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敵人的意義
秦慕容聽到之後真是愣了好一會,然後苦笑著說道:「你這樣……好像不太好啊,品牌的意義我之前跟你說過,品牌就是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是附屬品而已。」
「我記得,公子說過的,我也明白了,品牌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過正因為這樣,我才想要把這份東西放在公子身上。」
「為什麼?」
賈富貴嘆了口氣說道:「買賣行,我也經營很多年了,但凡合作,最終都沒有什麼好處,總會鬧掰,然後就是背叛。但我覺得公子的格局很大,不在這小小的店鋪上,您高瞻遠矚,說白了,這些將來您未必能看的上,所以公子是不可能背叛我把我踢出局,但……我自己卻根本不信任自己,我擔心某一天把您給踢出去,畢竟這裡面的的利益……嘖嘖,真的是大啊!」
聽到這些話,秦慕容對賈富貴有點刮目相看了。
他並非是一個普通的商人,單純從這些話裡面就能看出來。
然後輕輕一笑,說道:「對了,之前有一件事忘了跟你說了。」
「哦?公子但說無妨。」
「是這樣的,我覺得你應該把自己所有的財富都調來,然後在這渭城裡面收購一切有價值的東西,現在的行情真的很好。」
「是嗎?」
賈富貴愣道:「沒聽說過啊。」
「肯定有私自販賣的,只是你沒有去找而已,不管是家丁家奴,亦或者是某些家財萬貫的傢伙,總會把一些看起來笨重且珍貴的東西往出賣的。」
「這……為什麼啊?」
秦慕容嘆了口氣說道:「大亂過後,人心思安。這個安,卻並非僅僅是安定之意,還有安全。咱們渭城經歷了一場火與血的洗禮,這讓很多人感覺到很多東西都是身外之物,甚至包括房產地契,只有金銀放在手裡才最保險,也最容易被攜帶,並且不易損壞,當然,這很短視,可是經歷了這場風波的人,很多都會這樣短時起來,畢竟……太過震撼人心,會改變一個人的三觀的。」
賈富貴想了想,說道:「三觀什麼的……我真的是聽不懂,但意思我明白了,公子,放心吧,我一定照辦!」
「這可不是為我辦事,而是跟你自己有關。」
「那……嘿嘿,就要提前感謝公子嘍!」
「希望你有這種魄力。」
賈富貴掙扎了一下,然後就離開了。
他本來是準備把自己三成的家產拿出來做這種事,若是真的賠了,雖然傷筋動骨,但不至於被耗死。
但現在他改主意了,還是按照秦慕容的說法,孤注一擲!
經商就是這樣,有的時候,是需要膽的!
一個選擇,一個結果,便是天上地下的區別。
每一個成功的商人,尤其大商人,都是在某個選擇中做對了,成為了勝利者。
而更多失敗的商人,要麼就是沒有選擇,要麼也是選擇了,卻選擇錯了。
不把自己放在賭桌上,永遠也無法又出頭之日,穩穩噹噹的去做任何一門生意,好像都不太行。
就拿姜家來說,若非他們家老祖護駕有功,用自己的性命去拼一個前程,精鐵生意這種好事怎麼可能輪得到他?
但護駕的人多了!
活下來的,卻寥寥無幾罷了。
拼了!
他一面吩咐人回大梁城變賣家產,一面在這裡用手頭的錢收購各種事物。
果然,他驚愕的發現,真的有人在鬼市上賣各種各樣的寶物!但買的人卻很少。
這真的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因為這裡面有很多家丁家奴是偷出來東西賣的,冒著生命危險,只為給自己弄幾個活錢,這在往常,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就更不要說那些明明有頭有臉的人家,卻讓家裡人隱姓埋名的販賣各種寶物。
甚至裡面有些寶貝,只要看到它,就能知道這是誰家賣的!關鍵是太出名了,根本不可能出手那種。
而這個消息在接下來幾天之中,就飄到了大梁城之中。
立即湧現出無數商賈前來收購各種珍貴物件。
而賈富貴因為提前有了準備,大梁城中的各種器物各種房產田產變賣的很快,所以出手的也快,金錢回攏的也快,這邊購買的速度自然更快。
而隨著商賈的增多,這些物件開始提價了,很多商人手中的錢財不夠,也準備孤注一擲的去賣在其他城鎮的財產,卻發現有些賣不動!
能做不動產買賣的人就那麼多,賈富貴就在其中佔了大頭,他賣的那些,已經餵飽了很多商人,讓他們收購無力。
這樣一來,賈富貴所佔得的先機就有大價值了!
不多,十分之一,渭城開始販賣的東西,被他收了這麼多。
但若是放在總數是成千上萬的商人之中,這個數字就顯得太大了!
他原本就是一個不太入流的商人,在大梁城之中,只能勉強排到中等,但在這一次大肆收購中,他卻拔了頭籌!這讓很多曾經跟他有過交往的商人們都大感不解。
都覺得這傢伙下手也太快太狠太果決了吧?並且一擊中的!
至於賈富貴,面對別人的誇獎,表現出足夠的謙遜之外,心中更是對秦慕容敬佩的無以復加。
什麼叫做不出門而知天下事?
這不就是嗎?!
渭城贅婿,行,你們全貶低他,全敵視他,這再好不過,只要自己知道他的好處,自己享受這份好處,那就比什麼都強!
更讓賈富貴開心的,是秦慕容不爭不搶,悶聲發大財,實在是太符合他的口味了。
當然,在收購珍寶的同時,他還進行著另一件事。
所謂錢可通神,一番銀錢砸下去,貨物文牒硬生生多弄出好幾個,總算是把兩百個人給安排了。
這些傢伙,才十幾天的「療養」,按照秦慕容的三個要求外加一個規定的「磨練」,竟然已經變得……大大不同了!
曾經骨瘦嶙峋的傢伙,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身上就有了腱子肉,看起來孔武有力的,可比一般的家丁惡仆啥的要可怕的多。
但據秦慕容所說,他們最珍貴的還不是這種身體素質,而是他們的軍事素質!
世間萬事萬物,都離不開學習和經驗,武林高手是練出來的,兵王卻是打出來的!戰場上的細節太多,即便是武林高手衝上去,怕也很容易成了炮灰的命。
而這些從十幾歲開始就在戰場上摸爬滾打了十幾年的傢伙們,才是軍隊中原本最寶貴的東西。
並且在秦慕容的認知中,一個軍人在三十多歲的時候,才是他最強悍的時期!
一隊兩百人的兵王?想想都覺得可怕。
甚至秦慕容都擔心以後蟲老要後悔,從自己這裡再把人要走。
不過有這麼一支隊伍,對秦慕容來說是很必要的。
畢竟……他現在也是有敵人的人了。
而敵人,就是自己救過他命的當今三皇子——李茂貞!
如果換一個人,有這樣的敵人肯定寢食難安。
但秦慕容卻感覺到……有點驕傲。
畢竟前世他信奉一句話,看一個人是否有能力,不要看他的朋友,那個什麼物以群分人以類聚的話,其實沒啥實操性。而是要看他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