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前世今生
中午的時候高歌隨便從冰箱里拿了點東西一做,就這麼隨便一吃,權當做午飯了。令他沒想到的是,簡單做出來的麵條還挺香的,也不知道是太餓了,還是他手藝進步了。
吃過飯刷了鍋,高歌躺在沙發上又看了一圈兒網路上有關自己和裴秋的八卦,吃瓜有點兒吃撐了,睡意漸漸涌了上來。
睡夢中他又回到了上一世。
白裙飄飄的年代里,男孩子的記憶里總會有那麼一個女孩子,裴秋就是高歌那個年代的白衣女神,黑長直發是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記憶,為此他還特傻逼的蹲了次班,為的就是能成為她的同班同學。
打架是學生時代少不了的事情,高歌就為了裴秋打過無數次,跟同班同學、跟校外的混混、社會青年,因為受到港台電影的影響,年輕小夥子在外面沒有個名號都不好意思混,像什麼西城五虎、海淀四龍,這些玩意兒您在動物園都沒見過,就被他們搬到了大街上,這些人高歌也都和他們交過手,輸過也贏過。
即便被打了也沒關係,年輕人恢復力強,隔天就頂著淤青去上課了,生怕自己搶來的同桌被別人給翹跑了。
從一開始只有高歌一個人說話,到後面裴秋也會時不時地回一句,這對於她這種性子冷淡的人來說已經是種極大的進步。
別看蹲了班,但高歌的成績依然保持不錯,這也意味著儘管學校里常常貼出他的打架處分,但檔案上卻是乾乾淨淨。
按照父母的預期,他會踏踏實實考上清華,最後成為一名叫高歌的科學家,這叫水到渠成。
但在計劃實施的時候出了一些小偏差,命運給高歌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他以586分的高分,馬失前蹄地考入東北最好的大學哈工大,對於四九城裡長大的孩子,跑到天寒地凍的哈爾濱念書,那叫『流放』。
裴秋則放棄了大學錄取資格,隨著父親移居到了香港。
一南一北,對於年輕人來說這絕對是冷酷的現實擺在自己面前的銀河天塹。
一開始的時候還好,兩個小年輕每個月都會寫信通電話,但在大二的時候,突然間再也聯繫不上裴秋了,打電話過去也被告知之前這家人已經搬走了。
大二那會兒高歌拼了命的做暑假工掙錢,要去香港找她,但香港那座社會對於還未出象牙塔的他來說不可謂不大,又怎麼可能找到,好不容易同裴秋培養出來的感情,也隨著現實距離的阻隔越來越淡。
再然後便是裴秋在娛樂圈出道,一舉成名,成為了無數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偶像,兩人的身份地位距離越來越遠了,裴秋來內地開演唱會的時候,私底下也曾把他約出來過,兩人也見過幾面,溫馨友好的開始總以吵架收尾。
他們就像是兩隻抱團取暖的刺蝟,想要給予對方擁抱,卻總是在無意中出口傷人,用刺傷害對方,糾纏的越久對於雙方來說越是痛苦。
互相折磨了對方近十年,其實倆人從來沒有在過一起,最後的結果卻是和平分手。
這就是高歌上輩子有關裴秋的所有記憶。
這個夢一般的回憶高歌曾經做過一次,就是喝吐血那次,彌留之際他的腦海里回顧了自己一輩子的經歷,其中這段感情印象最為深刻。
夢又一次開始循環放映了,這一次夢的前半部分一模一樣,但是在後半部分時命運悄然轉了個彎兒。
大二那次赴港,高歌奇迹般的同裴秋在香港的街頭偶遇,拼了命滿街亂找的少年就這麼遇到了夢寐以求的姑娘,思念、慾望的荷爾蒙催動下,少女也叛逆了一回。
這一晚裴秋沒有回家,而是謊稱自己在朋友家留宿。
或許是在裴秋的影響下,高歌也愛上了音樂,回到校園裡組建了自己的樂隊,年輕的男女紛紛走上了屬於自己的音樂道路,而當他們的戀情被公之於眾的時候,迎接他們的不是粉絲們的爭吵,不是媒體的批評和過度解讀,只有祝福。
再然後高雅出生,高歌漸漸地退到了幕後搞創作,裴秋則一直活躍在樂壇第一線,夫妻總有一方要對生活退讓,高歌陪伴了女兒高雅從出生到成長的絕大部分時間,他們的婚姻經常被藝人明星提及,回答著無不羨慕不已。
只可惜這份大眾祝福下的夫妻還是沒能走到最後,上個月的時候倆人還是離婚了,離婚的理緣由裴秋的團隊並沒有對大眾談起,高歌更是很早就不接受媒體採訪了。
裴秋的微博也只是配上了『好聚好散』四字而已。
一覺醒來,高歌伸手擦了擦眼角,這一覺睡的有些久,眼睛都忍不住流淚了……
…………………………
「再見!」
樓下高雅同自己的小閨蜜揮手拜拜,本還揚起的小臉進了樓道又沉了下來。
少女的臉本就是六月的天,說變就變,誰也不知道她心底里到底藏著什麼心事。
開門換鞋,高雅這才發現家裡靜悄悄的,客廳也沒開燈,黑乎乎一片恍惚間望去猶如怪獸的嘴巴,吞噬著四周的一切。
「爸,你在家嗎?」
「爸!」
高雅膽子也不大,情急之下打開客廳的燈便喊了起來,直接撞開了高歌卧室的門闖了進去,只見她心裡擔心的那個人正坐在書桌聚精會神地看著什麼。
「我回來了!」
小姑娘又喊了一句,高歌這才回過神來,視線從相冊上收回,落在面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身上,早上的時候他被嚇到沒注意看,這麼一打量小姑娘長得像她媽一些,都是清冷那一掛,嘴角如果不笑更顯不易近人。
「真好!」
了解到了前因後果,高歌也將自己努力帶入父親這一角色,看著眼前有幾分相像自己的少女,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揚起幾分弧度,心情大好。
這是他家姑娘!
高雅沒有理會愣神的父親,扒著腦袋看了眼書桌,發現上面平躺著的是自己小時候照的相冊,照片中那個梳著土裡土氣麻花辮的,露著鋥亮大腦門兒的就是小時候的她。
不用說都知道,這辮子就是高歌給梳的,真的是又土又丑!
「誰要你看我相冊的!」
不等高歌同她說句話,小姑娘一把搶過相冊飛似的跑回了自己卧室。
『還挺害羞』,高歌帶入父親的角色,嘴角揚起女兒奴的笑容,高雅雖然不如小時候可愛,但在他心裡卻永遠是最可愛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