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第十一章吞手之人

2008年10月24日,《城市新聞時報》刊載了一則新聞,選摘如下:昨日,一個73歲老翁趕著驢車進城賣紅薯。他告訴本報記者,紅薯是自家地里種的,兒子癱瘓在床,賣紅薯只為了給兒子掙點醫藥費。老漢趕著毛驢車走了八小時,早晨在開發區解放路市場路口剛剛停下車子,突然來了一輛城市執法車,下來一幫凶神惡煞般的人,罵罵咧咧就開始摔紅薯。

一名圍觀群眾聲稱,老漢駝著背,極力護著自己的一車紅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淚。

一家商戶對本報記者說,老漢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個勁地央求。那人像是個小領導,估計是副隊長,他扭過身,連扇老漢的臉,扇得啪啪響。老漢跪下求饒,那人依然掌摑不停,並且怒罵道,滾,不許在這裡賣,再賣還揍你。

市民趙女士也目睹了這一幕,她說,唉,看著心酸啊,那老人比她的父親年齡都大,那人怎麼就能下得去手呢!當時有不少人圍著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車給砸了」,群情激憤,打人者坐上車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個女人也要上去把車給掀翻,太過分了。

這則新聞迅速被國內媒體轉載,網路新聞排行榜中也佔據頭條,一時間成為時事熱點。

三天後,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副隊長被人殺害。一名早起的晨練者發現了屍體,屍體側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單位門口。晨練者以為是個醉漢,翻過來后發現死者的嘴巴里塞著一隻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屍體周圍還有薔薇花瓣,被風吹散,零落一地。

副隊長橫屍街頭,手被人剁下來塞到了嘴巴里。這個爆炸性新聞立即傳開,街頭巷尾,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人在談論這事。老百姓以訛傳訛,最終給殺人者起了個文縐縐的綽號:薔薇殺手!

老百姓有著高超的文學水平,每一個談論此事的人都參與了創作,坊間的故事版本最終定型為這樣——薔薇殺手武功高強,曾在少林寺學藝十八年,下山後除暴安良,劫富濟貧,只殺貪官和污吏,每次殺人,都要留下一朵薔薇。

沒有人知道薔薇殺手是誰。

當地警方調動了大量警力對此案進行偵破,然而沒有發現任何線索。執法大隊人人自危,領導開會決定懸賞緝拿,對提供破案線索者獎勵人民幣十萬元。

一天過去了。

政法委焦書記問道:有多少人撥打了舉報熱線?

電話接聽員失望地說:0個。

很多大案中,只要警方向社會公布案情提供懸賞,熱線電話就會被市民打爆。然而,此案中,根本沒有人撥打電話提供線索,就連一個人都沒有。

政法委焦書記向上級公安機關彙報,迫於無奈,請求特案組協助。

梁教授看完案卷后,說道:案發前,副隊長打人,有人把他的手剁了下來,這是一種很明顯的報復行兇。法醫鑒定報告顯示,死者斷腕后存活了一段時間,致命傷在胸口,被利器刺中心臟。斷腕處創口整齊,也是用了一下,看來這個殺人者力量大得驚人,一下剁掉手腕,一下刺死受害人,殺人手法乾淨利落。至於為什麼把死者的手塞進嘴巴,原因不明。鑒於死者的城管身份,這座城市裡的每一個正義人士都有可能是兇手。從現場照片上看,屍體附近沒有種植薔薇,這些薔薇確實是兇手留下的。

蘇眉說:這是一種晚期薔薇,也叫野薔薇,多生長在郊區野外,生命力極強,花期可開至十月底。

包斬說:薔薇殺手,這個殺人者的名字還真有詩意。

畫龍說:咱們非得接這個案子嗎?就讓他們當地警察忙活去唄,找去唄。說實話,這種人真是死有餘辜,我以前就揍過城管。那個薔薇殺手,說實話啊,我覺得,這人是個英雄,我想和他喝酒。

白景玉:國有國法,法治社會不需要英雄。

畫龍說:老大,我想請假,自從加入特案組,我多長時間沒回家了?請批准。

白景玉:不準,立即出發!

市公安局政法委焦書記親自開車到機場迎接特案組,本來梁教授要求低調行事,不要大張旗鼓,但是焦書記聲稱局裡已經準備好了一個歡迎儀式,同時還要召開全市公安幹警的動員大會,限定日期,誓破此案。

車輛駛進市區,特案組四人注意到街道兩邊沒有種植薔薇。

蘇眉問道:我看資料上寫的,薔薇是這個城市的市花,市區為什麼見不到?

焦書記解釋說,薔薇確實是市花,在這座城市的郊區,野外田邊,鋪天蓋地都是野薔薇,這種蔓延和攀緣性植物如果種在城市裡,就會瘋長,綠化帶會被野薔薇佔領。這種薔薇只生在野外,雖然是市花,在城市裡卻看不到。

車輛行駛到開發區解放路路口,梁教授讓司機停車。這裡就是副隊長掌摑賣紅薯老翁的那個路口,車輛往來,人流穿梭,小商小販雲集於此,吆喝叫賣,看上去一派繁華景象。

梁教授:你有多久沒買過菜了?

焦書記:好久了吧,平時挺忙的,呵呵,哪顧得上買菜。

梁教授:那好,我們現在去買菜。小眉去通知局裡的歡迎宴會取消,中午咱們自己做飯。

梁教授、畫龍、包斬、焦書記四人下車,梁教授說這裡才是第一案發現場,這裡是案發源頭。包斬推著輪椅上的梁教授,走進小販佔據的街道中間,但見瓜果新鮮,蔬菜綠意盎然。焦書記心裡突然湧出一種微服暗訪的感覺,買菜這種小事對於一個官員來說,非常親切難得。

薔薇殺手也許就是這路口的一個小販。

司機載著蘇眉來到市公安局,蘇眉走進大廳,有些疑惑:大廳里人員很多,除了穿警察制服的,還有穿著城管制服的,通往會議室的走廊里甚至還有抱著孩子的少婦在走來走去,公安局裡亂糟糟地喧嘩一片。

蘇眉旁邊站著一個年輕的小警察,個子很矮,正在擺弄手機。小警察看上去剛剛工作,稚氣未脫,臉上竟然還有青春痘。

蘇眉:請問一下,特案組接待處在哪裡,誰負責?

小警察抬頭看了她一眼:特案組馬上到,你也想看看特案組啊,新來的吧,以前怎麼沒見過你?

蘇眉意識到這個小警察把她當成警局同事了,正想表明身份,那小警察壓低聲音說:我就是。

蘇眉沒有聽明白,問道:你是什麼?

小警察說道:特案組有四個成員,從全國警察中選拔而出。其實,我是第五個,不過現在沒公開,屬於保密狀態。

蘇眉忍俊不禁,問道:那你見過特案組的四位警員嗎?

小警察繼續低頭擺弄手機:切,我和他們太熟了:梁老頭、畫龍哥、包哥、眉眉。畫龍哥功夫好,我前幾天還和他切磋過散打,戴拳套和護具打個平手,其實我是讓著他,畢竟我剛進特案組得給人留面子,下次就要修理他,免得他目中無人。包哥皮膚很黑,跟炭似的,好像剛從煙囪里跑出來,但他好厲害,蛛絲馬跡都逃不過他的眼睛。梁老頭,我們都喊他老爺子。

蘇眉再也忍不住,撲哧笑了:你覺得蘇眉怎麼樣?

小警察:黑客,懂點電腦技術,但花瓶一個,沒啥大用,不過……蘇眉好奇地問道:不過什麼呢?

小警察聳肩說:誰叫眉眉是我的女朋友呢。

這個冒充特案組成員的小警察是焦書記的兒子,他非常喜歡吃水果布丁,以至於沒人喊他的真名,朋友和同事包括他老爸都喊他布丁。布丁從小就立志做一名英勇的警察,對特案組非常崇拜,特案組四人在他眼裡就像明星一樣。

特案組到來后,歡迎宴會取消,梁教授在焦書記的辦公室特意召見了布丁。

布丁開門進來,立正姿勢敬禮,看上去很緊張,心裡因為冒充特案組成員而忐忑不安。

畫龍活動了一下手腕說道:小子,你不是要修理我嗎?我就是畫龍。

小布丁保持立正姿勢,面有懼色,擠出一個笑臉說道:畫龍哥,我開玩笑,您可千萬別當真。

蘇眉走到他面前,笑著說:你有十八歲嗎,人小鬼大,竟然還想泡我?說什麼眉眉是我的女朋友。

小布丁感到非常尷尬,吞吞吐吐地說:我,我,二十一歲了。

梁教授說:脫下警服。

小布丁頭上開始冒汗,急忙說道:我錯了,原諒我吧,我不該冒充特案組成員。

旁邊的焦書記也勸道:犬子不懂事,我替他道歉。

梁教授:脫下警服,不是要你不當警察,我們也沒這權利,而是要你做一名偵查員。

小布丁有些不明白,一頭霧水。

包斬說道:偵查期間,你就不能吃布丁了。

梁教授特意叮囑一句:也不能偷吃。

特案組初步分析認為,薔薇殺手就是一個小商販,因為和城管發生矛盾,將其殺害。因為沒有群眾願意提供線索,特案組決定派一名偵查員暗中調查。在刑事偵破中,警察需要扮演各種角色,來獲得有用的偵破信息。電視劇中常看到警察扮演嫖客,假扮購買毒品的顧客,包括卧底偵查,這些都是很有效的偵破手段。

小布丁即將扮演的角色是一個小販。

梁教授說:我們會安排人,把三輪車以及一些水果都放在解放路派出所家屬院的一個儲藏室。你每天天不亮就出攤,晚上八點收攤,要和那些真正的小販融在一起,打聽信息,你的工作對於偵破此案來說非常重要。

小布丁點點頭說:我明白了,保證完成任務。

包斬說:時刻記住這一點,你不是警察,不是焦書記的兒子,你是一個賣水果的小販。

梁教授說:特案組只有四人,現在,我們決定增加一個。

小布丁喜出望外,張大嘴巴說:啊。

梁教授說:現在正式任命你為特案組臨時警員。

蘇眉說:小弟,偵破此案后,你不用再吹牛,可以對任何人講,你是特案組的第五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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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全書2:張翰主演十宗罪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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