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番外:獵人(三)
第152章番外:獵人(三)
6月21日
一大早,浦江市公安分局六樓的局長辦公會議室里氣氛十分凝重。分局領導、刑偵支隊的領導剛剛召開了一場工作彙報會。就在當天早些時候,發生了這個月以來的第三起從背後襲擊被害人,用鈍器擊打被害人頭部的傷人案件。
由於發案地不在市北派出所的管轄範圍內,所以黃方圓等人沒有前往現場。江北分局刑偵支隊接到報告后,派了重案隊的人去現場了解情況。
黃方圓和王祥瑞作為第二起傷人案的偵辦人員,隨同崔副所長一同去分局參加了此次會議。參加完會議后,他們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內。他的組員此刻正在辦公室內焦急地等待著,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很沮喪。尤其對於兩名年輕的民警來說,這是他們從警后遇到的第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對於久經沙場的黃方圓和王祥瑞來說又何嘗不是?這類連續傷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案件,也是他們從警25年來頭一次遇到。面對如此棘手的案件,不僅市局、分局領導高度重視,已經批示了要立即破案,就連市府領導也下了必須破案的死命令。為此,市局已準備成立專案組,由刑偵總隊負責牽頭繼續深入追查。
「頭兒,怎麼說呀?」黃方圓一走進辦公室,林宣就迫不及待的問道。
「這次的案件雖然不在我們所的轄區內,但是由於作案手法和前兩起相似,刑隊已經決定併案偵查,市局也準備成立專案組正式督辦此案。由於之前的兩起案件發生在我們轄區內,上面決定由我們所全面配合分局刑偵支隊開展調查工作。」
王祥瑞順勢介面道:「不是我老王自誇,刑隊那幫小子的辦案能力我還真的是不看好。尤其是刑偵總隊的那幫年輕人,有幾個是在基層摸爬滾打、接受過鍛煉后再調過去的?大部分都是些只會紙上談兵的傢伙。還是以前好,以前的刑偵崗位可不是什麼人都能隨便勝任的,非要在基層積累夠一定的資歷,又有足夠的辦案能力才能去到這個崗位。現在只要有關係,什麼人都可以去那裡,哎……」
「老王,你的這個論點,我可不敢苟同。刑隊和別的部門不同,是需要三天兩頭出外勤的,年輕力量不可或缺。這要都是一幫子老頭子在那裡,萬一遇到個守候伏擊、奔襲追擊什麼的臟活累活,他們能勝任嗎?」林宣不以為然地反駁道,「資歷固然重要,可體力也一樣重要。資歷可以積累、可體力一去就不復返了。關鍵在於如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任命機制,真正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哎、哎……」黃方圓一手握拳,用指關節敲擊著辦公桌的桌面,並出聲打斷了王祥瑞和林宣的對話,「話題別扯太遠,那些事還輪不到我們操心,我們要關心的是眼下。」黃方圓略作停頓,清了清嗓子,繼續道,「不管他人能力如何,也無論案子性質如何,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守好本分、盡己所能。指望誰都不如指望自己、依靠自己來得有用。這樣,我們幾個再把三起案件梳理分析一下,看看能不能從中理出些什麼線索來?」
「好。」兩位青年民警異口同聲地叫道,整個人頓時又充滿了鬥志。
黃方圓欣慰地看了看自己的愛徒,開口道:「葛斌,你把第一起案件的案情再描述一下。」
「被害人名叫蔣金梅,女性,67歲,本地人。案發時間為6月10日清晨6點20分左右,案發地在市北森林公園內,一位早鍛煉的老大爺發現了躺在樹林中的被害人,被發現時已重傷昏迷,重傷原因系鈍器擊打後腦。值得注意的是,傷者雙耳耳垂有撕裂傷口,經家屬證實丟失的是一對純金耳環,初步懷疑是被嫌疑人強行撕扯下來所致。」
「老王,再把今早的那起案件情況說一下。」黃方圓點燃了一根香煙。
「好的,案發時間今天早晨6點左右,距離6月19日的第二起案件有3天時間。被害人同樣為女性,名叫李根娣,58歲,受傷部位為後腦,系鈍器重擊所致。被害人被發現時是在市北新村靠近通江路一側的街心花園內。目前還在重症監護病房,尚未脫離生命危險。作案地點較為偏僻,作案手法是從背後襲擊。經過被害人家屬證實,被害人頸部長期佩戴的一條金項鏈遺失。初步懷疑係被嫌疑人盜走。」
「第二名受害者,也就是這三起案件中的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今天凌晨的時候已經恢復了意識,暫無生命危險。據他回憶,襲擊來自後方,他並未看清襲擊者的面貌。」葛斌補充了第二起案件的相關情況。
「大家談談自己的想法。」黃方圓緩緩吐出一口煙,環視了一下辦公室內的眾人,開口說道,「大膽發表意見,沒關係。」
「我先說兩句。」王祥瑞帶頭說道,「三件案子有相同之處,作案時間都在清晨,集中在5點半至6點半之間,遭襲擊的都是老年人,被害人都是腦後遭到鈍器擊打,而且都有財產損失,可以初步判斷系同一人所為。」
「但三起案件也有不同之處。首先,第一起和第三起被害人是女性,而第二起被害人是男性。其次,第一和第三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下手極重,兩名被害人目前均尚未脫離生命危險,而第二起中被害人的傷勢相對輕微……」林宣提出了質疑。
「或許是因為性別關係,女性抗擊打能力差,所以同樣的擊打,造成的傷害會大許多。」葛斌解釋道。
「還有一處不同。」林宣繼續說道,「在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中被盜的均系黃金飾品,而第二起卻只是一塊普通的鋼材質浦江牌手錶……」
「還有一點也不同,為什麼前兩起案件嫌疑人選擇在市北森林公園,而第三起案件卻突然轉移到了居民區附近?」黃方圓也提出了質疑。
「這個可以解釋。」王祥瑞接過話題回答道,「說明在第一和第二起案件的案發時段內嫌疑人恰巧經常在市北森林公園一帶活動,也就是在我們派出所的管轄範圍內。之後他轉移了活動的範圍,去到了第三起案件案發地通江路附近,正好出了我們的轄區。」
「也有可能是前兩起案件都選擇在森林公園,已經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如果再在那裡作案風險係數就大了。」林宣補充分析道。
「假設這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為什麼嫌疑人在第一起案件案發九天才犯第二起案件,而第二起與第三起案件之間只間隔了三天時間?」黃方圓接著問道。
「老大,我們在這兒分析來分析去的有什麼用?刑隊那裡不是已經認定作案嫌疑人系同一人,作併案處理了嗎?」葛斌抱怨道。
「緊接著,就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同一人作為,他是隨機的還是有預謀的?」黃方圓沒有理會葛斌的話,再次發問。
「我覺得隨機的可能性更大。」林宣說道。
「理由呢?」黃方圓追問。
「老大,我們在這兒瞎猜有什麼用?抓到兇手不就全都知道了嗎?」葛斌又一次抗議道。
「這怎麼是瞎猜?這是對案情的一種分析。我們現在不是對嫌疑人沒有任何線索嗎?所以就要通過種種分析,找出其中的線索,打開偵查的突破口。」王祥瑞解釋道。
「但是,我們怎麼可能知道嫌疑人是為了什麼目的在作案呢?每個人作案都有不同的動機,我們又不是嫌疑人肚子里的蛔蟲,也不是算命的會讀心術。不可能都分析得出。」
「在沒有線索的情況下,就是要去推理各種可能性,然後通過偵查手段去一一核實這些可能。把不可能的都排除了,剩下的就是正確的破案方向。」黃方圓一臉嚴肅地說道。
「這要查到什麼時候?各種可能都有啊!」葛斌一臉苦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