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血御米之歌(特別篇)第十二幕
時間線往前推移,回到莫海右辦理住院手續當天,跟蹤法醫先生,並與之攀談的男人被帶到了警局裡,也許是感覺自己被趕鴨子上架,已經沒有了迴旋的餘地,所以他索性堅稱自己是范覓鶥的親戚,想要領養她,其他的一概都不肯透露。
警方知道他不會那麼輕易說實話,所以也不強求,簡單詢問記錄之後,便讓他留滯在警局裡等待調查結果。
再者,因為血御米案的兇犯已經伏法,他們認為此刻再出現的人,即便與案子有關,也不可能是什麼重要的犯罪嫌疑人,沒必要盯得太緊。
唯獨謝雲蒙,在男人被帶回警局之後,就一直暗中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因為小右在電話里說,這個男人姓范,他提供的身份信息如果是真的,那麼說明一定有一個范家的親戚在指使他。
血御米案發展到現在,范家所有的親戚朋友警方應該都走訪調查過了,為什麼還會出現他們不認識的人?唯一的理由是這個人被隱藏了,隱藏他的只能是范家其他親戚,尤其是跟范覓鶥祖父比較親近的人。
他此時出現,目的絕不單純,但從他的言行舉止看,又像是一個被人利用棋子,所以,必須盯緊他,查出幕後指使者。
還有,他提到了羅意凡,說自己就是羅意凡的委託人,這樣做表面上看來,很愚蠢,而且沒什麼實際作用,根本不能讓人相信,也威脅不到羅意凡,但小右說,他擔心,此事是真正的委託人想要把羅意凡卷進計劃中的伏筆。
如果這個幕後指使者才是真正委託羅意凡調查血御米案的人,那麼,他此時打范覓鶥的主意,就耐人尋味了,警方也許無意中得到了什麼讓他害怕的證據,迫使他不得不出手。
但他為什麼不藉助羅意凡的力量呢?羅意凡的原則,委託人只要不犯法,在他能力範圍里的事,會儘力幫忙。委託人想要找人收養范覓鶥,去見羅意凡是最好的選擇。
因此,唯一能解釋得通的理由是,委託人違背了跟羅意凡的契約條款,他欺騙了羅意凡,甚至有可能參與了犯罪,這件事若是讓羅意凡知道,他就會多一個敵人,何況羅意凡了解的事實比我們要多得多,到時他很難脫身。
不管他用了什麼手段,能騙過羅意凡的眼睛,就證明這個人非常精明,所以決不能掉以輕心,一定要小心。
最好是想辦法旁敲側擊給羅意凡提個醒,讓他去暗中查訪,只要羅意凡起疑,事情就好辦了。羅意凡生性孤傲,委託人若是坐實欺騙,就等於是把他玩弄於鼓掌之中,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輕易放過,到那時,基金會裡關於血御米案的全部檔案記錄,到警方手裡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小右的推論讓謝雲蒙感覺到,血御米案也許遠遠沒有結束,這個驚人的連環套中,除了范覓鶥祖父之外,還有比他更狡猾,更殘忍的惡魔藏在幕後,范覓鶥一家的血案,她祖父的死亡,並沒有給案子畫上句號,反而帶來了新的開端。
他關照警員看住人,然後自己去拿來了范覓鶥祖父留下的日記副本,躲進辦公室里獨自翻閱,在此期間,顏慕恆報告的血御米兇殺案過程,也在他腦海中浮現出來。
這樁案子,最初源於一樁與范覓鶥家完全不搭界的自殺事件,差不多兩年半之前,S市某處鎮政府派出所里,突然接到報警,說附近有個中年男人死在自家院子里,看樣子是自殺,但其老父親發現屍體后,一點也沒有悲傷的樣子,反而鎖緊房門,坐在院外抽起了煙。
想要靠近的鄰居和陌生人,都被他拿木棍趕走了,最初,大家不想管這閑事,因為那老頭是遠近聞名的毒嘴大爺,有一點點事惹到他,就能把人罵到十條街開外,祖宗十八代都招呼上。
後來,眼見屍體在院子里放了大半天,死者父親也沒有一點處理的意思,大家才不得不想辦法。
報警人是住在同村的一對年輕夫婦,他們回家關起門來偷偷報了警,警察到達后,很默契的沒有將報警人姓名講出來,因為死者父親的脾氣秉性,轄區派出所里的警員也早有耳聞。
老大爺還算是有點腦子,並沒有阻止警員調查,只是依舊不肯回答問題,低著頭坐在門檻上抽煙,對任何人都一副愛答不理的樣子,木棍也緊緊握在手心裡,不管誰要都不給。
最後沒辦法,為了防止他傷到其他人,警員只能把死人和老大爺一起帶回了警局裡。
根據調查,死者名叫譚丹成,四十五歲,當地人,高中畢業后,因為父親脾氣壞,母親身體又不好,就在家附近開了間小餐館,方便隨時照顧父母親,是個很孝順的孩子。
二十六歲的時候,交了個同村的女朋友,名字叫付滿芳,沒有工作,比譚丹成大兩歲,還殘缺了兩根手指,但兩人感情很好,付滿芳脾氣也很溫順,不在意譚家父親在外的惡名,對譚丹成更是照顧得無微不至。
反倒是譚丹成的父親,不斷跑到兒子店裡打罵付滿芳,不聽兩個年輕人的辯駁,堅持認為付滿芳是在禍害自己兒子。
為了阻止父親傷害女朋友,譚丹成不得已決定帶著女友進城打工,一去就是六年,在這六年裡,譚丹成除了給家裡寄生活費,一次也沒有回過家,直到母親病重住進醫院,他才匆匆趕回。
沒想到趕回家不到兩天,就暴屍在自家院子里,現場屍體邊倒著一個除草劑的空瓶子,裡面還殘留了一點點藥劑,瓶身上有死者的指紋,並沒有破綻。
死者嘴邊和衣領上都殘留有除草劑,口中都是白沫,地上有大片嘔吐物,臉上身上均沒有傷痕,死因無疑是中毒致死。
根據調查,譚丹成的父親和周邊鄰居都沒有作案時間,他只可能是自殺,但得到消息趕回來的付滿芳,卻堅持認為譚丹成不可能自殺,她供述稱,離開家鄉到城裡之後,他們就結婚了,經過幾年的辛苦打拚,現在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再過幾個月,譚丹成與她的孩子也即將出生,丈夫絕不可能在這個節骨眼上自殺。
付滿芳將多年來自己在婆家受到的委屈向警員和盤托出,並且認為自己公公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要求警方一定要將這件事追查到底。
警察也覺得自殺的動機不足,但調查結果顯示,譚丹成父親沒有任何作案時間,而且他也沒有非要殺死兒子的理由,只不過是對他們的婚姻感到不滿而已。
此案就這樣被判定成了自殺,付滿芳含恨而去,獨自生下孩子,從此與譚家一刀兩斷,譚丹成的母親不久之後就死在了病床上,他父親成了孤家寡人,獨自守著老房子苟延殘喘。
就表面上來看,這樁案子的發生地與平龍公安分局的轄區相距甚遠,與血御米案更是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實際上,它們之間暗藏著很深的聯繫。
事情過去一年左右,也就是距今差不多一年半之前,平龍公安分局突然接到了一通舉報電話,舉報人稱在某處有人偷偷種植血御米,並大量販賣牟取暴利,謝雲蒙立刻帶領警員前往核實情況,卻沒想到在那裡見到了羅意凡。
原來,羅意凡基金會在差不多10個月之前,接到了一樁委託,委託人懷疑他自己家族裡有人在種植血御米,並因此偷偷殺了人,但他沒有任何證據,也不想因為調查舉報被家裡人仇視。
因此他希望羅意凡能幫他去調查,如果證實他的懷疑是真的,那就由羅意凡出面去舉報;如果懷疑被否定,那就最好。反正無論怎麼樣,都不要把他牽扯進去,為此,他可以付出相對高額的報酬,並且在不暴露身份的情況下,全力配合羅意凡的一切要求。
羅意凡在核實了委託人的身份信息之後,決定接下這單生意,但在調查過程中,他漸漸發現事件遠不如委託人說的那麼簡單,他們家親戚有很多都住在鄉下,其中有的經營大棚,有的經營農家樂,還有的經營水果園,經濟情況都挺好的。
只有三戶比較落魄,在這三戶中,有一戶確實種植過血御米,但量並不大,而且也沒有販賣記錄,只是因為唯一的兒子失足成癮,掏空了家底,又久戒不斷,父母親沒辦法,只能自己偷偷種植加工供給兒子,以防他再拿著錢到外面去買,惹來牢獄之災。
第二戶人就是譚丹成家,譚丹成的莫名死亡引起了羅意凡的興趣,他也認為這不可能是一樁自殺案,經過縝密的分析調查,羅意凡把矛頭對準了付滿芳家。譚丹成父親確實是無辜的,警方當初的判斷沒有錯,但他們針對的方向錯了。
付滿芳的母親姓范,她有個遠房叔叔,此人正是范覓鶥祖父,譚丹成與付滿芳結婚後,范覓鶥祖父曾找過他們兩次,兩次都是為了借錢,這件事付滿芳父母也承認了,但他們不知道的是,范覓鶥祖父私下與譚丹成見過面,而且譚丹成回家鄉前一晚,他們有可能還約見過。
約見的具體時間、內容羅意凡無法知曉,因為沒有目擊證人,范覓鶥祖父也矢口否認,但羅意凡認定,譚丹成的死一定與他有關係,於是,范覓鶥祖父就成了羅意凡的重點調查目標。
而那第三戶與委託人有關的人家就是范覓鶥家,彼時范覓鶥祖母已死,小姑娘剛剛成年,與祖父相依為命,而范覓鶥父母,依舊是到處奔波,很少回來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