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王淺番外
王淺番外。
我叫王淺,家財萬貫,都是那些男人心甘情願給我的。
我原本是上海交大的法律系高材生,但是名校,好學生多,有錢人家的孩子,更多。
我是個孤兒,連上學的錢都是我自己勤工儉學來的,根本沒時間和同學們出去玩鬧,每次沒課的時候我就在打工,要麼就是在圖書館看書,原本我應該是與世無爭的。
可是,偏偏長了一張姣好的臉蛋,我不招惹別人,偏偏有人來招惹我。
我永遠記得她在奶茶店打工時候,架在百元大鈔裡面的那張紙條,那個男生長得不錯,穿著矜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過著我夢寐以求的生活。
鬼迷心竅,我加上了字條上著聯繫方式,沒多久,我們確立了關係。
他給我買衣服,買包,買化妝品,帶我去我之前只能駐足觀望的高級餐廳,一頓飯就是我一個月的工資。
那段時間,我迷失在了那段生活里,我以為他會一直對我這麼好。
於是,我和他去開.房了。
後來,我辭了奶茶店的兼職,也不喜歡學習了,成績開始一落千丈,每天和他出去玩,一個多月的時間,我和他幾乎天天住在外面。
慢慢的,我發現他好像膩了,找我找的少了,直到我碰上他帶著另一個女人住進了我們經常去的那個酒店,睡在我們經常睡的那張床.上。
學校里也因為我經常夜不歸宿給了我一次處分,這就代表,以後學院里的一切榮耀都和我毫無關係了。
一夜之間,我成了一個被眾人嘲笑的廢物,什麼都沒有了。
但我卻愛上了那種夜夜笙歌,伸手就有花不完的錢的日子。
有的人,一旦吃過了滿漢全席,就再也沒辦法對饅.頭提起興趣了,我想,我寧願去偷去騙,也不要再過之前的那種日子了。
我每天拚命的讀書,想著改變我的人生,最後我終於順利畢業了,可是因為檔案里背的處分,沒有地方願意要我,直到有一天,一個腦滿腸肥的男人找到我,我認識他,是一個小律所的負責人。
他說,只要我答應他,他就給我一個實習的資格。
我看著他的那張臉,真噁心啊,但我還是和他去了酒店,脫下衣服的那瞬間,他充滿情慾貪婪而淫賤的眼神暴露無遺,他在我身上肆意妄為,我忍著,都忍著。
那次之後,果然沒過多久,就傳來了錄用信息。
我開始明白,原來我想要的東西,我的知識和學歷給不了我,但是我的身體可以。
這就是上天贈予我的禮物,我一定要好好利用。
我開始化妝,穿各種性.感.暴.露的衣服,開始注意自己的皮膚和身材,我知道,這才是我的本錢,我只有這些。
所有人都說我不要臉,說我賤,可那又如何?
我從來都沒有朋友,她們什麼都沒有,而我,什麼都得到了。
不過半年,我就勾上了律所的大老闆,升到了大律的位置,我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業界風評要多差有多差,可是那些有錢人都喜歡找我,他們擺不平的事情,抹不掉的證據,我都能做到。
我不後悔。
這就是我想要的。
那些在背後戳著我脊梁骨說我的人,他們想要的不也是我這種生活嗎?只是她們,想要卻還端著所謂的羞恥,我知道,她們不屑於我為伍,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他們想要,卻沒勇氣拿。
我敢。
我什麼都敢做。
我出賣律所,帶著機密消息跳槽到更大的律所,沒有人信任我,他們甚至不把我當人看。
我不在乎。
我只愛錢。
利用他們,我過的愈來愈好。
入行四年,我從一個月四千,到一萬,三萬,七萬,十萬,十三萬……
我掙的錢越來越多,生活越來越好。
但是我開始寂寞了。
這麼多錢,要怎麼花呢?
直到一起離婚官司,我遇上了王皓。
法庭上,他乾淨純粹,薄薄的鏡片後面藏著一雙囧囧有神的眼睛,整個人挺拔正直,像極了剛剛脫離母胎獨自出來的覓食的小雞仔。
毫無懸念的,他遇上我,官司輸的一塌糊塗。
他找到的證據被我貶的一文不值,庭審結束之後,他問我,不覺得這麼行事很噁心嗎?
我說覺得。
噁心又如何?
我見過更噁心的。
他說我不配當一個律師。
他說這話的時候,那惱羞成怒又無可奈何的樣子,讓我覺得很有意思。
我調查他,接近他,一直到最後,愛上他。
我以為我只愛錢,可是每次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都恨不得把我的一切都給他。
但是,他對我沒興趣。
對我這個不擇手段,沒有一點兒道德底線的女人沒興趣,甚至是厭惡我。
我很難過。
就算是有那麼多錢,也好難過。
直到有一次,我在酒吧碰上他,他喝的伶仃大醉,和我說段麗娟這個女人不配為人,他一定要去找證據。
我把他送回家,守了他一夜,那是我和他在一起呆的最長的一段時間。
第二天他一醒,轉身就走,連句謝謝都沒說。
我不在乎。
當天我託人進了至臻寵物,成了段麗娟的秘書,一點點獲得她的信任,但是,王皓所說的證據,我還是找不到。
後來,王皓果然來了,他看到我很驚訝,但是他向來討厭我,我無所謂,沒關係。
我一直在暗中幫他,發匿名帖子,找人炒熱度,直到後來,我真的找到了段麗娟藏起來的證據,但是我沒有給王皓。
我怕我給了他,他就不理我了。
於是就這麼一直拖著。
我發現,只要他找不到他要找的東西,就會一直待在這兒,這樣就能和我朝夕相處了,我好開心。
可是,這日子沒過幾天,我發現段麗娟去找了一個男人,是王皓的大學同學,她好像知道了什麼。
於是我跟著她,發現她在威脅王皓,也發現了,原來王皓居然有那樣一段過去。
我知道,如果我不趕快行動,王皓就要完蛋了。
這時候,我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給我出了一個殺人方案,我按著他說的去做了。
當天,我拿著那段段麗娟虐.待貓狗的視頻去找王皓,說想借他的車開開,他同意了。
我開著他的車殺了段麗娟,故意在車裡留下痕迹,我看到他開車出去,把車裡的腳墊換了,他借了打火機,結果卻沒燒掉,而是丟到了一邊的垃圾桶。
到最後,我算計了這麼久,還是輸了。
當年的那個雙眸澄澈,腰背筆直的男生再也不見了。
可我,終究是要為這人下地獄的。
有的人,不就是這麼活著的嗎?
踩著人,或者被人踩在腳下,終究要選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