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全家人逼著去賣身的女孩
去年7月的一天,我和同事在省廳辦完事,晚上一起到街道口吃飯。
正在等菜時,有一家三口走進了飯店。妻子齊耳短髮,手裡抱著年幼的孩子,臉上帶著幸福的笑容。丈夫憨厚敦實,一手提著大大的購物袋,一手輕輕扶著妻子。
服務員將一家人引到離我們不遠的位子前面,丈夫將手中的購物袋放在一旁,親昵地接過妻子手中的孩子。這間隙,妻子放鬆下來,四處望了望,目光掠過我們桌,停了下來,眼神中有喜悅、有錯愕、有吃驚,還掠過一絲憂慮。
四目相望,我也愣了一下,下意識想起身打招呼——但又意識到不妥,馬上打消了自己的念頭,只是輕輕沖她點點頭、笑了一下,便收回了目光。
「認識?」同事發現了我的異常,轉頭看了一眼,輕聲問我。
「嗯。」我點點頭,然後岔開了話題。
其實,目光交錯的那一刻,我很想像老友相見一樣,上前和她寒暄,聽她講講最近的境況,還有那個以前她向我提起的夢想現在實現了沒有。
但我不能那樣做。我怕我貿然上前,會打擾她現在的生活。
「相見不如懷念,願一切安好。」當晚,我在QQ空間里突兀地寫下一句心情。
沒過多久,有人留言。是一個陌生號碼,只有兩個字。
「謝謝。」
(1)
她叫方巧,曾經是我的朋友。但我們第一次見面,卻是在一個對她來說很不光彩的地方。
2014年年初,公安局組織了一次「掃黃打非」專項行動,在突查轄區一家酒店時,方巧被我逮了個正著。
派出所里,她沒怎麼抵賴,也沒做過多辯解,還算配合。民警審訊她時遇到的唯一困難,是她不會說普通話,那地道的山東方言,讓來自南方的同事們一籌莫展。
我是山東人,自然被派上了場。老鄉見老鄉,本該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在這種環境下相見,誰都愉快不起來。
方巧那年21歲,來自魯西南山區,「從業」一年有餘。
訊問過程按部就班,方巧說自己家中困難,不得已從事了這個不光彩的職業。對於她的話,我懶得深究,因為之前被抓獲的失足婦女大多也都是同樣的說辭。
做完方巧的材料,同事去公安局法制科報裁。等待的間隙,我坐在訊問室里,便找話頭和這位老鄉聊了起來。
「家中困難,還用這麼好的手機?」我指著桌上的一堆手機問她。
現場收回來的手機摞成一摞擺在我面前,基本都是當時上市不久的iPhone5S。
方巧卻搖搖頭,指著其中一部顯然不太入流的翻蓋手機說,那個才是她的。我反而有些不解,以前進到派出所的失足婦女大多人手一部高檔手機,她們的錢來得快,一般都捨得在這些方面「犒勞」自己。
「少見啊。你留著錢幹啥用?」
「給我弟用。」
方巧說,她的弟弟在南京讀大學,學費和生活費都由她來負擔,賺的錢基本都給她弟弟轉走了。看我不太相信,還讓我打開她的手機相冊,看她弟的照片。
我打開手機,裡面確實有一個男孩子的幾張照片,看長相和方巧有幾分相似,看背景也確實是南京某大學的校園,只是那個男孩子的衣著打扮看不出是家庭困難的樣子。
「你父母呢?去世了?」我順著方巧的話問她。一般來說,這些失足婦女總會順勢編一個類似父去世母病危的「感人」故事,然後試著「懇請」我「放她一馬」。
可方巧卻說她的父母都在,自己是自願干這行承擔弟弟學費的。我再深問她就不說了。
同事從局裡回來,告訴我法制科裁定,對這批失足婦女拘留10天。我向方巧出示了處罰通知,讓她在上面簽字按印,方巧緊張地問我她會不會被送去勞教。
「不想去勞教?怕耽誤『賺錢』嗎?」其實在2013年年底勞教制度剛剛被廢除,但我不想直接回答她,反問了一句,希望她斷了重操舊業的念頭。
方巧說,年後弟弟開學要各種費用,錢她還沒湊齊。
「怎麼著?你還真打算接著干啊?」我繼續反問她。
方巧趕緊怔怔地搖搖頭。
(2)
方巧的住處在轄區內一個老舊小區里,原本她是和另外一個「姐妹」一同租下了這套兩室一廳的房子,白天做一些手工活,晚上去夜場「上班」。兩人都不是「全職」,大多數時候是在夜場陪酒、陪唱,只有當客人提出額外的要求並支付高價,才會「出台」。
這樣既可以讓夜場老闆擺脫「容留、組織賣淫」的罪名,又能吸引一批抱著不純目的前來消費的客人,因為陪酒、陪唱並不犯法,警察也拿夜場老闆沒什麼辦法。
後來,方巧的「姐妹」嫌夜場老闆「提點」太狠,辭了工作,在自己的房間里專職「開工」賣淫,結果遭到鄰居舉報,被警察抓走。但房子租期未到,所以方巧依舊住在這套房子里。
專項行動之後,領導要求我「處理」一下涉案的失足婦女。所謂處理,就是暗示我要把她們全部從管區里「趕走」,我心領神會,找到房東,讓他把方巧二人剩餘的租金退掉,把房子收回來。房東雖不情願,但還是連連點頭。
拘留了10天之後,方巧回到了住處,發現房東已經把她的行李扔到了樓道里,讓她「拿東西滾蛋」。方巧要求房東把剩餘的8000多元租金和押金退給她,但房東堅決不肯,不但很露骨地說了一些侮辱她的話,還動手打了方巧。
那次,還是我出警幫方巧要回了租金和押金。方巧很感動,說沒想到警察還會幫她。我說,一碼歸一碼,你「撈偏門」該打擊就打擊,他「趁火打劫」該處理就處理。
方巧拖著行李滿城找了三天房子,也沒找到合適的。市裡的便宜房子基本都在我們的管區里,她又跑回來求我網開一面,讓她繼續在附近找地方住,並保證一定會找一份正兒八經的工作,絕對不再「撈偏門」。
我勉強同意了方巧的請求,明確告訴她,再被我抓住一次,馬上收拾東西走人。方巧千恩萬謝,不久就在附近租到了合適的房子,然後又在步行街的美甲店裡找到了一份學徒工的工作。
領導責問我為什麼不把人「攆走」,我解釋說,人在這兒我還能看著,攆到別的地方成了「暗娼」,更難管控。何況我們的管區本身就魚龍混雜,趕走了方巧,再搬來個張巧、劉巧,誰知道會惹來什麼麻煩,還不如把這個「在控」的管好算了。
領導聽完,還親自去步行街「暗訪」了一圈,看方巧確實在那裡規矩上班,方才作罷。
(3)
步行街是管區的「重點部位」,上級要求我們每天必須完成兩次巡邏。方巧工作的美甲店位於步行街的第一家門面,每次巡邏時我都會下意識地望一眼,看方巧有沒有「脫管」。
後來跟方巧熟了,我也問過她,為什麼不去省城或南方的大城市找一份工作。方巧說自己只有小學文化,又不會說普通話,沒有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長,大城市消費水平太高,去了也只能重操舊業,還是留在這裡學點手藝吧。
像方巧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很少有沒完成義務教育的,在我的印象里她的老家也並非極端落後,正常人家孩子不至於連小學都讀不完就出門工作。
我問她原因,她猶豫再三,還是告訴了我原委。
方巧一歲那年,親生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她改嫁給了現在的父親。婚後,母親又生了兩個弟弟。
繼父本就是個非常重男輕女的人,更何況方巧又不是自己親生的,因此方巧從小就不受繼父待見,動不動就被打得鼻青臉腫。
方巧家境貧寒,繼父在濟南的建築工地當小工,母親在老家的一家醫院做清潔工,照顧兩個弟弟的責任自然落到了年幼的方巧身上。到了上學的年紀,繼父想讓方巧留在家裡繼續照顧兩個弟弟,一直拖著不讓她去上學,後來,還是村鎮兩級政府來干預,繼父差點兒為此進監獄,方巧才終於得以讀上了書。
上小學一年級那年,方巧已經10歲,比同學們足足晚了三四年。那時,8歲的大弟已經讀二年級,7歲的二弟也入學了,方巧和二弟同班,所以,方巧還要繼續負責照顧他。
方巧上學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
讀到四年級,二弟放學之後和同學一起玩耍時,失足掉進養魚塘里淹死了。繼父把小兒子的死全部歸咎於方巧當時沒有在場,沒「看住」弟弟。等二弟的喪事辦完之後,繼父把方巧狠狠打了一頓,剝奪了她繼續上學的「資格」。
「你后爸這樣做是違法的,你們當地(政府)沒再管嗎?」我有些生氣地問方巧。
「管了,後來我又去讀了兩年……」
在當地政府的再次干預下,方巧總算讀完了小學,本該繼續讀初中,但就在她小學畢業那年,繼父在工地幹活時從腳手架上摔了下來,造成重傷,幾經搶救,命算是保住了,但人卻殘廢了,在家卧床需要人來照顧。母親的工作成了家裡唯一的收入來源。小學畢業的方巧無奈又一次輟學,回家專心照顧繼父。
「實話說,也是我自己確實不想再上(學)了,我不是個讀書的材料,年齡大,學習差,同學都笑話我。而且,只要一到學校我就想起二弟來,總覺得是我沒看好他,害死了他……」
出於對死去的二弟的愧疚感,方巧對大弟疼愛有加。大弟也算爭氣,一直讀書,考上了二本。收到錄取通知書的時候,大弟看到家徒四壁和躺在床上的父親,發愁學雜費無處張羅。方巧又主動承擔起了供大弟上學的責任。
最初的一年,方巧賣過衣服,打過零工,去電子廠站過流水線,但無奈學歷太低,收入太少,掙來的錢根本不夠支付大弟在南京讀書的開銷,最後只好經人介紹,跑到我們這裡做起了「小姐」。
知道了方巧過去的經歷,我有些動容。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警察不是救世主,我也沒法給她太多的幫助,只好勸她想開點,真要缺錢缺得厲害,可以從我這兒先拿一點去應急。
「你不怕我拿錢跑了啊?」聽我說可以借錢給她應急,方巧不好意思地問我。
「敢借就不怕你跑,警察追債的手段可比一般人厲害多了。」我也笑著跟她開玩笑。
(4)
方巧從我這裡拿走過9000塊錢。
那是2014年4月,她說弟弟要交「實習費」,自己手裡的錢不夠。我心裡有些疑惑,大學生實習為什麼還要倒交費?但畢竟自己承諾在先,也不好多問,便把錢轉給了她。
方巧十萬分感謝,一個勁說發了工資馬上還我。她那時每月工資只有2000元多一點,我也沒指望她很快還我,只好說不急。
之後的每個月,方巧都會轉給我1000塊錢,但到了那年8月,方巧居然一次性把剩餘的5000塊錢還給了我。我正奇怪方巧怎麼突然有錢了,她卻因賣淫又一次被鄰市公安機關抓獲。
因為涉及違法,方巧美甲店的工作自然也丟了。從拘留所出來,她躲了我很久,但最後還是被我堵到。我憤怒地質問她當時怎麼跟我承諾的,為什麼又去重操舊業。
「我需要錢……」方巧低頭說。
「我不是一再跟你說,我的錢不急著還嘛!」
「不只是你的錢,我弟弟那邊還需要一大筆錢……」
方巧說,大弟前段時間打來電話,說開學之後就讀大四了,想準備考研究生,要報一個「包過」的培訓班,需要一萬塊錢,加上新學期的學雜費,總共要兩萬多塊錢。
方巧自己實在拿不出這麼一大筆錢來,又不好意思再找我開口借,思來想去只好再去以身試法,想著「賺夠了就收手」。
「警官,我怕給你惹麻煩,沒在你的轄區里干,求你別攆我走……」
我有些忍無可忍,但憤怒的理由並不單純是因為方巧又去「撈偏門」。
「你弟弟一年學費多少錢?」
「學費一萬,住宿費……」
「胡扯!哪有收一萬學費的二本學校?你弟在哪個學校上學?學什麼專業?」
「南京××大學,××專業。」
方巧見我不信,連忙掏出手機,找到弟弟發來的催款簡訊給我看。
我拿過方巧的手機,她大弟近期確實發簡訊找她要「學費」。再往上翻,看到以前的通信記錄,我不禁火冒三丈。
除了學費之外,方巧每月給大弟要轉2000元的生活費。此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書本費」「雜費」「培優費」「實習費」「考試費」「建校費」「入黨費」「通信費」「服裝費」,等等。
這些在經歷過大學生活的人看起來荒唐可笑的「費用」,卻成了大弟找方巧要錢的理由,其中那項4000元的「通信費」,因為方巧晚給了三天,還被大弟一通埋怨。
我告訴方巧,大弟可能在騙她,高校壓根兒沒有這些收費項目。方巧臉上露出疑惑的表情,可依舊不太願意相信大弟在欺騙自己。
(5)
2014年國慶節假期,我要去南京看望女友,想到方巧的大弟,便問她有沒有什麼東西需要我帶給他。
方巧先是說有點東西請我幫忙帶,但後來又說不用了。我猜她大概是怕我把她的事情告訴弟弟,便沒再提。
結果臨行前,方巧又找到我,猶疑了好一會兒,才說請我幫忙查探一下,看看她大弟到底在大學里做什麼。
「什麼意思?」我問方巧。
方巧說,大弟又來催款了,繼上次的兩萬元之後,大弟又說學校要求「補交」以前的「實驗費」5000塊錢,可這次她實在拿不出錢來了。上次給大弟匯過去兩萬塊錢之後,她也找別人問過,誰都沒聽說過學校有大弟說的那些收費項目,所以想請我順路去大弟那裡,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來到南京,我找到方巧弟弟所在的學校,卻沒有見到她大弟本人。我自稱是他的老家親戚,問他的同學他人去哪兒了,同學說國慶節他帶女朋友去廈門旅遊了。又問同學他在學校的生活和學習情況,沒想到那位同學不屑地回了我一句:「富二代嘛,家裡有錢,在學校不都這一個屌樣兒。」
我又提了一句學校收「實驗費」「通信費」的事情,幾個學生都搖頭說沒聽說過。我暗自搖頭,心裡暗罵方巧的大弟「不是東西」。
在南京待了五天,也沒有等到方巧大弟從廈門回來,假期快結束了,我便回了湖北。回來不久,方巧來單位問我大弟那邊是什麼情況,我把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方巧咬著嘴唇沒有說話,聽完默默地離開了。
之後方巧消失了一段時間,房東幾次上門收水電費都找不到人,電話也聯繫不上,便來派出所舉報方巧「逃費」,我讓房東先從她的押金里扣水電費。
房東嘀咕幾句走了,我連忙給方巧打電話,提示對方關機。我以為她悄悄搬走了,心裡還埋怨她「不夠意思」,走之前也不來告個別。又轉念一想,畢竟我和她非親非故,人家好像也沒有來跟我告別的義務。
一個多月以後,我竟然在醫院遇到了方巧。她正在辦出院手續,一副大病初癒的樣子,我急忙上前問她怎麼了,為啥病了也不說一聲。
一問才知道,那段時間她並沒有搬走,而是獨自去南京她弟弟就讀的學校。直到她到了南京,大弟仍在廈門旅遊,方巧找到了他的輔導員老師,向老師詢問弟弟在校的表現和三年來學校繳費的情況。
弟弟的所有謊言不攻自破,方巧踉踉蹌蹌地走出輔導員辦公室,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去學校後面的「墮落街」租了一間日租房等弟弟回來——她依然不肯徹底相信弟弟騙了自己。
又過了半個月,弟弟終於帶著花枝招展的小女友從廈門回了學校,兩萬塊錢「學雜費」花得一分不剩。見到憤怒的輔導員和在學校待了半個月的姐姐,他幾乎驚掉了下巴。
在周圍人鄙夷的目光下,方巧大弟花了三年時間構建起來的「富二代」形象轟然倒塌,剛剛花重金追到的新女友也毫不猶豫地和他吹了。大弟惱羞成怒,和方巧大吵一架,動手打了方巧。
方巧一路哭著坐上了離開南京的列車。
傷心至極的方巧剛回到住處,沒想到家裡的「問罪」電話竟然也隨之而來——原來弟弟在她離開南京后,向父母狠狠告了方巧一狀,說她因為不想給自己交學費,跑到他學校里大鬧一場,弄得他沒臉繼續讀書,要退學。
一聽兒子要退學,父母不問青紅皂白,把怒火全都撒到了方巧身上,指責她「自私」「渾蛋」。方巧在電話里爭辯了幾句,繼父開口就說她,「當年害死了一個弟弟,現在又想害另一個」。
方巧又冤又氣,急火攻心大病了一場,住了半個月的醫院。
「你電話咋還關機呢?」
「家裡天天給我打電話,一邊罵我一邊讓我去跟大弟賠禮道歉……」
我心裡有些自責,覺得自己不該「多管閑事」,又怕方巧想不開。腦子裡組織了很多語言,打算開導一下她。然而還沒等我開口,方巧卻搶先對我表示感謝,說如果不是我提醒,她還一直蒙在鼓裡。
我反而不知說什麼好。
(6)
2015年年初,看方巧一段時期以來行為良好,沒有再去「撈偏門」,我便把她從「臨控」人員名單上撤了下來,平時主動和她接觸的次數也相應減少了。
但方巧卻時不時來找我,問我一些培訓的事情。我有些奇怪,以為她大弟又來找她騙「培訓費」,方巧跟我說,是她自己想學點東西開個店,二十多歲了,「要為自己活著」,不能一輩子給人打工。
她的觀念轉變令我十分欣慰。從警以來,抓過那麼多「失足婦女」,在派出所里個個都掏心挖肺地承諾以後絕對會改行,但一從拘留所里出去,基本都把自己說的話忘得一乾二淨。方巧這句「要為自己活著」卻很有深意,她本性並不是一個好吃懶做的女孩子,若不是家庭的原因,她也不會去「撈偏門」賺錢。
我問方巧想學什麼,她說高技術的東西她學不了,就學點動手能力強的吧,「美容美髮美甲、裁縫、化妝、家政什麼的都行」。
「那你回山東唄,你想學的這些專業藍×技校都有。」
方巧卻說她再也不想回去了,那個家已經把她傷透了,她在努力學說武漢話,決定以後就留在湖北了。「我想以後學好了,回來自己開一家店,做老闆!」方巧笑著說,眼神中充滿了嚮往。
我也替她高興,還上網找了幾家培訓機構,反覆考察了廣告的真實性和教學實力之後,推薦給了方巧。她選了武漢的一家,又找我借錢湊夠了學費,便興高采烈地準備上學去了。
「那個,到了武漢……」我有些擔心,想給她提個醒,畢竟她有過前科,但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才能不傷著她。
方巧立刻聽出了我沒說出口的下文,直白地告訴我,以後哪怕再難,她也絕不會去碰那個行當了。
「你弟那邊的學費……」
「前段時間我媽打電話替他跟我求情,說他研究生沒考上準備找工作,手裡沒錢,讓我不計前嫌再資助他一下。我把工資卡里所有的錢都打給了他,但以後不會再出一分錢了。」
「那個家,以後再也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方巧的語氣很決絕。
我想勸她幾句,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吧。
(尾聲)
方巧在武漢培訓了半年,取得從業資格后,進入武漢一家有名的連鎖美容美髮機構工作。
參加工作之後不久,方巧給我發來了她的工裝照和工作環境照片,說老闆很賞識她,準備把她列入「儲備店長」序列加以培養。我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高興地誇她越來越漂亮了,好好乾,以後爭取做「女強人」。
方巧要把之前欠我的錢打給我,我說錢不急著還,你之後不是想回來開店嘛,開店也需要本錢,那點錢你先拿著吧,選地方的時候歡迎選在我的管區里,我負責「罩著」你。
電話那頭,方巧猶豫了許久,說自己打算就此留在武漢發展,不再回來了。
「也好,武漢畢竟是大城市,發展空間不是我們這個地方能比的,好好賺錢。」雖然嘴上這麼說,我心裡卻突然有些莫名的失落。
方巧聽出了我的失落,沉默了一會兒,說:「我也是……想徹底忘掉以前的那些事,警官,之前……謝謝你!」
「放心,你在我這邊的一頁翻過去了,你不提、我不提,不會再有其他人知道,祝你今後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