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光桿上陣
要玩大聖公司這款遊戲,就算不買別的裝甲武器,至少得買與該遊戲配套的全息頭盔。因為遊戲人物與操作者的腦電波相連,遊戲者相當於操作者本人。
怪不得那家公司能獎10萬,他們頭盔比別人貴這麼多,最便宜的也要500。
倆人加起來就是1000,接下來吃飯怎麼辦?
「就算買得起頭盔,我們也買不起武器,赤手空拳地跟人家斗,恐怕一上場就死翹翹。」寒莫莫垂頭喪氣地看著小白。
「很多裝備精良的人,死得更快。」小白不以為然地說道。
「這款跟別的遊戲不一樣,有野獸,有人,最後還有機器人,赤手空拳根本沒法斗!」
「那就搶!」
也只能這樣了,搶別人的裝備。
首先,為了買頭盔,寒莫莫被逼到了賣自己電腦的地步。
反正一台電腦也不夠用,她準備帶小白去網吧租電腦參賽。
這麼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避開催債公司的騷擾,也省出了電費。
賣掉電腦的時候,她心疼得想吐血,這台高配置的電腦花了自己1萬多塊,人家最多只肯給500收購,還算是照顧價。
豁出去了,剩下的500元要吃一個月,大不了自己少吃點,用幾個煮雞蛋填肚子,麵條留給小白吃。
他倆在網吧戴上頭盔之後,立即就進入了全模擬的未來世界。
那是一片原始森林,古樹參天,寂靜無聲,偶爾有鳥獸的鳴叫聲傳來。
寒莫莫驀然看見代表自己的莫莫以刀疤臉姑娘出現,睜大眼睛,太丑了吧?不過身材一級棒。
莫莫吹了一聲口哨,好奇地四處張望——
這原始森林太美了,頭盔之中還能釋放出森林的味道,讓她身臨其境。
口哨應該是自己腦電波的反應——她實在太滿意了。
「噓——」小白冒出來,示意她不要張揚,以免招來敵人。
莫莫看著他,笑得前府後昂——
他居然是個乞丐模樣,而且是30年前的那種。
看來倆人想到一塊去了:越不顯眼,越安全。
在危機四伏的叢林,生存第一位。
如果選一個花枝招展的自己,那是找死。
「嗷——嗚!」隨著一聲吼,忽然跳出一隻老虎,直撲莫莫,莫莫第一反應就是爬樹。
等她到樹枝上,發現小白動作比自己還快,到了更高的枝頭。
低頭看,已經有人不知道從哪裡鑽出來,與老虎鬥起來。
那人胸肌爆棚,威猛得很。
看來是個有錢的主,不僅給自己穿了鎧甲,手裡還拿了兩把劍。
他飛舞著劍與老虎搏鬥,跳躍出擊的動作都十分嫻熟,是老手。
老虎的形象夠真實,完全是現實版全息影像。
那位仁兄的問題不是自己不夠勇猛,而是對老虎的力道估計不足。
他正面對付老虎,跳上跳下,左擊右攻,卻忽視了老虎尾巴能暗器傷人。
老虎尾巴忽然一掃,將他連人帶劍拍出丈把遠。
他還沒來得及爬起來,老虎已經撲過來,將他脖子咬斷,
這人就這麼掛了。
森林又寂靜下來。
莫莫和小白等老虎離去,迅速下來撿起劍就跑。
這武器,算是白撿的。
在叢林對付各種野獸,只是遊戲的第一關。
接下來還有20關。
能闖到最後的,才能進入總決賽,勝者為冠軍。
他倆一開始因為沒什麼裝備,只能躲,藏,逃。
居然因此闖過了叢林、沙漠、沼澤等等環境惡劣的地方,並在這過程中撿到不少犧牲者的武器、食物和裝備,逐漸將自己武裝起來。
有了護身物和武器,還吃了有能量的東西,他倆也就越來越強大。
一旦裝備豐富起來,想吃掉他倆的就不再是野獸,而是人。
所以他倆面對的敵手越來越多,不停地有人上前挑戰。
與人搏鬥,對於小白來說問題並不大,她最大的優勢就是靈活,鬼,常常出怪招,以意外戰勝別人。
而小白正如現實中的他,優勢在於速度超快,頭腦超冷靜,而且特堅韌,有氣勢。
其實勇者斗到最後都會精疲力竭,那時比的就是耐力和氣勢。
小白偏就是比別人多一口氣,所以總能戰勝對方,不管對方有多強。
經過漫長的鬥爭,他倆相互協助,過五關斬六將,一直闖過了最後,進入總決賽。
所謂行百里者半九十,最艱難的就是這總決賽。。
對他倆來說,這才是真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