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下午三點,玫瑰點起一根煙,眯眼看著螢幕,一面思索著,接下來的劇情該怎麼安排。

用腦過度,她覺得口渴,端起桌上的水杯,湊到紅唇邊,這才猛然發現,杯子里已經見底,不剩半滴水。她拿著杯子轉身,尋求援助。

「阿志,幫我倒——」話只說到一半。瞧見房內空蕩蕩,只有她一個人,再沒有別人的影子,她這才想到,張志揚今早替她做了早餐,還陪著她吃完后,才惋惜的告訴她,今天得出門一趟,不能陪著她。

臨出門前,他還吻了她。

那個吻熱烈、纏綿,讓她腳都軟了。

看著床畔,他遺留下來的運動外套,她的心裡竟覺得有些兒的若有所失。她已經漸漸的習慣,有他在身邊的感覺,被他寵愛著、呵護著、伺候著,放肆的愛著。

他明明帶著笑容,實際上卻蠻橫得很,擅自闖進她的生活,用可怕的耐心把她的拒絕磨盡,再用溫柔與體貼,讓她步步淪陷。當她醒覺過來時,他們之間的關係,早已過了試用期,正式進展成為男女朋友。

才兩個月不到,她習慣了他的存在,習慣了他的體溫、他的味道、他的體貼、他永不饜足的慾望。即使短短的分離,都會讓她覺得,心中原本完整的拼圖,似乎少了很重要很重要的那一塊——

走到床邊,她拿起運動外套。

外套已經冷了,卻還有著他的味道。一種她已經開始熟悉的味道。

驀地,手機鈴聲響起,打破靜默。

玫瑰走回桌前,找到淹沒在雜物中的手機,看見一個已被她牢記在心的電話號碼。

是他!

她按下通話鍵,連自己都沒有發現,口氣里充滿了快樂。

「喂?」

「玫瑰,是我。」

「我知道。」她正在想他,他就打電話來了耶!就連小說里的情節,都比不上此刻來得浪漫,她的心裡甜滋滋的,高興得好想唱歌。

「吃過午飯了嗎?」就算不在身邊,他還是不忘了噓寒問暖。

「早吃過了。」他貼心的先做好義大利面,只要擱進微波爐,兩分鐘后就是熱騰騰的美食。「你要回來了嗎?」她問道,儘儘量克制著,不流露出迫不及待的口氣。

「還要兩個小時左右。」

「喔。」

她好失望。

「玫瑰。」手機那頭,傳來他的呼喚。

「嗯?」

「我很想你。」

下垂的紅唇,因為這句話,情不自禁的又悄悄的往上彎起。她用力咬著唇,偏又故意裝得很冷淡,不肯誠實的表達情緒,不想讓他知道,他的一句話,就能牽動她的心情。

「你打電話來,就是要說這些嗎?」她淡淡的問。

低沉的笑聲,從手機那頭傳來,帶著莞爾、帶著寵溺。

瞬間,玫瑰的臉兒微微的一紅。她心頭猛跳,直覺的知道,他其實早已經看穿了她的彆扭性子,知道她故意裝得冷淡,是因為已經開始在乎他。

討厭,她早該知道,這傢伙的心機,可比她重得多,

「玫瑰。」

「幹麼啦?」

「乖,先替我找出皮夾。我放在運動外套里,忘了帶出來,裡頭有一張英文名片。」

她依言去找,在運動外套里找出黑色皮夾。皮夾整理得很整齊,鈔票、信用卡、證件、發票、名片,各自分開放妥,所以她很輕易的就找到他所說的那張英文名片。

「只有一張是英文的嗎?」她確認。

「對。」他回答。「告訴我上頭的手機號碼。」

玫瑰拿起名片,照著名片上的數字,念了一長串的號碼,為求正確,還再度重複了一次。

「謝謝你。」透過手機,他的聲音更低沉好聽。「你晚餐想吃什麼?」他問道。

「隨便。」

他的聲音,變得低啞。「我想吃你。」

玫瑰忍不住笑出聲。

「吃我又不會飽。」

他也笑了,醇厚的嗓音,震動著她的耳膜。

「玫瑰。」他帶笑的語調,有著濃濃的親昵。「我會儘快趕回去的。」

「喔。」

「晚點見。」

「嗯。」

手機斷線,張志揚的笑聲、張志揚所說的話,卻早已從她的耳里,溜進她的心裡,讓她胸口暖暖的、甜甜的,甚至不由自主的露出傻笑。

他說,他想她呢!

玫瑰躺在床上,快樂的翻過來又翻過去,臉兒紅潤潤的,快樂得心花朵朵開。

他說,他想吃她呢!

她搗著嘴,紅著臉,格格格的偷笑,既害羞又暗爽。

心情太好,她在床上滾了五分鐘以上,才慢慢恢復冷靜,快點爬起床來,把絲質床單拉好,免得被眼尖又心思縝密的他,看出她曾因為他的話,快樂的在床上亂滾。

扯平床單時,擱在床單上的黑色皮夾,恰巧被抖落,啪的一聲落地。她看了看皮夾,終於壓抑不了好奇心,伸手拿來翻看。

鈔票不多,沒有零錢;信用卡則有兩張,當然都是白金卡。她翻啊翻,翻到證件的時候,忍不住歡叫出聲,像是挖到了寶藏。

哇!

玫瑰瞪大了眼睛。

證件上的照片,大概都是他高中時期拍的,每張照片看來都是濃眉朗目,俊帥中還帶著清秀。這麼有魅力的學生,在學校里肯定是風雲人物,如果她跟他同校,絕對會變成跟蹤狂,花比念書更多的時間,用在觀察他的作息。

她偷笑著。

如果是同校,他們會是同屆的同學,還是——

她的視線落在出生年月日那欄。

笑容消失了,她瞪著他的出生年份,看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不會吧!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的年紀居然——居然——

「啊——」

玫瑰發出驚駭的慘叫聲。

那可怕的慘叫聲,驚得正巧買蛋糕回來、開門要問她喝不喝下午茶的春芽,差點摔爛了手裡的蛋糕禮盒。

「你幹麼啊,嚇死人了,叫得活像是殺雞似的。」春芽抱怨著,抱緊懷裡的蛋糕,努力護住。「大伙兒都在客廳,要喝下午茶,你來不來?」

玫瑰還拿著那張身分證,因為大受打擊,而趴倒在床鋪上。埋在棉被裡的小嘴,還斷續發出悶悶的尖叫聲。

原本坐在客廳的小菁跟依依,也被那可怕的聲音吸引,同時都擠進了玫瑰的房間。

「哇,你房間變整齊了!」

「一定是阿志幫你收拾的吧?」

「真好,你真的是賺到了!」

室友們嘰嘰喳喳的討論著,趴在床上的玫瑰,卻突然跳下床來,咚咚咚的跑到化妝桌前,抱出那三大箱的保養品,激動的開始做起保養。

「你發什麼神經啊?」春芽瞪大眼睛。

「我、我要做保養……」嗚嗚,左旋C、玻尿酸、QIO、膠原蛋白、PITERA,什麼都好啦!

「我看得出來,你要做保養。我是問,你幹麼突然要做保養?」春芽極有耐心的問,正要往前走,就發現腳下踩著東西。「這是什麼?啊,阿志的身分證……哇!」她也大叫出聲。

「怎麼了?」小菁細聲細氣的問。

「不會吧,太厲害了!」春芽連連搖頭,急忙拿著身分證,跟其他室友們分享她的重大發現。「你們看,這傢伙才二十四歲,比玫瑰小五歲耶!」這消息太霹靂了!

「天啊,真的耶!這樣算不算犯罪啊?殘害國家幼苗耶!」依依滿臉擔憂的問。

「他還這麼年輕,你這簡直就是采陽補陰!」春芽發表意見,把她說得像是黑山姥姥,那種專門吞吃年輕男人的怪物。

「我先前不知道嘛!」玫瑰用發抖的手,灑出大量的紅色夢露化妝水,心裡亂極了,她怎麼也想不到,張志揚的年齡,竟然跟她相差足足有五歲之多。

天啊,五歲!五歲耶!

別人會怎麼說?說她老牛吃嫩草?還是說她誘姦未成年——呃喔,不對,他已經成年了,而且實際上,還是他誘姦她才對——

「喔……」她把臉埋在手心裡,發出絕望的呻吟。「那晚,他脫了衣服之後,看起來很成熟嘛!」她還以為,他們可能是同年,或是差個一、兩歲罷了。

「請問,你看的是他的『哪裡』啊?」小菁問得一針見血。

玫瑰再度發出呻吟。

好啦好啦,她承認,當初就是被他那陽剛結實、生氣勃勃的肉體蒙了眼!可以了吧!!

眼看室友愈來愈沮喪,依依忍不住走過來,善良的安撫她。「別這樣啦,你要換個角度想啊,是我們看起來太年輕了。瞧瞧,你這麼有魅力,根本就看不出年紀皮膚又這麼的滑嫩……滑嫩……」依依一邊摸著她的手,一邊瞪大眼睛。

白嫩嫩的肌膚,充滿著彈性,滑嫩的皮膚摸起來,咕溜咕溜的,狀況比二十歲的青春少女還要好。

春芽也走過來,摸了好幾把。

「哇,真的有差耶,你的皮膚變得更好了。」

「應該是阿志的功勞吧!」小菁說。

春芽也同意。

「嗯啊,年輕有活力的蛋白質,就這麼……」她的手,在玫瑰軟嫩的皮膚上,溜過來、溜過去。「滋養著滋養著……」

「這不就好了嗎?既然看不出來,要是你不說,誰會知道你的年紀啊?」依依的說法實際得很。

「但是,我會在乎啊!」玫瑰擰著眉頭。

「在乎什麼?」

「他年紀比我小。」

眾人陷入沉默。

男大女小,不但是小說的慣例,其實也是現實中人們挑選伴侶的習慣。女人總是希望,能被呵護、被疼寵,不知是誰給了這個根深柢固的觀念,年長的男性不但較為成熟,也有經濟基礎,能為女人撐起天地。

玫瑰從不曾想過,也萬萬想不到,自己會遇上的,竟是年紀足足小了她五歲的張志揚。

站在一旁的小菁,看出她的掙扎,微笑著提醒。

「玫瑰。」

「嗯?」她抬起頭來。

「你在乎他嗎?」

她點了點頭。

「你對他的在乎,會因為年齡差距,就有所改變嗎?」小菁的問題,總是那麼的犀利。

玫瑰坐在化妝桌前,停下所有動作。濡濕的化妝棉,散發著淡淡的香氣,每一種保養品都分門別類,整理得一目了然。這是他幫她收拾的。

他讓她怏樂、他讓她感覺到溫暖、他讓她體會到想像不到的激情。她習慣了他的存在,會因為他的一句話,就高興上半天。

在她尚未看見他身分證上的出生年份時,她對他的在乎,早已遠遠超過她曾對任何男人的分量。

年齡,改變了什麼?

他給她的快樂、溫暖、甜蜜,還是深深的影響了她。

年齡,並沒有改變任何事情。

紊亂的思緒,突然之間,變得清晰無比。玫瑰抬起頭,從鏡子裡頭,看見小菁的微笑。

「我相信,你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小菁輕聲說道。

女大男小。

而且足足相差了五歲。

接下來許多天,玫瑰的腦子裡,就不斷回蕩著這幾句話。起先,她真的很困擾,但是小菁的提點,讓她心裡的結稍稍鬆動了些。

其實,她不需要這麼困擾啊,畢竟張志揚已經成年,他們的感情是你情我願,最起碼沒有任何的法律問題。

再說這幾年來,姊弟戀的新聞時有所聞,明星、名人們都身先表率,還不是一對又一對,談情說愛甜蜜蜜。

那天晚上,張志揚回來時,她慎重的問過他的年紀,他面帶微笑的照實回答,之後就不再多問,反倒是將她抱進懷裡,靠在她的耳邊,反覆低語著有多麼多麼的想她。

年齡,改變了什麼嗎?

玫瑰攀住身上的男人,隨著他細碎的吻、不規矩的大手,那些困擾著她的思緒,就漸漸的、漸漸的消失。他們之間,什麼都沒有改變。

濃情化不開的日子,還是一如往常。

玫瑰又交出一本新稿,前一本書也順利上市,讀者們的反應,比先前更好,連編輯都誇獎她情色場面寫得更出色了。

她感覺得到自己的沉溺,卻壓根兒一點也不在乎。唯一的改變是,她對於保養更加狂熱,而且不論再忙再累,也會乖乖做完所有的保養程序,好幾次就讓不耐等候的張志揚,忍不住下床來偷襲,扛著嬌聲抗議的她,回到床上去,讓貓兒又小死了好幾回。

直到某個禮拜一,張志揚突然消失了。

一大早,玫瑰就坐在沙發上,瞪著緊閉的大門,等了又等。一直等到了中午,確定那熟悉的身影,真的不會再出現,才嘆了一口氣,認命的走回卧房裡。

他先前提過,接連兩周,他要去美國處理事情,所以暫時不能過來陪伴她、照顧她。

玫瑰走回卧室,擱下新開的稿子不管,慢吞吞的爬上床,躺了下來。沒有他在身邊,昨晚她睡得很不安穩,翻來覆去的。

半晌之後,她爬起身來,把床腳的被子拉過來,蓋在身上,整個人蜷縮得像是個嬰兒。

年關將近,寒流一個接著一個,氣溫驟降,冷得格外難熬。

星期一,她沒心情工作,在床上躺了一天。

星期二,肚子好餓,但她沒有胃口。

星期三,沒有人去倒垃圾。張志揚的出現,破壞了她們先前的規矩,一屋子的女人,都被他寵壞了。一旦他不在,冰箱里空蕩蕩的,連水都沒得喝了。

星期四,編輯打電話來催促,她終於振作精神,爬到電腦前面,開始寫起新稿。

肚子一直咕嚕咕嚕的響著,餓到頭昏眼花的她,終於舉白旗投降,打電話叫了兩個大被薩。

當管理員通知,送披薩小弟到達時,四個女人還用猜拳決定,該由誰下樓去付錢拿披薩。春芽三場都敗,不情不願的下樓,結果花了十幾分鐘才回來,當她踏進屋子裡,肚子里早已塞了一塊披薩。

星期五,吃慣了清淡口味的她,突然又改吃外食,不但口味上適應不來,就連身體都發出抗議的訊號。一早起來,她就覺得口乾舌燥,不舒服極了,連帶的讓她的情緒更加低落。

死阿志!

臭阿志!

該死的他,怎麼可以在籠壞她之後,就拍拍屁股,飛到美國去了?早知如此,還不如當初就不接受他的寵愛、他的呵護。

鬧鐘響了兩次,接連被她按掉。低落的情緒,讓她沒心情工作,縮著身子在被窩裡,蜷得更深更深,聞嗅著他留下來的,讓她好想念好想念的氣息。

嗚嗚,臭阿志!臭阿志!那個可惡的男人!

被窩裡悶得熱了,臉兒悶紅,玫瑰卻還是不肯起床,賴在床上一動也不動。也不知躺了多久、在被窩裡罵了他多久,手機鈴聲驀地響起。

第一通。

她置若罔聞,懶得起床。

第二通。

她皺起眉頭,瞪著電腦桌上的手機,猜想會是誰打電話來。編輯嗎?

第三通。

終於,她投降了。

玫瑰心不甘、情不願的下床,拿起手機時,眼角掃過螢幕上,那一串長得不尋常的數字。

「誰啦?」她口氣兇惡的問。

對方頓了一下,幾秒之後,低沈的男性嗓音,才傳進她的耳里。

「是我。」

她全身一僵。

「我不知道你是誰。」她用最冰冷的聲音說道。

怒氣透過手機,很快的飛越太平洋,張志揚立刻感覺到,女友此刻心情正差。這個時候,只要稍微不小心,說錯了什麼話,就等於是踩著地雷。

「玫瑰,你還好吧?」他小心翼翼的問。

「我說了,我不知道你是誰!」她故意重複。

看來,她不只是心情差,火氣還大得很呢,

張志揚聲調放軟,耐著性子跟她說話。「我是阿志啊!」

「哪個阿志?」

「張志揚。」他幾乎想嘆氣。「玫瑰,你怎麼了?」

她握著手機的小手,甚至有些顫抖。「我怎麼了?我怎麼了?我怎麼了?」她對著手機,愈吼愈大聲。「我沒水喝、沒東西吃。我睡不好、我好冷好冷、我寫不出稿子,我、我我我我——你這個王八蛋,怎麼可以丟下我?」說不出口的是,她好想好想他。

「我再一個禮拜就回去了。」

「誰等得了一個禮拜?」她尖叫著,明知道自己這是在無理取鬧,卻怎麼也控制不住火氣。「我餓了!」

「玫瑰,等我回去……」

「我、餓、了!」

「玫瑰——」

「你不要我了!」

「我沒有。」他辯駁著,實在想不通,她怎麼會有這麼荒謬的指控。

「有,你就是有!你要對我始亂終棄,所以才跑到美國去!」哼,那些金髮的、紅髮的、棕發的外國女人,個個漂亮冶艷,還比她年輕!

張志揚呻吟出聲。

「玫瑰,聽我——」

「不要叫我!」她氣得快要哭出來了。除了飢餓之外,最最折磨她的,其實是對他的想念。偏偏,她性子硬、臉皮薄,就算相思磨人,也絕對說不出口,只能用怒氣發泄。「我沒飯吃,就快要餓死了!你聽到沒有?該死的張志揚,等你回來之後,就準備幫我收屍吧!」

說完,她用最快的速度收線。

淚,在掛斷手機后,才一滴滴的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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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玫瑰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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