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遇見
越往裡走,裡面的婚紗便越名貴奢華,甚至有些被放在玻璃罩里保護起來。沐念離看著一件件光彩奪目的婚紗,心中卻生出一絲哀傷。
當初林謝還沒有露出本性時,陪她逛街路過一家婚紗店。沐念離看著櫥櫃中潔白的婚紗,對婚姻充滿了嚮往。
當時林謝深情款款的握著她的手,說要讓她做世界上最美的新娘,那個時候的她還傻傻的覺得,自己是最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沒想到一切都是林謝和沐輕嵐的陰謀,自己最愛的人,和最親近的妹妹,就那樣把自己傷的體無完膚。
「念念,念念,你怎麼了?」沐念離不知不覺竟然沉浸在過去的回憶里,夏彤連著喊她好幾聲,她才回過神來。
「啊,我沒事,怎麼了嗎?」沐念離深吸了一口氣,把腦海里那些不愉快的回憶拋開,調整好心緒問道。
「念念,不管過去經歷了什麼,它都已經過去了。我們應該往前看,這個世界上不是只有林謝一個男人,何況他還不是什麼好貨色。」
只要一眼,夏彤便知道沐念離心裡在想什麼。輕輕的握住沐念離的手,給予著她溫暖。
「我知道啦,我其實已經放下了。只是有的時候觸景生情,心裡多少有些感慨。」
沐念離並沒有撒謊,她是真的已經放下林謝了,要不然也不會回國。
她也不是那種為愛情付出一切的傻女人,當初瞎了眼沒看清渣男本質,現在既然看清楚了,更不會在有什麼留戀。
「林謝哥哥,咱們這次度蜜月去巴厘島好不好?我最喜歡巴厘島的海景了。」
此時,一身粉色蓬蓬裙的沐輕嵐正挽著林謝的胳膊,從樓梯上來。她化著淡淡的妝容,臉上掛著甜甜的微笑。不了解她的人,絕對會被她這幅乖巧可愛的模樣給欺騙。
而林謝穿著一身黑色西裝,頭髮梳的一絲不苟,儼然一個成功人士的模樣。
「好,嵐嵐你想去哪裡都行,只要你開心就好。」
林謝十分喜歡沐輕嵐這樣小鳥依人的模樣,自打兩個人在一起后,對沐輕嵐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得到了男人承諾的沐輕嵐一臉欣喜,踮起腳尖在林謝的臉頰上落下一吻,含著頭一臉嬌羞的發著嗲。
「林謝哥哥最好了,今天晚上嵐嵐肯定會好好表現的~」
聽見女人嫵媚又充滿誘惑力的聲音,林謝只覺得小腹一緊,喉間乾澀。一把摟過沐輕嵐的腰,朝著她的唇狠狠地吻了下去。
可以說沐輕嵐已經摸透了林謝的喜好,知道自己什麼樣子能勾起這個男人的慾望。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字的音調,都把握的剛剛好。
「小妖精,今天晚上不把你干到叫爸爸我就不姓林!」
林謝在沐輕嵐胸上狠狠地捏了一把,這才極不情願的放過了她,開始給沐輕嵐挑選婚紗。
雖然二人現在才來籌備婚禮,但實際上已經把該做的都做了,而且幾乎把所有姿勢都用了一遍,沐輕嵐在外清純可愛,在內卻風騷十足。這幾年把林謝吃的死死的,壓根沒有精力花在別的女人身上。
夏彤拉著沐念離逛了大半圈,還是沒看中一件禮服。就在她們準備換一家婚紗店的時候,夏彤卻瞥見一條紫色收腰改良的刺繡旗袍婚紗。
只一眼,她便決定要將這件旗袍買下。
「把這套拿給我看看!」
「林謝哥哥,我好喜歡這套婚紗啊!我們買這套吧!」
幾乎同時,另一道聲音響了起來。夏彤沒想到竟然會有人跟自己搶東西,立馬不高興了。
也沒看來人是誰,皺著眉頭便直接懟了過去。
「我說這位小姐,你難道不知道先來後到嗎?我先看中這條裙子的,麻煩你還是選別的吧。」
沐輕嵐也沒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而且自己還沒說話,便被人先懟了一通。哪裡咽的下這口氣,正準備回懟時,卻發現那個被自己趕出家門的姐姐竟然就站在自己面前。
此時沐念離也看清了來人,眼裡閃過一絲慌亂。她不是沒設想過跟林謝,沐輕嵐的重逢,她以為自己已經可以完全不在意了。可當那一天真的來臨的時候,心還是會痛。
夏彤也沒想到竟然會遇上這對狗男女,剛剛還是有點生氣,現在可以說是怒火中燒了,直接指著沐輕嵐的鼻子便罵了起來。
「哎呦,我還以為是誰,這麼不要臉,喜歡搶別人的東西。原來是你這個小賤蹄子啊,也難怪了,連姐姐的男朋友都搶,何況一件衣服。」
夏彤這一番話把沐輕嵐氣的不輕,她原本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再見到沐念離這個膽小鬼。沒想到的是她不但回來了,而且就像換了個人一樣,渾身都散發著獨特的光芒。
她這個時候回來做什麼?難道是想報復自己?還是想把之前的東西搶回去?
沐輕嵐想到這裡,眼裡閃過一絲狠厲。她絕對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既然她能趕走沐念離一次,就能趕走她第二次。
「姐姐,真是好久不見。你怎麼突然回國了,你該不會是以為這麼幾年時間,媽媽就會原諒你,讓你重新回到沐家吧?」
沐輕嵐沒有搭理夏彤,而是笑臉盈盈的看著沐念離,嘴裡說著尖酸刻薄的話。
沐念離小臉一下子白了幾分,雙手緊握成拳。想到當初自己為了母親用身體去做交易,而沐輕嵐只是用一個謊言,便讓自己失去了一切,心裡的恨幾乎要溢出來。
似乎很滿意沐念離這樣的反應,沐輕嵐冷笑了一聲,繼續說道。
「我親愛的姐姐,你說你好好待在國外不好嗎?幹嘛要回來自取其辱。難道是特意回來參加我跟林謝哥哥的婚禮嗎?可是我的婚禮不歡迎你這個不孝女。」
不孝女三個字深深刺痛了沐念離的心,她猛的抬頭,一雙眼睛怒瞪著沐輕嵐。
「沐輕嵐,你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既然你這麼喜歡用別人用過的東西,那你儘管拿去。反正現在在我眼裡,也只是廢品罷了,我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