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奇葩的審訊
對於高峰,林宇自然是放心的。
他非常想親自參與對那個人的審訊,但他也明白,無論是以他現在的身份還是身體狀況,警備廳都不可能同意這個請求。
因此,他並沒有開口,因為他明白,開口也是自討沒趣。
高峰似乎看出了林宇的新事,笑著說道:
「林宇,你也別灰心。
這次審訊的事我會認真的對待的,如果張廳長允許的話,我會把審訊的內容在事後透露給你,並詢問你的意見。」
「這個嘛……」
張廳長沉吟了一陣,點頭道:
「也不是不可以,不過這事兒我得和其他人商量一下。」
「那就麻煩你了……」
林宇看向了張廳長:
「我真的很想知道巫師到底要幹什麼。
我不信他會對自己能攻破警備廳的防禦,把我從裡面劫走這麼有信心。
我覺得他真正的殺招應該就隱藏在劫不走我的情況下會發生的事情中。」
高峰聽到林宇的話,突然有些奇怪的說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應該不審那個被抓的人?」
「為什麼?」
張廳長有些不解的問道:
「那個人有什麼不對之處嗎?」
「陳有利說過,那個人被抓得很蹊蹺,基本可以看作是故意被抓,吸引我們注意力,好讓同伴得手的。」
「對啊,有什麼不妥之處嗎?」
「當然不妥。
你想想,那個人既然被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那麼審訊他是不是就順理成章了?」
張廳長總算聽出了高峰的意思:
「你是想說,這種順理成章的事極有可能是巫師希望我們做的?」
高峰點了點頭道:
「就是這樣。
我覺得他很有可能希望我們從被抓那人嘴裡知道些什麼,然後通過透露出來的消息左右我們的行動。」
張廳長雖然理解了高峰的話,但卻有些為難:
「但是人已經抓住了,總不能關著不審吧?
畢竟,審一下說不定還能問出點什麼來,如果不審肯定什麼都問不出來。」
高峰攤著手道:
「這裡是警備廳,我只是個警備局的刑偵隊長,輪不到我說話。
我只是提出我個人的意見,具體怎麼做還得你來定奪。」
「你不就是不想擔責任嗎?」
張廳長有些無語:
「行,暫時照你說的做。
我們先不審訊,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接下來,一直平安無事。
巫師似乎忘記了有這麼一個人被抓,而警方也快忘了林宇被襲擊這事。
一個星期就這麼過去了,什麼也沒有發生。
當事人陳有利,張廳長,林宇和高峰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為此,張廳長帶高峰一起來到了內部調查局,見到了陳有利和被關著的林宇。
「看來我們的計劃被識破了,巫師知道了我們不審那人的目的,所以……」
張廳長的話還沒說完,林宇就接過了話茬:
「我不這麼看。
我倒是覺得其實這就是巫師的安排。」
「怎麼說?」
「巫師的安排本就是如果我們不審那個人,他就不做任何動作。
用這種方法來倒逼我們按照他的套路來。
他孤家寡人一個,也沒什麼事干,完全有時間跟我們耗下去。
可是我們不同,我們若是放著那人不審,就根本不可能知道巫師的其他線索。
到頭來,我們忍不住開始審訊的可能性極大。」
「說的有道理,但這賭的成分也太重了一些吧?
萬一我們就像沒事人一樣,裝作不知道那人重要呢?
難道巫師也一直啥也部干,跟我們這樣乾耗?」
林宇搖了搖頭道:
「不,他不是乾耗,而是有把握我們一定會審訊。」
「為什麼?」
張廳長沒能跟上林宇的思路,有些迷茫。
林宇見狀,回答道:
「你想想,我們是一個團隊,審訊與否是我們能說了算的嗎?」
張廳長明白了,巫師又想利用一些人對林宇的懷疑,以及對巫師案的恐懼,讓他們發出必須審訊的聲音。
這樣一來,作為廳長,他就不得不召開會議討論這件事。
只要發出這類聲音的人佔據主動權,自己就不得不開始審訊。
畢竟,不審訊的理由是高峰和林宇提出來的。
這兩個人一個人微言輕,另一個身陷囹圄,靠他一個人孤軍奮戰,結果不言而喻。
想到這裡,張廳長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
高峰介面道:
「也沒那麼嚴重。
我相信廳里的老人們都知道利害關係,如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還是能說服他們暫緩審訊的。」
張廳長也只能這麼應了一聲,但他對高峰的話並不報什麼希望。
廳里那些人什麼想法他太了解了,他們永遠都希望廳里安寧,不要出現任何可能出現的紕漏。
抓了人不審這麼大的「漏洞」,他們怎麼可能放過?
張廳長對廳里老人的了解的確很透徹。
兩小時后召開的會議上,廳里的老人們果然有人提出了對不審訊犯人這件事的質疑。
任憑張廳長和高峰如何解釋,他們都不肯讓步。
他們認為,無論審訊出什麼結果,都比不審訊要強。
其實,他們的觀點也是有道理的。
只是,對巫師的水平低估了一些。
巫師這個坑挖得十分的妙,讓了解他的人明明知道是個陷阱,卻不得不往裡跳。
最終,會議的結論讓張廳長很失望。
在那些人的要求下,他不得不開始對被抓的嫌疑人進行審訊。
好在那些人並沒有對審訊的時間作出規定,於是張廳長和高峰一合計,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拖。
龍州警界史無前例的划水審訊就此拉開帷幕。
高峰反覆問嫌疑人一些沒什麼營養的問題,嫌疑人只能應付作答。
他極想把巫師交代的事完成,把要告知警方的消息說出口,可是高峰似乎根本不想問。
於是,這場審訊逐漸演變成了一出嫌疑人想說,警方不想知道的好。
也成為了審訊史上,第一次出現嫌疑人比警方還積極的案例。
這次曠日持久的審訊進行了一周,離林宇在警備廳被劫已經過去半個月了。
此時,事態終於出現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