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品牌就是建立符號
建立品牌就是建立符號
如果人類不曾發明「品牌」這個詞,用「符號」來表述「品牌」的含義,或許更準確些。
「我們要建立一個品牌」,如果表述為「我們要建立一個符號系統」,對我們的工作會更具有指導性。
一個超級品牌就是一個偉大的符號系統。品牌要麼始於符號,要麼成為符號,通常兩者都是。
如固安工業園區的品牌始於天安門這個符號,而十年後「我愛天安門正南50公里」成為固安的城市符號。
如可口可樂的瓶子始於女人的身體曲線符號,成為可口可樂的品牌符號,隨著可口可樂品牌的成功,更成為人類的文化符號。
廣告和品牌傳播在理論上可納入「宣傳」的範疇,《不列顛百科全書》是這樣定義宣傳的:宣傳是一種藉助於符號(文字、手勢、旗幟、紀念碑、音樂、服飾、徽章、髮型、鈔票圖案、郵票等)以求操縱他人信仰、態度或行為的系統活動。
在此定義中,我們可看到,宣傳是使用一個符號系統來達到特定目的的活動。就國家的宣傳而言,這一符號系統包括文字、手勢、旗幟、紀念碑、音樂、服飾、徽章、髮型、鈔票圖案、郵票等。品牌,也是一套符號系統,它和國家符號系統沒有本質區別。只是國家符號的功能是治國,品牌的功能是銷售。
國家用符號影響人們的信仰、態度和行為,品牌用符號影響消費者的看法、觀念和消費行為。
有的人可能不同意廣告、品牌屬於宣傳的範疇,覺得宣傳這個詞過時了。不過,正如企業管理的理論是始於軍隊的管理,品牌傳播理論首先始於政治宣傳,政治宣傳的最高境界,還是戰爭動員。可以說,宣傳的理論是廣告理論的母體,我們找東西要從根上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