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雨夜計程車(1)
喬安認真聽完小蘿對難度等級為高的初級副本介紹,然後隨意挑選了一個副本。
都是難度等級一樣的副本,想來應該差不多。
隨著一陣失重感,喬安睜眼一看,周圍的影物已經都變了。
在她的周圍,還站著一男一女。
這兩人應該也是和她一樣,也是接了這個副本的任務。
「歡迎進入初級(高)副本,雨夜計程車。
副本人數:3人
任務時間:7天
主線任務:請在七天內找到雨夜屠夫,並消除其怨念(或將其消滅)
支線任務:請自行挖掘。」
和喬安一起出現在副本中的男女應該已經是經歷了多個副本的老手。
二人表現得十分淡定,半點看不出不安與緊張。
大概是喬安看起來太過鎮定,二人也沒有把她當成新人。
誰能想到,喬安不過是剛剛過了初級入門任務的24K純萌新。
「這次的任務,你們怎麼看,要合作嗎?」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的女人先開口了。
這個女人看起來年約二十來歲,一頭長發紮成利落的馬尾,臉上畫著精緻的妝,身上是方便行動的藍色運動套裝,身後背著一個黑色旅行包。
「這次任務最難的還是找人,這個城市看起來很大,要在七天內把人找出來,只怕很難,我建議最好還是合作。」
在場唯一的男性說話了。
這人看上去二十七、八歲,身高大約一百八十分分上下,長得很帥氣,要是在現實中,只怕會是許多女生感興趣的對像。
可惜這裡是第二世界,第二世界里高矮胖瘦都能調,顏值都能做出調整,現在她面前的這兩人,在現實中是不是長這樣,還真好不說。
「抱歉,我習慣單獨行動,先走一步了,再見。」說完,喬安頭也不回的進入面前的城市。
這座城市是否在現實中真的存在,喬安也不知道,原身從小到大,一直生活在A市,除了回過自己老家之外,並沒有沒在別的城市生活過。
她想藉助原身的記憶來分辯這是什麼地方,明顯不現實。
不過……
這個城市會不會太安靜了一點……
這次的副本面積非常大,周圍一片高樓大廈,附近的街道上空無一人。
任務是讓他們找到雨夜屠夫,而副本的名字又叫雨夜計程車。
所以這個雨夜屠夫八成和計程車有關。
只是,這街上一輛車都沒有,她到底該去哪裡找計程車呢?
喬安離開之後,剩下的兩人結成了聯盟。
這一男一女,一個叫藍天,一個叫夢靈,這兩個名字是他們在第二世界的代號。
「她一個人單獨行動,不會出什麼事吧?」藍天有些擔心的看著喬安的背影。
「就算出事也是她自己的選擇,誰叫她自己要逞強的。」夢靈只是淡淡的看了眼喬安的背影,一臉平靜的說。
藍天雖然還是有幾分擔心,倒也沒有堅持要帶上喬安。
畢竟大家都是來做任務的,說到底雖然是三人本,但大家其實都是竟爭關係,先完成任務的,肯定獎勵更多。
喬安這時候單飛,雖然有可能先一步完成任務得到獎勵,但更大可能因為勢單力孤而任務失敗。
「我們現在怎麼辦?這個副本明顯和計程車有關,這個城市連個人影都沒有,該去哪裡找車?」藍天看著周圍空曠的街道,皺眉說。
「你是不是忘了,有個東西叫打車軟體。」夢靈揚了揚手上的手機,傲嬌的說。
藍天恍然大悟,「居然還能這樣!」
喬安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落後了,因為生活在末世的關係,她對現代社會許多軟體都不是很熟悉。
打車軟體原身基本不用,手機上更沒有下載,喬安當然一時想不到。
她現在還漫無目的走在街上。
大街上一片死寂,要是換個膽小點的在這樣的街道上獨自行走,絕對能把人嚇得奪命狂奔。
喬安對周圍的死寂視而不見,依舊保持著淡定的姿態,在街上走著,直到一陣鳴笛聲響起。
喬安回頭一看,居然是一輛計程車!
如果她沒有看錯的話,車裡的兩名乘客,不就是和她一同進入副本的兩個人嗎!
居然這麼快就找到車了!
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喬安發現,自己還真是小看了這兩個人。
決定獨自做任務是因為對自身實力的自信,也因為單獨做任務,得到的獎勵更高。
沒想到一開始並不被她放在眼裡的兩人,動作這麼快!先一步找到了計程車!
雖然驚訝,喬安並未後悔。
她知道既然副本給了他們七天的通關時間,找到計程車八成只是第一步,想要完成任務,肯定沒有這麼簡單。
藍天注意到了路邊的喬安,本想叫她一起上車,不過夢靈不讓。
「你瘋了,叫她上來做什麼?我可不想多個人來蹭獎勵。」
能找到計程車,多虧了夢靈的主意,藍天雖然想叫上喬安,但也不好無視夢靈的意見。
給了喬安一個歉意的眼神,藍天收回了視線。
車上發生的一切,喬安當然注意到了。
不過最吸引她注意的,不是這兩個一同進入副本的同伴,而是開車的人。
開車的是一名中年人,雖然人到中年,但還是透著兩分銳氣,一看年輕時就不是普通人,八成干過保鏢或是當過兵。
記下了司機的樣子,喬安收回目光,繼續向前走著。
走到一個電線杆旁,喬安突然注意到貼在電線杆上的小廣告。
這是一起尋人啟示,失蹤的是一名10歲的小女孩兒。
尋人啟示是小女孩兒的父親貼的。
啟示上說小女孩兒名叫文文,在兩個月前的雨夜,在補習班下課之後,在回家的路上失蹤了。
希望知情者能聯繫他,還寫下必有重酬。
在尋人啟示的最後,還有一個電話號碼。
在這則尋人啟示旁,還貼了幾分差不多的尋人啟示。
都是尋找失蹤親人的。
有找女朋友的,有找兒子的,還有找女兒的。
這些人全都是在一年內失蹤的,其中最遠的日期,是11個月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