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詩
情詩
不知愛曾旅行到什麼地方,
他帶這個回來,——這最甜美的意義的話:
兩個生命作成一個,看似一個。
在這裡是一切的創造了。
讀汪靜之君的詩集《蕙的風》,便想到了「情詩」這一個題目。
這所謂情,當然是指兩性間的戀慕。古人論詩本來也不抹殺情字,有所謂「發乎情止乎禮義」之說;照道理上說來,禮義原是本於人情的,但是現在社會上所說的禮義卻並不然,只是舊習慣的一種不自然的遺留,處處阻礙人性的自由活動,所以在他範圍里,情也就沒有生長的餘地了。我的意見以為只應「發乎情,止乎情」,就是以戀愛之自然的範圍為範圍;在這個範圍以內我承認一切的情詩。倘若過了這界限,流於玩世或溺惑,那便是變態的病理的,在詩的價值上就有點疑問了。
我先將「學究的」說明對於性愛的意見。《愛之成年》的作者凱本德說,「性是自然界里的愛之譬喻」,這是一句似乎玄妙而很是確實的說明。生殖崇拜(Phallicism)這句話用到現今已經變成全壞的名字,專屬於猥俗的儀式,但是我們未始不可把他回復到莊嚴的地位,用作現代性愛的思想的名稱,而一切的情歌也就不妨仍加以古昔的AsmataPhallika(原意生殖頌歌)的徽號。凱本德在《愛與死之戲劇》內,根據近代細胞學的研究,聲言「戀愛最初(或者畢竟)大抵只是兩方元質的互換,」愛倫凱的《戀愛與結婚》上也說,「戀愛要求結合,不但為了別一新生命的創造,還因為兩個人互相因緣的成為一個新的而且比獨自存在更大的生命。」所以性愛是生的無差別與絕對的結合的欲求之表現,這就是宇宙間的愛的目的。凱本德有《嬰兒》一詩,末尾這麼說,
「完全的三品:男,女,與嬰兒:
在這裡是一切的創造了。」
「……不知愛曾旅行到什麼地方,
他帶這個回來,——這最甜美的意義的話:
兩個生命作成一個,看似一個,
在這裡是一切的創造了。」
戀愛因此可以說是宇宙的意義,個體與種族的完成與繼續。我們不信有人格的神,但因了戀愛而能了解「求神者」的心情,領會「入神」(Eothousiasmos)與「忘我」(Ekstasia)的幸福的境地。我們不願意把《雅歌》一類的詩加以精神的解釋,但也承認戀愛的神秘主義的存在,對於波斯「毛衣派」詩人表示尊重。我相信這二者很有關係,實在戀愛可以說是一種宗教感情。愛慕,配偶與生產:這是極平凡極自然,但也是極神秘的事情。凡是愈平凡愈自然的,便愈神秘,階以在現代科學上的性的知識日漸明了,性愛的價值也益增高,正因為知道了微妙重大的意義,自然興起嚴肅的感情,更沒有從前那戲弄的態度了。
詩本是人情迸發的聲音,所以情詩占著其中的極大地位,正是當然的,但是社會上還流行著半開化時代的不自然的意見,以為性愛只是消遣的娛樂而非生活的經歷,所以富有年老的人盡可耽溺,若是少年的男女在文字上質直的表示本懷,便算是犯了道德的律。還有一層,性愛是不可免的罪惡與污穢,雖然公許,但是說不得的,至少也不得見諸文學。在別一方面卻又可驚的寬縱,曾見一個老道學家的公刊的筆記,卷首高談理氣,在後半的記載里含有許多不愉快的關於性的暗示的話。正如老人容易有變態性慾一樣,舊社會的意見也多是不健全的。路易士(E.Lewis)在《凱本德傳》里說,「社會把戀愛關在門裡,從街上驅逐他去,說他無恥;捫住他的嘴,遏止他的狂喜的歌;用了卑猥的禮法將他圍住;又因了經濟狀況,使健全的少年人們不得在父母的創造之歡喜里成就了愛的目的;這樣的社會在內部已經腐爛,已受了死刑的宣告了。」在這社會裡不能理解情詩的意義,原是當然的,所以我們要說情詩,非先把這種大多數的公意完全排斥不可。
我們對於情詩,當先看其性質如何,再論其藝術如何。情詩可以艷冶,但不可涉於輕薄,可以親密,但不可流於狎褻;質言之,可以一切,只要不及於亂。這所謂亂,與從來的意思有點不同,因為這是指過分,——過了情的分限,即是性的遊戲的態度,不以對手當作對等的人,自己之半的態度。簡單的舉一個例,私情不能算亂,而蓄妾是亂;私情的俗歌是情詩,而詠「金蓮」的詞曲是淫詩。在藝術上,同是情詩也可以分出優劣,在別一方面淫詩中也未嘗沒有以技工勝者,這是應該承認的,雖然我不想把他邀到藝術之宮裡去。照這樣看來,靜之的情詩即使藝術的價值不一樣,(如胡序里所詳說,)但是可以相信沒有「不道德的嫌疑」。不過這個道德是依照我自己的定義,倘若由傳統的權威看去,不特是有嫌疑,確實是不道德的了。這舊道德上的不道德,正是情詩的精神,用不著我的什麼辯解。靜之因為年歲與境遇的關係,還未有熱烈之作,但在他那纏綿宛轉的情詩里卻盡有許多佳句。我對於這些詩的印象,彷彿是散在太空里的宇宙之愛的霞彩,被靜之用了捉胡蝶的網兜住了多少,在放射微細的電光。所以見了《蕙的風》里的「放情地唱」,我們應該認為詩壇解放的一種呼聲,期望他精進成就,倘若大驚小怪,以為「革命也不能革到這個地步」,那有如見了小象還怪他比牛大,未免眼光太短了。
(1922年10月12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