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高律師到來

第十八章 高律師到來

第十八章

「姜醫生,如果你有他的信息可以告訴我嗎?我曾經是非典病人,也是這位大哥救活我的。我和媽媽同時得病,那年我九歲,媽媽把生的希望讓給了我。大哥哥硬是把我從死神手裡拉回來,如果不是這個大哥哥,我已經死掉啦!」

姜醫生制裁沉默下來:「說實話,小姑娘,我也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但是我知道我們軍醫大學去的那批人,都回來啦,唯獨這個尹朝陽卻沒有回來,具體是幹什麼去了,我也不知道,莫非他還在小湯山醫院?」

不可能啊,那個小湯山醫院已經拆除啦!具體他到什麼地方去了?我們好多同學都在查找呢。

蘇虹的眼裡湧出了淚花:「大哥哥能去哪兒呢。」

姜醫生又問道:「這位小姑娘,每年每月給尹朝陽寫信的那個人,就是你吧?而且已經堅持了十年。門衛室那裡已經堆滿了你的120封信件。」

「是的,我剛才已經找到那裡啦!我知道了你的地址,也是那位門衛大爺告訴我的。我說的這些。姜大姐你不會怪我吧?如果,大哥哥頭幾封信就回我,大概就不會寫這麼多的信了。」

「開始就回信,也就沒有今天的尋找。」姜珊似乎深有同感:「我也聽說啦!你是來自泉州的吧?」

「是的,江大姐,我是來自泉州的。」

「告訴你,我也想找尹朝陽的。」

「是嗎?其實我就是要感謝恩人,我沒有其他的雜念,只是十年來這個大哥哥居然沒有跟我回一封信。我的心裡有點兒不踏實,我這才來找一找。大姐姐,莫非你就是暗戀大哥哥吧?」

「其實我也想找一找,但是沒有他一任何消息。當年我追求過她,可是他拒絕了,後來,我知道,他的女朋友病逝在小湯山,我有燃起了·希望,」

「小湯山非典醫院結束的那一天,我去了。他比別人是提前出了院子的。我沒有等到他,大家在車上等了他兩三個小時,卻沒有人看見他。去了哪裡。」

「最後那車子開走啦!就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啦。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

蘇虹有點兒奇怪啦:「大姐姐,那你到小湯山以後找到線索沒有?難道一點也沒有嗎?」

「沒有,人間蒸發了第二天我又去了,認為他是祭奠女朋友去了,第二天小湯山醫院裡已經是空空蕩蕩的啦!在那裡。只有幾個留守的值班人員。病人也沒有一個,醫生也沒有。問他們。知道不知道尹朝陽的事情。他們搖搖頭。所有的醫生護士都在昨天離開了。」

蘇虹又問到:「那麼你到那些旅館什麼的找了沒有?大姐姐。」

「不但小湯山,我找了。周圍的幾個鄉鎮。包括昌平,順義,通州我都找了。我大概找了有一個月時間。實在是找不到任何線索,只好就回來啦。」

蘇虹有點兒難受。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就不見了呢?他能去了哪裡呢?難道他因為自己的女朋友走啦自己就想不開自盡了嗎?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自己就有罪啦!要不是因為我,他的女朋友就不會傳言上飛的。那麼他就不會消失不見啦。蘇虹更加自責了。

姜珊道:「小妹妹。你也別著急。我當時也報警了。警察在這個問題上也不好下結論。他們也在周圍進行了查找。根本沒有發現什麼。意外的情況,比如說屍體呀,比如說,發生什麼搶劫啦?這些情況在那個時候是完全沒有的。」

一個大活人不想別人找到,似乎很容易吧?蘇虹猜想。

姜珊聽了這句話也是一愣:「說不定真有可能。因為失去了女朋友她異常傷心。雖然在小湯山醫院工作,還是那麼積極。沒有人看出他有思想問題。我以我敢肯定。他真的是躲到什麼地方去了?」

蘇虹就說:「大姐姐,那就這樣吧。以後你有了他的消息。請你也轉告一聲好嗎?最起碼我得當面向他說一聲謝謝,別的沒有什麼意思。」

「我知道,我會在同學的圈子裡再次請大家幫幫忙,有么有人發現他的蹤跡。只要有,我會在第一時間通知你的。」

這時,蘇虹才跟姜珊說一聲:「再見。外面的病人已經等急了,大姐姐,我走了。」

姜珊又開始叫號啦!

現在想到了這些。蘇虹的心裡隱隱約約的有些擔憂。不知道這大哥哥現在過的還好嗎?你為什麼就跟所有人斷了聯繫了呢?

這當兒,高高盛宏已經走到了門口。輕輕地敲敲門:「蘇小姐我可以進來嗎?」

「趕快進來,高律師我正等著你的消息呢。」

高盛宏就走了進來。蘇虹就叫高律師:「坐下來慢慢說,高律師這次事件麻煩你啦!父親的案子·,我的案子都指望你了。」

「蘇小姐。高某能為您工作,我感到十分榮幸。那有什麼麻煩不麻煩的事?」

蘇虹道:「高律師,你就說說案子吧。」

「案子的進展,還是比較順利的,林雪,劉小懷給董前任董事長投毒一事,主要有官方偵辦,我是輔助。取證方面。證人證言方面。也都有了一定的進展。不管她原來做的多麼神秘。我也一定也將他們徹底挖出來。具體量刑。最低是無期。最重一點,那就有可能是死刑。而且兩個人。都是列為同案犯。沒有主犯從犯之分。」

「盡量能把爭取把他們判處死刑。這我的心裡才能舒服一點。要不然心裡會不安的。。

「我會盡量爭取的。蘇小姐請放心。」

「我相信。高律師一定能夠做得到,要不然,蔣爺爺就不會推薦你的。」

「現在,我再跟你回報一下,關於你的大學錄取通知書,被別人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上訴準備工作。這一次不是申訴,而是重新起訴。」

「這個我就不懂了,重新起訴或申訴有何不同?」。

「為什麼要重新起訴呢?第一次事宜民間糾紛起訴的,那就是我們獲得了比較重要的證據。就是以受賄索賄犯罪起訴的,勝率要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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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我為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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