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女書寓
「算算時間,大約也就一個月前吧,不知道無限里哪個牛人把主神給玩殘了,主神空間崩塌,我本來以為必死無疑來著,沒想到,身體雖然消散,但靈魂卻穿越空間,附著在那小子身上……」
歐陽說得雲淡風輕,芷雲也沒覺得奇怪,無限里厲害的人物數不勝數,像他們這樣的,只是小蝦米而已,就算有哪個能耐人,真把主神給坑了,也不是沒可能……
只是——「你來這兒一個月了?」
芷雲一眯眼,眸子里隱約飄出幾個冷刀子,刺得歐陽苦笑,卻不曾解釋什麼,只笑著岔開話題。
兩個人敘談一夜,天色逐漸明朗,歐陽終究還是不能久留,在天明之前,他就得重新回到『附著體』的身上。
「你放心,我知道該怎麼做。」
看著歐陽平平穩穩的微笑,芷雲點點頭。
歐陽附著在那位皇四子身上一月有餘,本來半個時辰就能做完的事兒,居然拖延了這麼久,始終不曾奪取他的身體,甚至連像樣的舉動都不見,芷雲對此縱然後怕兼不滿,但這裡面的緣由,到底還是有些明白的……
隊長大人與自己不同,自己來的時候,這具合拍的附著體已經瀕臨死亡,靈魂消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點兒殘餘,她不需要去做融合吸收別人靈魂的事兒,可歐陽面對的情況大不一樣,胤禛健健康康,要想奪了那具身體,歐陽肯定得使用靈魂上的力量,而他的力量一旦無所顧忌地發揮出來,所造成的災難,根本不可控。
法師們早就熟悉了的,司空見慣的靈魂能量波動,對於某些敏感的普通人來說,實在危險得很,一旦感應到,輕則會造成神智紊亂,重則喪命。
……而且,歐陽可不是個邪惡法師,縱然早就練成了一副鐵鑄的心腸,漠視人命,對於吸收別人的靈魂,多多少少還是心存芥蒂,如果這個世上只餘下他一個人,說不定他真的會保持如今的形態,一直等著胤禛死亡……雖然到了那個時候,他大約也早灰飛煙滅。
但現在不同,現在芷雲在這裡,哪怕會傷害一千個人,一萬個人,哪怕心裡彆扭,歐陽也絕不肯扔下自己的同伴。
所以說,芷雲這關於『美色』的小嗜好,到是救了歐陽一命,若非昨日她用精神力探了那一探,說不定歐陽果真就渾渾噩噩地消散了。
黎明,天還沒有大亮,目送了歐陽離去,芷雲一夜未合眼,卻沒有絲毫困意。推門而出,吸了一口冰涼的空氣。
雖然時辰尚早,但七月和十月已經聽見動靜,揉著眼睛出來,七月給芷雲披上一件兒大氅,十月趨前替她遮住風:「格格,奴婢伺候您梳洗。」往日芷雲入了西廂,還有半夜三更出門兒的時候,所以,兩個丫頭到不驚奇,只是急忙扶了自家格格回屋梳妝打扮。
芷雲端坐於梳妝鏡前,眯著眼睛由著七月和十月折騰,只是,今天卻不自覺點了一套藍寶石的頭面,身上穿的也是寶藍色的旗袍,兩個丫頭有些詫異,她們伺候了芷雲多年,早就發現自家格格像是對藍色情有獨鍾,但芷雲對衣著打扮從來不挑,加上藍色畢竟素淡些,又顯得冷,和年輕的女孩兒不相稱,芷雲就是喜歡,也只是用藍色在衣角邊緣處稍作點綴,像今天這般著意選藍的時候,從來不曾有。
不過,兩個丫頭也沒多說什麼,乖乖按照格格的意思,幫著穿戴整齊,梳了小兩把頭,配好藍寶石的頭面,待芷雲回過神兒,看見鏡子里一身藍的自己,這才反應過來,不覺失笑,以前歐陽就愛藍,不光他自己喜歡穿藍色的衣裳,每當出任務的時候,還要求身邊兒的夥伴全是一身藍……這是乍一見那位隊長BOSS,以前的習慣又想冒頭兒啊。
芷雲笑了笑,按照往常的習慣,到院子里做了兩趟柔體術,活動下身子,又揀了幾枝剛開的花枝,吩咐七月和甘泉水煮的黑芝麻糊一塊兒送到自家嫂嫂卧房。
然後沐浴,又回屋看了會兒書,寫了幾筆字兒,就到了吃飯的時候。
昨夜的飯食還沒有下去,芷雲不餓,只是陪著大哥大嫂用了小半碗兒粳米粥。
芷雲昨夜沒睡,精神不大好,但表面上看不出來,可明德的疲憊,就明擺著擱在臉上了,睡眼惺忪,還有了黑眼圈兒。他一邊兒喝粥,一邊兒嘟嘟囔囔地嘀咕:「昨天本來約了人,那麼一鬧可好,不光爺丟了臉,連正事兒都給忘了……」
他這麼一嘀咕,張如燕聽得不清不楚,便有些糊塗,奇道:「誰惹爺不高興了?」
芷雲一個眼刀飛過去,明德腦子清,昨天遇見的那事兒,哪能和自家懷孕的娘子說啊,連忙轉了話題,說了幾句好聽的,又關心了媳婦的肚子里的寶貝兒子幾句,好歹讓如燕轉了心思。
明德一攪和,芷雲好歹把心神從歐陽身上收回來,其實,昨天那個鬧事兒的女人身世還挺堪憐,她是自幼被拐子拐賣到京里的,先是被賣到青樓,但她模樣長得好,年紀又小,還知道上進,沒幾年,就考上了書寓的名號,年僅十八歲,就被一個蘇姓的商賈人家買回去做妾。
按說,在那等薄命女子裡頭,她也算是熬出頭兒,可惜,蘇老爺家裡的正室太太卻不是個好相與的,不到一年,等蘇老爺在她身上的心思淡了之後,這女人就讓太太尋了一個由頭,打發到小莊子上去。
其實,照芷雲看來,如果這女人能安安生生地在小莊子里過日子,到也不錯,總比以前強吧,可惜,不是所有的享受過榮華富貴的女人都能甘於淡泊。
這一位以前也錦衣玉食過,哪受得了粗茶淡飯的日子,沒兩年,蘇家老爺因病過世,這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腦子糊塗了,竟然趁著蘇家那邊兒的子孫爭奪家產,無暇他顧,不顧規矩,不理世俗,拿出她存下來的一點兒家私,把那個好好的小莊子弄成了個酒館兒,她自己也拋頭露面做了老闆娘,這雖然不是以前送往迎來的買賣,但在一眾的客人眼裡,卻也差不多。
別說,這女人還真有點兒手段,沒多久,她那頗為簡陋的小酒館兒在文人雅士間竟然也有了些知名度,張廷玉有個在兵部的朋友,就常常喜歡去那兒喝酒吃飯,有的時候也口花花,調戲調戲這老闆娘,連著將張廷玉和明德都帶了去,這也沒什麼,幾個人都沒把那女人當回事兒,他們是官員,去青樓楚館不成,張廷玉那朋友也不過找一個風雅些的地方吃酒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