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章 碼農骷髏與不清閑的「惡魔」
碼農,是韋恩給安斯貼上的一個標籤。
在安斯真正開始工作之後,韋恩才發現,「碼農」放在安斯身上,一點都不為過。
安斯,沒有肉體的桎梏之後,其對工作的態度,讓韋恩感到了驚訝,安斯彷彿並不存在精力耗盡,一直處於極度亢奮之中。
韋恩也只有在交付魔法石時,才會與安斯有一些簡單的接觸,同時,除了告訴安斯可以用到的編程內容——韋恩也不是很擅長編程,只能簡單提一下——也會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比如,用一些死靈魔法收取死亡魔獸的怨氣,進而為魔法矩陣提供部分能量。
安斯聽完之後,對韋恩的崇拜又提高了幾分。
「主人,你到底是怎麼想出來的?這可是死靈魔法啊……」安斯發出了驚訝聲。
「不行嗎?」
「不!這種思路簡直……把人人厭惡的死靈,變成可以利用的能量,再用魔法陣控制期釋放的速度……這種方式非常完美。目前這還是理論,不過,很有研究的價值。」
「對你有幫助就行。」韋恩見安斯能理解這麼快,倍感欣慰。
不過,安斯有時也會提一些讓韋恩不知怎麼回答的問題,其中最大回答的是「建造惡魔城的目的是什麼」。
韋恩正要考慮怎麼婉轉將「迷宮」的概念告訴安斯,安斯卻自敲了一下腦殼,自責道:「我真是笨,這麼簡單的問題還要詢問主人。這座惡魔城的主要目的,不就是搞研究嗎?魔法矩陣、魔法傳送、能量轉化……這些命題夠我研究一輩子了。」
「……」
這腦補……也是沒誰了。
不過,骷髏的一輩子……應該挺漫長吧?
韋恩看的滿臉自信的安斯,心中嘀咕。
安斯的自問自答,幫韋恩想好了說辭——這個惡魔城就是為了研究魔法而建的,至於以後為什麼會出現冒險者,當然是因為惡魔城被他們「發現」了。
就在韋恩和安斯為第一層的魔法陣而努力的時候,7名骷髏帶著腐化蚯蚓,挖好了第二層的空間,足足有五十平方公里。
韋恩的計劃是建一座三層迷宮,等惡魔城被冒險者全部攻略之後,他可能也會離開這裡。
當然,作為穿越者,韋恩也會將自己對迷宮的理解體現在惡魔城上——他準備在每一層設置一個boss。
boss不會太難,目前的計劃是,第一層boss的難度相當於10名3星冒險者圍攻10小時,往後分別是10名4星和10名5星冒險者圍攻10小時。
7名骷髏領著腐化蚯蚓繼續向下挖,安斯也繼續研究魔法矩陣,韋恩發現暫時沒有他可以做的事情后,便給安斯留下一枚儲物戒指,以及100枚魔法石后,便離開了迷宮。
離開之時,安斯並不情願,雙眼充滿「不舍」。用他的話說,找一個好老師並不容易,他還需要更多的啟示——而根據韋恩的理解,安斯表現出的「不舍」,更多是從安全方面考慮。
畢竟,如果沒有他留下的100枚魔法石,安斯只是一個戰五渣。
建造惡魔城只是韋恩的一部分計劃,現在交給安斯負責,設計效率會更快。至於安斯是否會攜「石」潛逃,這一切要看安斯自己的選擇。
如果安斯非要走,他除非拆了安斯,否則沒有辦法阻止安斯離開。但現在的安斯對其他人來說,也就是一副骷髏而已,那些自詡正義的勇者一旦發現他,或許會將他拆成骨架。
從這一點說,安斯跟在韋恩身邊最為安全。
以安斯的智力,韋恩認為他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花了兩天時間離開維澤樹海,然後又走了十多分鐘,韋恩才回到之前那家酒店。
正在喝酒的人看到有一個「嬌小」的身影進來,正準備說一些葷話,等看清進來的人是韋恩后,紛紛閉上了嘴,不乏有人來不及收回舌頭,讓舌頭與牙齒來了一次「親密接觸」。
也有人之前沒見過韋恩,見旅館內聲音瞬間安靜下來,感到好奇,打算隔天找個時間,詳細詢問情況。
店主見到韋恩,立刻小跑過來,「大爺,您回來了?」
「嗯。」韋恩坐在吧台,接過店主端來的一杯水,一飲而盡,隨後問道,「我走了多少天?」
「不多不少,二十天。您沒受傷吧?」
「沒有。」
「那就好。這二十天,我可是天天為大爺祈禱。呃……大爺,您之前說的那件事,還算數嗎?如果不願意,這枚銀幣我還您。」店主的神色有些僵硬。
「怎麼不算?就怕店主捨不得這家店。」
「怎麼可能?」店主立刻笑道。
店內的顧客聽到兩人的對話,大眼瞪小眼,一頭霧水。
「不是,韋恩先生,店主,聽您兩位的意思,這家旅館要轉讓了?」光頭突然站了起來。
其他人的目光也緊盯著韋恩和店主。
「我是有這個想法。」韋恩笑道。
「可……這麼個破旅館,它能有什麼用?」光頭不解道。
「就是啊。如果您在哈羅格買旅館,我還能理解。那裡畢竟是大城市,您在這裡買旅館,不是賠錢嗎?」大鬍子也皺起眉頭。
剩餘的人也紛紛點頭,小聲應和。
他們中的大部分人算不上冒險者,住在這裡主要是因為維澤森林可以「打獵」,他們以此為生,但收入卻不高。所幸,這個小旅館給了他們一處安身的地方,平日酒菜的價錢不貴,住宿也公道。
現在旅館轉讓,韋恩接手,相當於打破了之前的平衡。
改變,意味著前途未卜,他們的安身之所也有消失的風險。
如果不是因為韋恩胸前的四星冒險者徽章,他們估計會用暴力阻止這場轉讓交易。
「因為這個位置好呀,離維澤樹海比較近。」韋恩笑道,「一手交錢,一手轉讓,領主也不會阻止吧?」
光頭和大鬍子沒有出聲,其他人也低下了頭。
於情於理,韋恩做的都沒錯。
以韋恩的身份買這樣一家破酒店,多少有點不合常理,但不合常理不代表不被允許。
「對了,店主,明天陪我去一趟城裡,我找領主有些事要談,順便把轉讓的手續辦了。」韋恩笑道。
「好嘞。」店主喜笑顏開,連忙應了一聲。
「至於這家旅館……」
韋恩又看向其他顧客,雖然這些人表情各異,卻有一個共同點——沒人還有心情喝酒。
縱然這樣,在韋恩提及「這家旅館」時,他們還是不由自主地看向韋恩。
「在拆掉旅館之前,大家食宿免費。」韋恩笑道。
誒?免費?
顧客聽到「免費」心中一喜,但回過味來,卻又有些糊塗,他們不清楚,「拆掉旅館」和「食宿全免」之間,有什麼必然聯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