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說我沒吃
「啪嗒!」
時鐘的指針,剛剛指向十二,林北就從床上筆直的坐了起來。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點。
也許是穿衣服的動作稍微大了一點。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夢半醒的揉著眼睛:「表哥,你為什麼會這麼喜歡跑步啊?睡懶覺難道不舒服嗎?」
「睡懶覺當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著身上的肥肉:「可是沒辦法,表哥要減肥啊!」
「減肥嗎?唔……好像也是。」哈利半夢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減肥。」
林北笑著搖搖頭。
不再理會睡迷糊了的哈利,邁步衝出家門,順著公路,以每小時六十公里的誇張速度,一路狂奔。
路邊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樣從身邊劃過。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隨著奔跑一點一滴的增加。
哈利剛剛問他。
為什麼這麼喜歡跑步。
沒錯,他為了減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這只是其中一個目的。
他跑步,可不單單隻是為了減肥!
「打開系統面板!」
「叮!」
人物:林北。
當前世界質量差:一千億。
穿越時間:第七天。
「舔狗小統。」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體素質為單位1,計算出我穿越到這個世界,第一天的身體狀態。」
「是!」
舔狗小統點點頭,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統面板,給出了答案:
0.2!
沒錯!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時,身體素質,只有一個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低。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紀。
他今年才剛剛十一歲。
身體素質,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過……
按理來說。
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孩子。
怎麼也該有一個0.3,0.4。
0.2,再怎麼說,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個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雖然給他增添了一點力氣,卻在全方位的身體素質上拉了後腿。
所以……
林北沒有騙哈利。
他是真的要減肥!
不過……
除了減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統,把我現在的身體素質,也以正常成年男人為單位一,計算出來。」
「是!」
舔狗小統自從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後,再也沒有二心,一心輔佐林北。
給出地數據是:
2!
沒錯。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體素質,翻了整整十倍,擁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兩倍體能。
當然了!
正常的跑步,鍛煉。
不可能有如此誇張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這一路走來。
收到為數不多的鑽石寶箱里,頭一個,就是琦玉的無限成長天賦。
一千億倍。
是一個很微妙的數字!
它既不像寄生獸世界,恐怖的一萬億倍,直接將林北的細胞湮滅,致使林北根本來不及鍛煉。
讓細胞變強。
也不像動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萬倍,林北直接無敵,根本不需要鍛煉。
所以說……
一千億倍。
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數字。
恰好讓林北變成普通人,卻又不至於,讓林北生命崩潰,疲於奔命。
有時間。
用訓練方式變強!
也正因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內,變強十倍。
當然了!
要不是因為這個世界,跟「諸天」大世界,終究還是有一千億倍的質量差。
林北懷疑。
這個數字,可能會更加誇張!
畢竟……
想當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級,兩天鬼級,三天龍級,四天神級,第五天一拳滅神。
七天變強十倍。
已經算是慢的了!
不過……
你以為,可以鍛煉變強,就是林北這麼喜歡跑步的秘密了嗎?
天真!
這只是第二重目標罷了。
第三重目標……
「你來啦!」
站在朝陽的微光中。
少女蓬鬆的亞麻色的長發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絢爛的金色。
赫敏!
或者說……
億萬少年的初戀情人。
艾瑪·沃特森!
說實話。
艾瑪·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饒是林北見慣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這位。
也還是會由衷的在心中讚歎:「嘿,這小娘們,長的真是嘿……」
咳咳!
說錯了,重來。
每次,林北一看到這位,都會由衷的感嘆:真可謂是聘聘裊裊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
咳咳!
拽文結束。
咱們書歸正傳。
眾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號老實人,美女什麼的,向來都不會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統贊同的點頭,然後在系統里小聲BB:你向來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統空間里,教訓過舔狗小統,林北順手,絕對是順手,從系統空間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絕對是恰好,赫敏喜歡喝的菠蘿口味運動飲料。
我知道。
看到這……
有很多人肯定會覺得。
林北他變了,他不在是那個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變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這麼想……
那我只能說:
你實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罰你,返回第一章,重頭重看。
好好複習一下「林北」學!
因為……
一接過飲料,赫敏就紅著臉,十分有禮貌的朝林北輕輕點頭:
「謝謝!」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謝,獲得青銅禮盒一隻,打開青銅禮盒,獲得小熊內內一條!」
「小熊內內?」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聲:我青回,這都多久沒見過這麼少女的東西了?
凱沙,綱手,莫甘娜,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會穿小熊的單純角色。
當然了。
這都是林北的內心想法。
現實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們該跑步了!」
「嗯!」
赫敏點點頭,也邁開步子,跟林北一起,沿著倫敦的花園街道晨跑。
其實……
林北跟赫敏認識,也是機緣巧合,在前幾天晨跑的時候認識的。
赫敏從小就養成習慣,每天早起晨跑,去倫敦的中央公園看書。
於是……
在林北的刻意結交下。
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發的PAO(跑)友。
在這期間……
林北自然是沒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帶一瓶運動飲料什麼的,不過是日常罷了。
也因此。
收穫了赫敏不少謝謝和謝禮。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終究也沒能把赫敏身上最有價值的魔法師天賦刷出來。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賦。
可比哈利要強多了!
這一點,無論是在原著,還是電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現的清清楚楚。
就說一點。
赫敏在六年級的時候,就已經熟練的掌握了無聲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語。
即可施咒。
而能否無聲施咒。
其實是檢驗巫師強大的分水嶺!
你可以簡單想象一下。
兩個巫師戰鬥。
一個還沒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來要施展什麼咒語給喊了出來,讓對方有所防備。
另一個。
則揮一揮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麼咒語。
這兩者的差距,會有多大?
如果還不能理解。
簡單解釋一下:
鬥地主,玩過吧?
不會無聲施咒的魔法師,就好像是明著牌,在跟別人玩鬥地主。
一個明牌,一個不明牌。
你說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會有多大?
不會無聲施咒。
就好像露著底褲跟別人戰鬥!
而讓人感動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輩子都沒能把褲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後一戰的時候,都是把底褲頂在頭上,扯著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說老實話。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環(伏地魔的靈魂碎片,相當於伏地魔殺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說……
如果能選擇的話,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賦,而不是哈利的。
不過……
沒辦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賦,勉強湊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歡樂的時光總是很短暫,林北和赫敏總覺得,好像還沒跑多久的功夫,倫敦的中央公園就到了。
而到這。
也就意味著。
林北跟赫敏也就該分手了。
因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園看書,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慣例……
應該是這樣!
可這次,赫敏卻沒有直接跟林北說再見,而是站住了腳,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還要繼續跑嗎?」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還沒走完,自然要繼續跑下去!」
然而……
心情複雜的赫敏。
卻沒能聽出林北話中地深意。
因為……
她有些遺憾。
這兩天相處下來,她發現,林北雖然有點胖,但真的是一個很棒的人!
無論是性格,還是涵養,乃至於知識,都可以稱的上是良師益友,謙謙君子!
簡單點來說……
林北是一個有著獨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這幾天的相處!
只可惜……
老話說的好。
快樂的時光總是這麼短暫。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後一天晨跑了!」
聽到這話。
林北沒什麼意外。
因為,霍格沃茲馬上就要開學了,類似的話,哈利那個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不過……
讓林北沒想到地是。
赫敏猶豫了一下,竟然紅著臉,輕咬著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來,跟我一起在公園看書?」
「……」
林北微微一怔:這是什麼情況?我這是被撩了嗎?被一個十一歲的小蘿莉?
不得不說。
一起看書這撩法,可太純情了!
不過……
說老實話。
林北意外的還真心動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純情小女生嗎?
只不過……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終還是拒絕了赫敏。
聽到這話,赫敏小臉頓時煞白,她沒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髮出邀請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歡的人了嗎?
可還不等她開始難過……
林北就笑著接著說道:「因為我覺得,我們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在一起看書!」
聽到這話,赫敏立馬就漲紅了臉,她沒想到,林北說話竟然如此的峰迴路轉。
而且……
這是什麼意思?
另類的向她告白嗎?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來會去一個很遠的地方,我們可能很久……」
話剛說到一半。
赫敏就獃獃的愣住了。
因為……
有一雙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緣分嗎?」
「緣,分?」
1990年,十幾歲的小丫頭,哪裡聽到這這麼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識的獃獃的點頭。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無論有多遠,緣分終歸讓我們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個人都被迷暈了。
好傢夥,1990年,是多麼樸素的一個年代,更別說她只有十幾歲。
哪裡聽到這麼夢幻的情話?
說老實話……
等她回過神來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麼時候走的。
…………
離開中央公園,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臉,稍微有一點紅。
別說是林北了……
就連一直在系統里,看慣林北撩妹,向來處變不驚的舔狗小統,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這麼干,我都替你臉紅!」
說老實話。
你這麼做,跟那些,拿金魚,棒棒糖騙小蘿莉的怪叔叔,有什麼區別?」
聽到這話,吹著晨風的林北,立馬就冷靜了下來,義正言辭的聲明:
「當然有區別!」
首先。
怪叔叔騙蘿莉去吃棒棒糖,
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
而且還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短則三年。
多則無期!
情節嚴重,引起社會輿論的,甚至可能會被殺一儆百,判處死刑!
「……」
舔狗小統呆住了:
你幹嘛說你自己?
你剛剛不就是在幹這種事?
「錯!」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騙蘿莉吃棒棒糖這種行為,雖然很不道德。」
但是……
並不違法!
「不造謠不傳謠。」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純粹是為了後續從赫敏身上刷謝禮。」
根本不存在!
「?」
十五歲的亞絲娜,十二歲的西莉卡,以及十三歲的千仞雪紛紛發來問號:
「你再說我沒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