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五鱗紅光報仇記

第170章 五鱗紅光報仇記

秦歌捏著下巴,饒有興趣的從頭到尾打量紅光,最後視線落紅光後面那六條尾巴上,還伸手去扯了扯新長出來的那條尾巴,手賤的很。

「看來,這尾巴是真的。」

「嗷嗚……紅光發出鬱悶的聲音,心想這不是真的難道還是裝的一條假尾巴?

秦歌問道:「有沒有什麼感覺?」

秦歌擺擺手,笑道:「還是算了,我堂堂一個七尺帥哥,怎會跟一隻母狐狸計較?你要是想試試你現在的實力如何,可以去找那些靈獸打架,據我所知,精靈族的領地里有很多靈獸。」

「嗷嗚!紅光感激的看著秦歌,覺得這是個好主意,腦袋湊過去在秦歌臉上輕輕地蹭,像是在撒嬌。

然而秦歌這卑鄙小人卻是趁機用一臂環紅光的脖子,果斷一個鎖喉,同時兩腳離地騰空而起,利用自身下墜的力量,直接就紅光扳倒在地。

「小樣兒,就你這種反應能力,還想跟我比試?」

第二天紅光便在秦歌的陪同下逛遍精靈族領地,尋找那些靈獸打架,用實力征服它們。

生活在精靈族領地中的靈獸,基本上都是些低級靈獸,偶爾有些中級的,至於高級的靈獸,只有那麼一隻,就是那隻非常裝逼,喜歡去農場偷吃莊稼,甚至還不紅光放在眼裡,敢當著它的面偷吃莊稼的三眼大靈貓。

大靈貓,也就是俗稱的九節狸。

那九節狸姦猾狡詐,在精靈族領地的靈獸群中稱王稱霸,它的第三隻眼睛能發出先天靈技,厲害的很,以紅光看守農場的時候,沒少被那隻九節狸帶著弟兄姐妹們來欺負,不過這事紅光也不敢告訴秦歌,也不敢告訴那些精靈,因為它覺得一隻狐狸被一隻貓給欺負很丟臉。

況且,靈獸之間的事兒,人類也不適合插手。

但現在不同,現紅光已進化成高級靈獸,所以它決定去征服精靈族領地里的所有靈獸,然後再打敗九節狸那個王八蛋,繼而成為這裡的靈獸之王。

「所以,搞了大半天,你的意思是要去打敗那隻九節狸?找它報仇?」

「嗷嗚!」

秦歌坐紅光背上,雙手抱胸,「那行,我去幫你撐場子,等你被打殘的時候,還可以拖你回來。」

不過那九節狸很懶,很少出洞,所以整整一天秦歌紅光也沒找到它,也不知道它的洞穴在何處,不過在這一天時間裡紅光倒是收拾了很多九節狸的小弟小妹。

第三天,秦歌紅光繼續在精靈族領地里到處轉悠,卻還是沒有找到九節狸。

第四天,還是沒有找到。

終於,在,聽聞自己的小弟小妹全紅光給征服,那九節狸竟主動找上門來。

九節狸渾身毛髮直豎,長長的尾巴高高翹起,齜牙咧嘴,看上去殺氣騰騰,怒紅光,怒道:「呲呲!呲呲呲!」

秦歌紅光背上跳下,然後又跳到一棵樹上坐下,準備觀戰。

他翻譯了一下紅光和九節狸的對話大概是這樣的。

九節狸:「尼瑪的,母狐狸,敢在我的地盤上撒野,今天老子就要收拾你!讓你瞧瞧老子的厲害!」

「來就來,老子才不怕你!」

「……」

一言不合,這倆傢伙就打了起來。

高級靈獸之間的戰鬥很是激烈,就算是御氣丹境的人類修道者,也難以插手。

靈獸之間的相處方式很簡單,沒有什麼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看的就是實力,誰打架厲害,誰就是老大。

「哼哼哼。紅光一腳踩著地上的九節狸,抬起一隻前爪,驕傲說道:「姐現在的爪子,可是很鋒利噠!」

九節狸看上去忒慘,渾身鮮血淋漓,原本防禦力不弱的皮毛上到處都是抓痕,還在淌血,毛也掉了不少。

「姐問你,服不服?」

「服!我服!以後您就是我的姑奶奶,您是我的親媽!親媽饒命啊,請不要傷害您的寶貝兒子!兒子知道錯啦!」

「那你以後還敢不敢當著姐的面偷吃莊稼?」

「不敢了不敢了,媽,我錯了我錯了,我再也不敢裝逼了,嗚嗚嗚……你就饒了我吧,別用你的爪子來抓我,嗚嗚嗚……好疼啊……」

「哼,滾吧!以後這裡就是姐的地盤,這裡,姐罩的!懂?」

「……」

於是,九節狸夾著尾巴灰溜溜的走了。

不過秦歌紅光並不知道,這九節狸是口服心不服,它已經決定了,去找它的大表哥,讓它的大表哥來收拾這隻母狐狸,報仇雪恨!

它的大表哥在那片荒原里可是最強的裝逼王者,任何靈獸都會怕它大表哥!

它的大表哥就是鋼爪蜜獾,高級靈獸,也就是人們口中的平頭哥!專偷蜂蜜,專吃毒蛇,專治各種不服,它的大表哥非常霸氣,早已看透生死,活著,就是為了詮釋「干」的真諦!

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曾經荒原上的獅王,就因為在獸群中多看了它的大表哥一眼,然後就被干到死。

「媽的,母狐狸給老子等著,我大表哥到來之時,便是爾等滅亡之時!我大表哥會將你們的莊稼全部偷吃完,然後再將你們全部給咬死!」

「紅紅,你的仇也報了,今後你在清潔宮就是靈獸之王,所以要管好你的小弟小妹,別讓它們偷吃莊稼。」

「嗷嗚!」

語重心長的囑咐幾句后,秦歌便離開清潔宮回到花間樓。

明天,就要去浮天台參加浮天一戰,所以他得早點睡,養好精神。

為了做步知舞的賢內助,在她身邊守護她,這個冠軍,秦歌覺得自己必須要拿下。

正準備睡覺時,金峰森卻急匆匆的找來。

金峰森是來彙報工作情況的,因為這幾天秦筱不在清江城,而是在嘉霖城負責處理組織的事,所以金峰森也只能向秦歌彙報工作。

「老大,有你之前提供的那些金銀珠寶,現在我們的組織是越做越大,很快就能遍布嘉霖城。那些金銀珠寶,總價值超過二十億兩黃金啊!」

秦歌問道:「之前要你拿一億去幫助那些人,這事進展的如何?」

金峰森點點頭,目光中滿是感激的看著秦歌,「有這筆錢,他們現在的生活過得很好,總之此生是衣食無憂。」

那些跟金峰森來自同一個地方,遭魔族所害的鰥寡孤煢,一直都被金峰森記掛在心裡,亦是金峰森心裡落不下的一塊石頭,而現在,有秦歌的幫助,他們便能衣食無憂的過一輩子,這也算是祛除金峰森的心病,如此,金峰森也能安心的走他自己的人生道路。

這份感激,金峰森會永遠放在心裡。

「對了老大,你之前寫的《聊齋志異》,我們組織下的書坊印刷了三萬本,卻在兩天的時間內就銷售一空。現在,有很多讀者在等著你更新最新的章節呀!」金峰森搓搓手,笑容變得猥瑣:「那啥,不知你還有存稿沒?給老金我也瞧瞧背。」

原來,金峰森來的主要目的,不是彙報工作情況,而是來催更!

其實金峰森也是秦歌的書迷。

那《聊齋志異》實在是太好看了!

劍仙大陸的小說家有不少,也有很多小說家寫出精彩的小說,但只有秦歌寫的小說是不落窠臼。

秦歌懶洋洋的說道:「沒存稿,等玄劍大會結束我再更新。另外,我跟你說過很多次,我並不是《聊齋志異》的作者,原著作者其實是我家鄉的一位叫『蒲松齡"的老先生,我只是代寫轉載,或者你也可以認為我是抄襲。」

「總之,我是想著,這種作品埋沒了可惜,所以才寫出來給大家看。至於賣書賺的錢,都拿去在蘇月搖送我的那塊地里建農場,然後招收城外難民,讓他們有工作。」

在情人節那天,蘇月搖有買下一塊地送給秦歌當情人節禮物,地契上都已經寫上秦歌的名字,還有道宗蓋的章,所以秦歌想不要都不行,那反正是他的地。

而與其荒廢,不如開闢出來種些什麼,順便也能給那些難民找個工作。

秦歌並不會直接花錢去買食物什麼的幫助那些難民,因為他明白一個道理——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金峰森肅然起敬,「明白,老大這事兒就交給我負責。」

秦歌揮揮手,「行了,我先睡了,等玄劍大會結束,寫出新稿第一時間給你。」

金峰森滿臉神秘,「嘿嘿,老大你就吹吧,你以為我們的情報組織是吃素的?那可是砸了起碼兩黃金進去啊,放眼劍仙大陸,我們的組織,完全可以排進名,什麼情報找不到?」

秦歌皺皺眉,「你什麼意思?」

「咳咳,我的意思是,我去查過,劍仙大陸根本就沒有叫『蒲松齡"的小說家,而且,老大你說的那個什麼『華夏村"也不存在,都是你編的,所以說,只有咱們的秦大才子才能寫出這樣的佳作。」

秦歌說道:「他早已去世,華夏村也早就不見。」

「去世的人也查過,沒有叫『蒲松齡"的。」

秦歌有些不耐煩,「哎我說老金你他么沒完沒了是吧?要不去農場割麥子?」

「咳咳,那啥,老大我還有事,就先告辭,總之你有空就快點更新吧,讀者們都等不及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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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感謝咱們的「斑爺」成為本書的宗師。

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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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盡天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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