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所謂財地法侶
要復仇,就跟要修仙、要打網路遊戲一樣,得先有個章程――若要修仙,得先弄清楚什麼仙法適合自己:有的仙法練過之後,女的會斬赤龍,意思就是斷了月經,差不多意思就是生不了孩子了;有的仙法講求的是不能丟童貞之軀,否則先天之氣不足以修道。打網游,得先找內測玩家聚集地尋點內測的經驗,知道哪個職業比較好、哪個職業比較廢,什麼地方練級比較好……
所以伍莫遠想來想去,覺著復仇跟修仙差不多,或者說跟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差不多――講究個【財、地、法、侶】四個字罷了。所謂【財地法侶】,【財】指的自然就是錢錢,不管是復仇還是修仙還是玩網游,沒錢不行。要復仇,有的時候得裝個小逼的去吸引仇家注意?歐美不是有句諺語么――【Keep-your-friends-close,but-your-enemies-closer】,意思就是要親近自己的朋友,但更要親近自己的敵人!若是有錢,便可以選擇更多的方案來複仇。
這說的就是【財】,【地】說的就是場地――本來意思是,要修仙的話,起碼得準備一塊清凈又沒人打擾的地方,要玩網游的話,得找個有空調還能抽煙還有飲料賣還可以叫外賣的地方。不過這個【地】在復仇中的用處倒是不大,暫時可以忽略。
而【法】呢,則是說一套方略,或者說是具體的方案、流程。就修仙來說,那就是仙法秘籍之類。對於復仇來說,那就是一套怎麼接近敵人以及察覺對方弱點,然後來一個致命一擊的方案。
最後的【侶】呢,就是說伴侶――倒不是說一定要妹子或者異性,而是說能幫上自己的人。在修仙裡面說的就是師兄弟等等可以在打架的時候幫忙的人,而在復仇裡面,說的自然就是能幫忙自己搞事情的人。
想了想,伍莫遠覺得基本上要復仇的話,大方略上面就是【財法侶】三樣差不多就夠了……等等!伍莫遠突然想起來了一件很要命的事情!那就是――伍莫遠他因為以前太廢柴了,所以早就被嚴格的老爹給廢除了財務自由權!或者,用「中文」來解釋的話,那就是伍莫遠每周的生活費和零花錢等等一系列花銷那都是要靠著每周跟老爹領的!
甚至到了北美留學的時候,都是要去老爹公司在洛杉磯的北美辦事處拿每周的生活費支票――當然了,後來進化成了直接打到賬上。但是不管怎麼樣,那點點錢可是完全不夠伍莫遠復仇的。別說復仇了,實際上連稍微家境稍微好點的留學生都比不上――伍莫遠每周能領到200美元的生活費。這樣一來,一個月手裡也就是800美元左右,雖然換成人民幣是5000塊錢了,但是在北美那可是比貧困線還低吶!要知道,在北美,那速食麵可不是兩三塊錢人民幣就能搞定的東西,起碼得是幾美金!
上一回的留學,還好UCLA裡面食堂是交一次錢之後就不限量供應,簡直就跟外面的自助餐一樣了!就是不讓浪費以及不讓帶走太多東西,否則伍莫遠一個月還真是用一半的生活費就能生活的不錯了。
那個時候,作為富-二代的伍莫遠,在富-二代的圈子裡面,那就是個丟人的典型――他還甚至跑到了洛杉磯的公園裡面去偷割韭菜回來吃!不過在伍莫遠看來,這事兒不能怪他――老外不吃韭菜啊,甚至都不認識啥叫韭菜,就以為那玩意兒是野草。所以見到了韭菜之後,伍莫遠半夜跑出去偷偷割了點回到寢室的公用廚房炒雞蛋吃。
結果要命的是,這個事情不知道是不是被同寢室的俄羅斯黑人猶太佬看到了,結果沒兩天,整個宿舍里都在傳說伍莫遠這個中國人的富-二代過的太凄慘了,居然都開始吃野草了!以致於很多美國黑白、墨西哥的平民,都可憐的時不時請伍莫遠吃飯。而吃飯的時候,他們為了照顧伍莫遠的自尊,雖然沒說什麼,但是看著伍莫遠的那種眼神,簡直就跟看被餓了幾十年的非洲難民一樣!
別的中國男留學生來到了美國之後,都打著是【揚我國威、騎大洋馬】的主意,不管最後騎沒騎成,起碼是有了為中國人爭光的想法的。而伍莫遠倒好,「窮到吃野草」的傳說,直接就讓中國這個國家在UCLA的校園裡面變成了「坦尚尼亞」之類的超落後國家的代名詞。當然了,這樣一來也不是沒有好處,起碼「中國-威脅論」在UCLA裡面是沒有任何市場的。如果有政客來UCLA宣傳什麼中國人就是大惡魔的話,所有人都會偷笑著看向伍莫遠,不約而同的在心裡說――這個從中國來的富-二代都窮到要吃野草了,中國能有什麼威脅?
當然了,說實話,這也不能怪伍莫遠――起碼他自己覺得不應該怪他。當初他還小的時候,因為被老娘寵著,所以有點孩子王的架勢,整天找同齡小孩兒打架。後來不知道怎麼知道了住在自己家不遠處有個「武林高手」,就整天用自己的零花錢去買禮物送給「高手」――當然了,小孩子么,時不時的會撒一點聽起來好像很正經的慌來跟家長要錢。比如什麼「爸,人家都說要訓練小孩子的理財能力,不如從這個月開始你一次性把我的零花錢給我,讓我自己控制著花?」之類的理由,在大人聽起來那真是用腳趾頭想都知道小孩兒要幹嘛。
本來伍莫遠的老爹以為自己兒子就是喜歡上了什麼「四驅車」之類當時小孩子都在玩兒的東西,他也知道,有的加的小孩兒除了四驅車之外還買了塑料賽道之類的玩意兒。所以他還以為自己兒子只是想去買玩具呢,因此當時伍志明也沒想太多就給錢了。但是經過了幾次之後,又沒見到兒子帶玩具回來的伍志明開始奇怪了,本來他還以為是兒子在買玩具回來的路上被壞孩子搶了,所以派人跟蹤了兒子,從而發現了原來兒子是買東西送高人去了。
當時伍志明就覺得自己的兒子怎麼那麼笨呢?簡直有點天生一副被人騙的樣子啊!在他看來,什麼武林高手都是假的――要有那功夫,去國外表演多賺錢,還用隱居在國內么?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伍志明就開始控制著給兒子的錢。在兒子大了點后,白手起家的伍志明又看不上別的富-二代那種整天把錢用在燒跑車之類的事情,而且又擔心自己那個以前是孩子王,還喜歡打架的兒子在青春期裡面叛逆的出去闖禍,就把伍莫遠送到了寄宿制的學校裡面,一個月才能回一次家,甚至在學校裡面有錢都沒地方花。
這麼一來,弄的伍莫遠當然叛逆性格嚴重了――家裡又不是沒錢,伍莫遠再怎麼樣也得要臉不是?回到家裡跟以前那些自己的「小弟」一聚會,發現他娘的工人的孩子零花錢都比自己多,過的都比自己自由,伍莫遠心裡怎麼可能沒點想法?雖然生性厚道的伍莫遠不至於在心裡咒罵自己爹娘,但是怎麼也是不爽的。於是就更加跟老爹頂嘴什麼的,而這麼一來,就導致了伍志明更加覺得自己兒子有【真-富-二代】的那種操蛋潛質,於是更加不給伍莫遠錢……
當然了,伍莫遠跟老爹頂牛犟嘴,那也不是完全沒原因的――他又不是真的被騙了,那「武林高手」還真是的是武林高手,的確是有兩下子的。人家不收徒弟練,那是因為練武太傷身體了――距離來說的話,練通臂拳的人,那是要從小把兩條胳膊不斷人工脫臼的,這才能練出來通臂拳。至於別家功夫,更有練得打架的時候手能破碑裂石,但是平常雙手幾乎沒有縛雞之力的,或者是兩雙手掌完全變形又黑又厚布滿老繭到了被熱水澆了都沒感覺的地步……
當年伍莫遠,那是用了多少功夫才打動了高人,讓對方差不離的稍微教了他一點拳腳功夫――這還是那人在長久考察之後,發現伍莫遠真有大毅力大恆心,而且本質不壞的情況下才教的。而且教還沒教全!當時那人說伍莫遠的根骨一般,只是中人之資,所以很多東西練不了。後來到了伍莫遠去美國讀書前,師傅才在酒後吐真言說――當時說什麼中人之資就是隨便亂說的,只是找借口不教伍莫遠一些殺傷力巨大的,以及一些對身體損害太大的……
當伍莫遠回想完了這些之後,他才發現,飛機馬上就要降落了!原來,已經到了美國了么?哼,那這次,伍莫遠可就不會老老實實的聽老爹的話當老實孩子了。既然沒錢,那就去賺錢!
目標!賺來起碼能夠支持自己發展復仇實力的錢!大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