要不是需要注意影響,飛機都玩得起。
叮咚!!
一根煙的功夫,門鈴聲響了起來。
林耀打開門一看,外面站著一位穿著職業裝的大齡女青年,正是輝煌酒樓的負責人林蘭。
林蘭,塔寨三房房頭林宗輝的女兒,輝煌酒樓負責人,外加三房會計。
她不是自己一個人來的,身邊還跟著一個服務生。
服務生手裡推著一輛餐車,林耀往餐布下面看了眼,萬水千山一片紅,餐布下擺著的都是錢。
「蘭姐,麻煩你了,回去我給你寫張借條,這錢算是我從三房賬上借的。」林耀可以不給別人面子,林蘭的面子卻必須給,因為這是一個很有能力,很有決斷的隱藏式BOSS。
明面上,林蘭不參與村裡的任何交易,卻把管著三房的公賬。
要知道,塔寨是宗族式管理,各房都有各自的產業,這些產業不屬於個人,而是歸於一房,每年都會分紅,放到過去就跟族田一樣。
電視劇中,最後時刻破冰抓魚,林蘭幾人也沒有挨著半點,依然掌管著十幾億的生意,照樣是人生贏家。
反倒是大房與二房,嫡系骨幹全都被抓,兩房人馬樹倒猢猻散,由此可見三房才是真正的贏家,林蘭這幾個從未浮出水面,貌似不起眼的人物,才是笑到最後的終極BOSS。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欠條什麼的就不必了,家裡的事以後你多分憂就行。」林蘭跟林耀不熟,也沒有親近的意思,很快放下餐車離開了。
看著林蘭公事公辦,沒有任何客套的意思,林耀知道這是三房嫡系人馬的態度,不參與,不親近,看似身處局中,實則遊離在外。
當然,這句話反過來說也行,局內還是局外,有時候不過是掩人耳目。
「三房,水深啊!!」
林耀目送林蘭遠去,許久才收回目光,推著餐車進了包廂。
唰...
將門關上,林耀掀開了餐布,露出了擺在餐車上的鈔票。
塔寨不缺現金,輝煌酒樓又是塔寨宴請重要人物的不二之選,保險柜里長期存放著三五百萬的緊急資金。
這還是輝煌酒樓,放在村子里就更了不得了,別說一百萬,就是一個億,塔寨也能在半個小時之內拿出來,而且不經過銀行。
嘶!!
一百萬是個數字,真擺在眼前還是挺壯觀的。
看著鋪在餐車上,足足鋪了三層的百元大鈔,包廂內響起了吞咽口水的聲音。
「克華,錢是你的了。」
林耀看也不看,就將餐車推給了袁克華。
袁克華也沒有看錢,甚至沒說多出了的那二十萬,而是將酒杯端起一飲而盡,沉聲道:「我會讓你看到價值的。」
張彪看的有點眼熱,他跟林耀說的是拿年薪,一年四十五萬包吃住,安家費是一分沒拿。
袁克華一開口就拿一百萬,以後每年還要拿三十萬的薪水,這樣算比他拿的還多。
只是很快張彪就釋然了,袁克華是賣命,他只是拿錢辦事。
他可以選,袁克華卻沒得選。
以後遇上了刀山火海,他可以量力而為,袁克華卻只能下死力。
「好好乾,到了申城那邊將我的招牌打響,我不會虧待你們的。你們也看到了,我的隊伍剛開張,兩三個人,一兩把槍,正是事業的上升階段。等到將生意做大做強之後,你們兩個就是我身邊的元老,躺在家裡都會有人給你們送錢花。」
林耀開口就是畫空餅,隨後舉起酒杯,笑道:「乾杯!」
「乾杯。」
張彪與袁克華舉起酒杯同飲,就連一旁的常山也受此鼓舞,一口悶掉了大半杯酒。
喝了杯酒,林耀又開口道:「大家今天隨便玩,咱們明天中午出發,預計明天晚上抵達申城。克華,你的錢打算怎麼弄回去,我幫你用公司的名義匯款吧,方便快捷,而且有賬可查,是乾淨錢。」
袁克華沉默片刻,道:「我想回去一趟,親自將錢帶回去,下午坐火車返鄉,明早就能到家,後天我們在申城碰面,老闆你看行不行?」
林耀沒有說話,他跟袁克華今天才認識,說實話,讓他帶一百萬回去,萬一他不回來了怎麼辦。
以公司的名義匯款,直接匯給袁克華的弟弟,這筆錢的去向就有據可查了,袁克華要是半路跑路,塔寨的執法隊不會讓他好過的。
「老三,匯款吧,回去一趟太麻煩了。」張彪雖然不知道林耀所想,可袁克華回去一趟就要幾天,怎麼看都不合規矩。
「老闆,你覺得呢?」
林耀一抬頭,對上了袁克華毫無情感的目光。
這是一頭沒有感情的野獸,家裡的那點親情,也許是他最後的羈絆了。
「好,早去早回。」
林耀思索片刻,還是同意了袁克華的請求。
三天的時間從東山到冀北,再從冀北到申城,不坐火車肯定是不行的。
火車買票要身份證,袁克華的真實身份沒有案底,很可能會用自己的身份證買票。
如此一來,他依然能查到此人的來歷,還有他的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