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強詞奪理

第三十一章 強詞奪理

「包場」這個辭彙,放在現在的年代,指的是支付一定的貨幣,將某一處場地,短時間內據為己有。

放在遊戲中,特別是曾經,網路遊戲剛開始的年代,則是指一些等級高、實力強的玩家,強行霸佔了一些地圖,不允許別的玩家進入。

特別是在沒有副本地圖,所有玩家都擠在一起的傳奇遊戲中。

遙想當年,方陌玩傳奇遊戲時,常常一路辛辛苦苦,跑到了一些boss的刷新地點,結果一進去,總能遇到一大群人,趕著他離開,一旦有所遲疑,走得慢了,還會被對方幹掉,直接免費回城。

沒想到現在,在這迷霧世界中,居然也遇到了有人包場。

當年玩遊戲時,他是散人玩家,等級不高,裝備不好,被人趕走,沒有任何辦法。

現在,區區三個先天靈體喊著包場,包尼瑪個場啊!

「你們用什麼包場的,說來聽聽?」方陌大聲問。霸佔就霸佔嘛,說個毛的包場啊,給了包場費用嗎?

「我們先來的。」懸浮在空中的會飛女人道。

「你們先來的,你們就包場了,那我還比你們先出生呢,是不是整個世界都被我包場了?」方陌反問。

「你……」會飛女人一時間,似乎找不到話語來辯駁,一張臉上,滿滿的都是憤怒之色,為之氣結。

「朋友,你這是在強詞奪理,世界上有那麼多國家,每一個國家都有人民做主,當然不能包場,這裡是公共場合,屬於無主之地,總得講究一個先來後到吧?」瞧見會飛女人找不到話語辯駁,黃金男人開口道。

「照你這麼說,整個迷霧世界都屬於公共場合,我昨天凌晨就進來了,比你們早了好多,那我是不是可以說,整個瑪法大陸都被我包場了?」方陌繼續反問。

「朋友,不要這麼強詞奪理,行嗎?瑪法大陸這麼大,你一個人包得過來嗎?屍王殿這麼小,我們打,就已經嫌屍王數量不夠。」黃金男人道。

「你咋就確定我包不過來……」方陌開口反駁,反駁到這,突然回味過來,他這反駁,感覺有些不對啊,於是生生頓住,改口道:「好吧,我確實包不過來,你丫倒是挺能說。」

不得不說,黃金男人確實挺能說。

他的每一句話,前面都加一個「強詞奪理」,後面再述說內容。咋一聽,人們的注意力重點,往往會放在後面的內容之上,卻不會忽視了前者,然後,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在強詞奪理,從而去辯駁他後面所說的內容。

只要這麼做,無形之中,已經踩進了對方設下的語言陷阱。

因為,對方已經將話題給轉移。

正如黃金男人的說話步驟,哪怕其只說了兩句話,就已經從他們包場屍王殿的舉動,是否合理,改變成了,先來後到是否合理。

包場屍王殿,肯定是不合理的;先來後到,肯定是合理的。

不去辯駁包場屍王殿的合理性,相當於默認了包場屬於合理。

而去辯駁先來後到的合理性,能辯得過才怪?

可以這麼說,黃金男人的說話,採取的是一個先聲奪人,把同他對話者的話語,給率先定性,接著開始歪理,把話題給歪到一個,讓人自覺失理的地步。

這,或許也是為什麼,很多歪理明明歪得厲害,咋聽起來,卻感覺可以說得通的原因。

很多人面對這種歪理,不自覺之下,跟著對方的話題走,往往等到了事情結束,才會回味過來,心中來上一句:卧槽,事情怎麼變成了這樣?

正如現在,哪怕方陌明知道對方說的乃是歪理,心中依舊產生出了一種感覺,對方先來的,確實應該給對方占上一些便宜的心思。

若不是,他曾經在這些喜歡歪理的傢伙面前,吃過一些虧,否則,根本無法反應過來。

面對這種喜歡歪理的傢伙,吃過一些虧后,方陌已經琢磨出了應對方法。那就是,無論他說什麼,都不能順著對方的話題,而是直接將問題返本還源,抓住話語的源頭,在對方的歪理,歪起來之前,直接給他堵住。

讚歎對方一句后,方陌開口道:「你一口一句,我在強詞奪理,搞得我好像真的在強詞奪理一樣,而忽略了實際上,強詞奪理的到底是誰。」

「我們不說別的,就說你們包場,你們有支付過什麼費用嗎?你們唯一付出的代價,不過是大老遠跑來這裡而已,而我,也是大老遠跑來,或許,我跑得比你們更遠,付出的代價比你們更大,這種情況下,難道就因為你們比我先到了一步,就讓我的所有辛苦,全部成為徒勞嗎?」

「那你想怎麼樣?」黃金男人問。方陌這話,說得他一時間,還真找不到反駁的地方,他強調的先來後到,已經成了狗屁。

「對半分如何?」方陌問。

「我們比你早到,人也比你多,還有,路上的殭屍都是我們清理的,你進來比我們容易,我們要多分……」懸浮在空中的會飛女人道,話未說完,就被黃金男人給打斷了。

「行,一人一半就一人一半,我們早到、人多、清理了路上小怪之類,就不說了,只要你能拉走一半屍王,拉走的一半就歸你,總不能所有屍王都圍著我,你一隻一隻慢慢打吧?」黃金男人道。

「可以。」方陌回答一句,從私人空間中掏出一把突擊步槍,開始掃射包圍著黃金男人的屍王群。

間中,刻意避開了隱身男人之前所在的位置,省得一不小心,把隱身男人給打死。

既然對方已經答應了共享屍王殿,也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總不能故意假裝不知道,把對方的人給打死吧。

「砰砰砰砰……」

一連串的槍聲響起。

在方陌的刻意控制下,一共十五隻屍王,被突擊步槍的子彈掃到,受到了傷害之下,紛紛轉移了注意力,掉轉過身,向著方陌衝來。

屍王的相對實力,在boss之中,比半獸勇士強大一些,比沃瑪衛士、沃瑪教主差了不少,所以,方陌用來攻擊的子彈,乃是二倍壓縮的子彈。

二倍壓縮的子彈,正好可以射入屍王體內,卻無法將屍王的身體洞穿,最為適合等下回收。

不過,屍王的實力雖然不強,但卻有著一個,別的boss所沒有的優點,那就是:它們畢竟屬於死物,和喪屍有些類似,能夠更加的扛揍。

只要不打中它們的頭顱,只打在它們身上,哪怕子彈打得再多,都無法將它們打死。

就算打中頭顱,一顆兩顆,也無法打死屍王,至少需要五六顆子彈,同時嵌入屍王的腦袋中,將腦子給打成一團漿糊,徹徹底底的破壞,方能將之打死。

這也是為什麼,黃金男人等一行三人,打殭屍、打屍王,都往腦袋或脖子招呼的原因。

好在,屍王這種怪物,移動速度不算太快,比起普通人來,是快了不少,和方陌的超級形態,則根本無從相比。

一時間,方陌開始了,遛著屍王打的過程,一隻只屍王,被他不停的開槍點射,連續爆頭擊殺,地上慢慢的,開始出現了一堆堆爆出來的物品,有技能書、有裝備、有晶幣、有元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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