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死了才出現的金手指
第2章死了才出現的金手指
夜晚。
萬籟俱寂。
方仙置身於一片漆黑的宇宙之中,表情迷惘。
「我……是在做夢?清明夢?」
他望著宇宙星河的景色,若有所思地喃喃著。
下一刻,一片璀璨的星雲浮現,無數行星點綴其中,翻滾膨脹,組成了一隻色彩斑斕、詭異無比的巨眼。
巨眼一眨不眨,盯著方仙。
「啊!」
天色大亮,方仙驚叫一聲,驚醒過來,摸了摸額頭,發現全是汗水。
「咦?我的眼睛……」
他怔了下,突然感覺有些不同。
這個世界,在他眼中,赫然變得前所未有的清晰起來。
那空氣中的微塵、遠處木門的紋理、乃至邊上飛掠而過昆蟲的翅膀……一切的一切,都是纖毫畢現,彷彿一個全新的世界。
「這算什麼……我遲來的金手指?眼睛、巨眼……」
方仙隱約感覺,這一切與自己怪異的夢有些關係,而那怪異夢的源頭,或許就是昨日自己收到的物品。
「看起來,還真的收到了一件不得了的東西啊。」
方仙喃喃自語,又有些憂心,這往往意味著麻煩。
正當他起床,準備吃早餐的時候。
咔嚓!
突然一聲巨響,窗戶碎裂,大門處也傳來轟隆的聲音。
旋即,數個黑影撲了進來,動作迅捷無比。
方仙還沒睡醒,頭就被狠狠按在了地上,臉龐與地板親密接觸。
「怎麼回事?」
他腦袋有些發矇,手臂手腕身上一陣劇痛,眼前發黑。
等到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被押到了客廳,一名年輕人正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桌上擺放著昨天剛收來的《洞玄秘錄抄本》。
「你們……這是私闖民宅!」
方仙努力掙扎。
「呵呵……」
年輕人冷笑一聲,拿起桌上的抄本:「這是你昨天收的?」
「是的……」
方仙腦袋急轉,本著好漢不吃眼前虧的原則:「我不知道它是什麼,你可以拿走它……今天的事情,我也不會跟別人說的……」
收到賊贓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沒有過,但自己抵死不認,最多罰款。
但這個年輕人,明顯權勢不小,方仙很從心地選擇認栽。
他只是個小市民,只想平淡地活著。
「不錯,是個聰明人,不過看過它的人,都要死!」年輕人淡淡道:「它的上一個主人,王道已經上路了,你也去陪他吧。」
「什麼?」
方仙全身一顫,周圍冰冷的氣氛,告訴他這是真的,這個年輕人,真的想讓他死!
「你……不怕聯邦法律么?」
他掙扎著,咆哮道。
「哈哈……」
年輕人極富反派風格地大笑:「你根本什麼都不懂!我是精英區的聯邦高級探員,每年都有殺人名額……哦,你不知道什麼是精英區?那裡的人,平均壽命在三百歲以上,甚至撿起了古老的修行,能肉身橫渡宇宙……在我們看來,你這種就是螞蟻,踩死了就踩死了……」
年輕人起身,似乎再多說一句都是浪費時間:「幹掉他!」
方仙如墜冰窖。
他一直胸無大志,只是想平安過完這難得的一世。
但殘酷的現實打破了這一切。
不爬上去,永遠不知道世界的真相,也不知道自己的卑微與渺小!
小蝦米看似自由自在,但代價卻是一遇到大魚,就只有被吃的份!
『不,我不服!』
『我才剛剛得到機緣……』
『我只是……想活著而已,就因為一個可笑的理由,這就要死了?』
望著平靜走過來的黑衣人,方仙突然發現,自己不是怕死,而是極為的不甘心。
可惜,蝦米的不甘,對於上層人而言,又算得了什麼呢?
『要死了么?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世好活……』
在死亡前剎那,方仙的記憶似乎回放,飛快過完了這一生。
孤兒院中的掙扎、努力學習、走上社會、盤下小店……時光飛快流逝,最終停滯在昨天看到的《洞玄秘錄抄本》之上。
其中某一頁天書般的內容,此時回想起來,似乎又變得可以理解。
那是一段祭祀之術!
年輕人剛剛走到門口,耳邊突然響起了一個詭異的聲音。
那是一種奇異的語言,不像人類能發出的腔調,卻詭異得讓每個聽到的人都能明白其中意思:
「那虛空之中……莫可名狀之存在……星空之眼……」
「我……獻上我的血肉、我的生命……」
「詛咒我的敵人……」
……
「不好,快阻止他!」
年輕人臉色大變,身影一閃,速度飛快,來到方仙面前,出手如電,扭斷了方仙的脖子。
其速度之快,用力之猛,根本就是個小超人!
可惜……已經太遲了。
方仙的眸子中殘留著一絲嘲諷之色,望著自己的身軀如同蠟像一般融化,燃燒起血紅中帶著一點暗黑的火焰,吞噬了周圍的一切。
『你……活該!』
眼前一黑,最後所見一幕,是年輕人扭曲與驚恐的面容,方仙心裡泛起一絲快意。
這就……死了么?
能活第二世,本來就賺到了。
但如果能重來一次的話,自己必不會甘於下游,一定要攀爬上去,看到更多的風景,也是為了真正把握自己的命運。
方仙意識漸漸模糊。
就在這時,『眼』前突然浮現出一絲絲熒光,組成一些莫名的字體。
花紋詭異,但自己可以看懂意思。
……
【天賦:洞玄之眼】
……
『我眼睛的異變?』
『這是……屬性欄……我真正的金手指,為什麼現在才出現?』
方仙感覺十分奇異:『為什麼我還能思考,還有視覺?』
思維轉動間,他驀然感覺一陣疲憊。
好像『思索』這件事,十分消耗體力一樣。
就在意識漸漸迷離之際,前方突然出現了一個『黑洞』!
這是一種純粹的感覺,讓方仙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被吸了進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