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訴說
第514章訴說
我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煙盒放在桌上,對他說道:「打火機在煙盒裡,要抽煙的話你自己拿吧。」
他雖然手上還戴著手銬,可十分嫻熟的從桌子上拿起煙盒,叼上一根煙,然後用打火機點燃,開始坐在那裡吞雲吐霧。
等到這顆煙抽了一半的時候,他對我說道:「警官,我也不想做一個乞丐,可是我沒辦法。」
「我的父親前幾年病逝,我的母親改嫁,我的學歷不高,賺不到那麼多錢,父親在世的時候,因為治療欠下了很大一筆外債,所以近幾年我一直在儘力還債,可那時候我還有一個女朋友,哪怕生活那麼清貧,我還是對她很好。」
「後來外債還完了,我女朋友從大學畢業了,我對她這麼好,可她畢業之後還是放棄了我,從那以後,我自暴自棄,流浪街頭,打散工,要麼就是乞討,有錢了我就去喝酒上網,在那條街上我已經停留了半年。」
「今天下午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大個子找到我,說是給我兩千塊錢,讓我今天晚上的時候在那裡配合他演一齣戲,就是攔路調戲一個女孩,我答應了。」
他說完之後從口袋裡掏出一沓錢,我看了一眼那當前里有零有整,他抽了一口煙,隨後說道:「他給我兩千塊錢,我破開錢買了一瓶水,現在這裡應該還剩一千九百九十七,我真的不知道他竟然是那樣的人,如果我知道的話我絕對不會答應他,我雖然窮,可是我也有良知。」
看來是我剛才的一番話對他產生了觸動,否則他不會把心裡話全都說出來,我看了一眼桌上的錢並沒有收起來,隨後問道:「據說這個人也是乞丐,你認識他嗎?」
他搖了搖頭:「他是一個生面孔,之前我在那條街上絕對沒有見過他,他好像是憑空出現的。」
「現在我也給你分配一個任務,這筆錢你拿著,重新回到那條街上,就裝作今天的事情沒有發生,如果那個人在找你的時候一定要記得聯繫我,我需要儘快把這個人繩之以法,讓那些孩子恢復健康,如果這件事你能做到的話,事成之後我會給你一筆獎金。」
隨後我解開這個年輕人的手銬,放他離開了警局。
今天白白在街上蹲守了一下午,晚上的時候竟然和犯罪嫌疑人擦肩而過,這可真讓我懊惱,可是沒有辦法,誰叫我偏偏沒看穿這個犯罪嫌疑人的陰謀呢。
接下來的兩天時間仍舊是查無所獲,這個犯罪嫌疑人好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整個林安市都找不到這個人的蛛絲馬跡,就連他經常出現的百信廣場和南城小吃街也是一樣。
就這樣一直等了兩天時間,第三天下午的時候我仍舊帶人在南城小吃街蹲守,正趕上這附近有公廁,我在上廁所的時候突然收到了一條簡訊。
我拿出手機一看是一個陌生號碼,發送過來的內容只有幾個字:「他來了,在二號巷。」
二號巷附近已經被徵收的一個棚戶區,現在這裡的住戶已經搬遷出去,所以也成了一個空巷,至於這條簡訊,我猜十之八九就是之前被我逮捕的那個年輕人發的。
那天我放他離開之前把我的手機號碼交給了他,讓他在發現那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聯繫我。
沒想到他今天竟然真的聯繫了我,不過現在我在廁所,這裡只有我一個人,而且那幾個從異能局調來的警察距離我這裡現在最起碼有二三百米。
如果我現在通知他們並且一起前往,恐怕最起碼要耽誤兩三分鐘的時間,而這兩三分鐘的時間很可能會導致犯罪嫌疑人逃離二號巷。
眼看著我們距離犯罪嫌疑人已經不遠,我怎麼可能容許他就此離開?當下我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那就是獨自前往二號巷,這次我要會一會這個犯罪嫌疑人。
二號巷距離這個公廁不遠,大約也就是幾百米的距離,等我來到這裡的時候,發現這裡十分安靜。
而且在巷口的位置還有一股十分濃重的尿騷氣,看來這裡之前已經被人當成了公廁。
我強忍著噁心從巷口朝里走,走著走著我突然聽到了一陣沉重的喘息聲和摩擦地面的聲音,這個聲音讓我感覺有些奇怪,而且這個聲音距離我並不遠,就是在我旁邊的一個院子里傳出來的。
我伸手推開院門,就看到裡面此時躺著一個人,身材高大,衣衫襤褸,不過他的臉很乾凈,這就是之前被我抓到的那個年輕人。
而此時他的後背插著一把匕首,鮮血已經濕透了他的衣服,他此時正費力地朝著門口爬行,嘴裡發出沉重的喘息聲。
我連忙把他扶起來,對他問道:「怎麼會這樣?」
「剛才那個人又來了,說是要給我錢讓我再幫他辦一件事,然後又說門沒關,讓我去關一下門,等我回頭關門的時候,他突然從背後捅了我一刀。」
我看了一眼這把匕首很長,已經徹底沒入他的後背,而且有一小截刀尖已經從他的胸前探了出來,鮮血正汩汩的順著胸口流出來,十分恐怖。
我拿出手機要撥打120,可卻被他按住。
「他就在附近,你一定要小心,我可能要不行了,你一定要抓住他,給那些孩子一個交代。」
現在即便那人還在附近,我也管不了了,我掙脫他的手撥打了120,隨後告訴他在這裡等待警察的到來,然後我就離開了這個院子。
這個兇案剛剛發生沒多久,想必那個人還不會逃出太遠,本來這就是一起簡單的奪魂案,而現在已經上升到了故意殺人,如此一來,整個案件的本質就變得不一樣了。
他能殺一個乞丐就難保不會殺死第二或者第三個人,如果繼續任由他逍遙法外,很可能會對林安市的市民造成生命危險。
所以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抓住這個犯罪嫌疑人,不僅要拿回那些孩子的魂魄,還要把他繩之以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