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第12節

第12節

移動公司的工程師管義道按照江一明的吩咐,對沈婷婷通話的位置進行查詢。管義道不費太多時間,就把她的所有通話時的位置找出來,其中,有19次電話是從良村的基站發出的,可以證明沈婷婷說謊。

這19次電話都是打給同一個手機的,而且都是晚上11點到凌晨3點之間,這個人可能就是張進發,因為只有在深夜和凌晨才不會被人看見。為了確認對方是不是張進發,江一明又叫管義道幫忙查詢對方的真實身份。

管義道把對方的手機號輸入系統進行檢索,很快就找到對方的真實資料,他名叫成進,本市人,男性,1937年出生,住在江東大道289號。這種結果出人意料。

成進已經80歲了,如果不是沈婷婷的爺爺或者外公,她不可能頻繁地與他通話,不過,每次通話時間都不長,最長的一次是15分鐘,絕大部分通話都在3分鐘以內。

沈婷婷可能是利用成進的身份證在移動營業廳購買SIM卡,交給張進發使用,和他頻繁聯繫,約他到某個地方密謀,不,應該是教唆。案發當天張進發接到沈婷婷的指令后,讓他進入地鐵跟蹤伍雲榮和馮爾薇,之後,張進發把手機扔掉。

想搞清楚這張SIM卡是誰在用,打個電話就知道了。江一明把成進的號碼輸入到自己手機的撥號盤中,撥打出去:「你好,我是市局刑警隊的……」

「萬惡的騙子,操你祖宗十八代的,這一套對我沒有用!」

江一明還沒說完就被對方大罵一通,然後被掛斷電話,等江一明重撥時,對方一直在通話中。顯然,江一明的手機被成進拉入了黑名單,現在冒充警察和法院的騙子實在太多,被人拉入黑名單是經常有的事。江一明只能苦笑。

江一明聽出了對方是一個年輕人,他的脾氣有點大,像個小霸王,這種人不是狂妄自大的小混混,便是生活得極度鬱悶的人,不可能是80歲的成進。可是,他為什麼要用成進的身份證購買SIM卡呢?

也許他是沈婷婷的一顆棋子,沈婷婷讓他去操縱張進發,出事之後,沈婷婷躲在背後,只要「成進」沒有出賣她,她就可以自由一輩子。

江一明想再試一次,看對方是不是真的把他的手機號拉入黑名單,如果剛才他撥打對方的手機時,正好有人打電話給「成進」,也會出現正在通話中的現象。江一明又重撥一次,結果還是通話中。

江一明叫管義道對「成進」的手機進行定位,管義道點點頭,在電腦操作起來,他很快就把手機的位置定下來:「江隊,這部手機位置是在良村抗倭大街村委會附近,目前的定位系統只能精確到5米左右。」

「這已經夠了,謝謝你!」江一明拍拍他的肩膀,他不僅僅對他表示感謝,還對他的讚賞,因為他還不到26歲,就坐到高級工程師的位子上,可見他是多麼厲害!IT行業不像別的行業,絕對不能排資論輩。

江一明和周挺離開移動公司,開車去北市找沈婷婷,必須給她一點壓力,否則,她可以隨便撒謊,如果她再不配合,就把她關進拘留所。因為她說謊,浪費國家資源,欺騙執法人員,是可以拘留她的。

江一明叫上溫小柔,方便行事。比如說:在把沈婷婷帶回來的路上,她要求上廁所,就不能由男性警察帶去,應該由女警帶去,一個男警察守在女廁所的隔間旁邊會嚇跑所有上廁所的女性。

他們再次出現在沈婷婷面前,而還多了一個女警,讓沈婷婷微微吃驚,她是見過世面的人,多帶一個女警前來意味著什麼,她心裡是有底的。她除了做好本職工作之外,喜歡看法律方面的書,因為她的小叔早年死在監獄里,給她的刺激比較大。

那時她還很小,應該是1998年,她爺爺接到了北市第一監獄的通知書,說他的二兒子在服刑期間去河邊游泳淹死了。她爺爺覺得她小叔不是死於溺死,他請求法醫屍檢,但是當地政府和司法局都不同意,強行把她小叔的屍體拉去火化,她爺爺一直上訪,直到含恨死去,依然沒有任何結果。所以,她對中國的刑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江一明已經了解到沈婷婷很懂法律,所以,他認為越是這種人,越懂得鑽法律的空子,尤其她小叔冤死這個案子對她刺激很大,她會認為不是所有的真相都可以大白於天下。所以,她會鋌而走險,操控張進發替她殺人,最高明的就是:一旦謀殺成功,嫌疑人自然死亡,證據自然消失——這是最讓刑警頭疼的事。

沈婷婷雖然感到壓力來了,但是她依然微笑著接待他們,雙方坐下之後,沈婷婷先開口:「江隊,你們是不是找到新線索了?」

「對,新線索就是你對我們說謊了,你是知道說謊的結果的。」江一明沒有笑,而是嚴肅地看著她。

「我沒有說謊。」

「還要強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說謊,我們就不會再來了。你上次說你從來沒有去過良村,可是我們去移動查你的手機通話記錄,這三個月來,你在良村撥打所謂成進的手機19次,他打給你8次,說說吧,他是誰?和你什麼關係?」

沈婷婷臉一下子紅了,額頭滲出細汗,手在微微發抖,看了江一明一眼,發覺他的表情已經從嚴肅變成嚴厲,她趕緊低下頭在思考對策。

「你們是怎麼知道我曾經在良村打過電話的?」看來她對IT科技一無所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實話告訴你吧,我市有無數個通訊基站,良村附近就有一個基站,只要從基站信號覆蓋範圍內撥打出去的手機,基站都有記錄,說說吧,你在良村給誰打電話?」

她沉默著,似乎在考慮到底要不要坦白,沒坦白的結果會是怎麼樣?坦白了又會是怎麼樣?

「你是給張進發打電話,約他在哪裡見面,密謀如何毒殺伍雲榮和馮爾薇吧?」江一明進一步給她壓力,他要把握機會,把她猶豫不決的心思扳到他這邊來。

「不不不,我根本不認識什麼張進發,我是給……給陳偉打電話。」她覺得說認識陳偉比認識張進發的結果好很多。

「陳偉?為什麼他在移動公司登記的身份證是成進的?成進又是什麼人?」

「我不知道成進是誰,也許是陳偉利用他朋友成進的身份證吧,因為陳偉不是本地人。」

「那麼,是你指使陳偉教唆張進發毒殺伍雲榮和馮爾薇吧?」

「不,我怎麼可能殺伍雲榮?我哪怕自殺,也捨不得殺他,他是我的至愛,如果他會和我一起殉情,我會毫不猶豫地和他一起走進天堂!」淚水從她迷人的眼睛溢出,忽然一躍,衝出眼眶,掉落在她的膝蓋上。

「你和陳偉是什麼關係?」

「只是一般朋友,是在網上認識的,因為倆人聊得來,我們便經常打電話……」

「胡說八道!你每次打電話都要跑到良村去嗎?」江一明生氣了,他明白她不肯說實話。

「聽我說完好嗎?他是上夜班的,我晚上經常去良村約他吃夜宵,向他訴說內心的苦悶,因為他就住在良村村委會大樓旁邊房子里,我都在抗倭大街的東方川菜館里等他,所以,我一到那裡,就給他打電話,叫他下來喝酒。」

「你們喝酒誰買單?」江一明覺得這點很重要。

「大多數是他買單,我偶爾也會買單。」

「他在哪裡上夜班?」

「這……有必要說那麼清楚嗎?」

「我問什麼,你回答什麼,不許反問我。」

「好吧,他在星光夜總會當客戶經理。」她把上眼皮合上,眼睛看著地板,忐忑不安的樣子。

雖然江一明沒有去過星光夜總會,但是,他知道星光夜總會是臭名昭著的娛樂場所,那裡的三陪小姐五六百個,三陪少爺一兩百個,只要出得起錢,叫小姐或者叫少爺陪喝陪唱陪睡隨都行。市局治安隊曾經對它打擊過幾次,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不管用,過後不久,又重新開張,只不過更改一下名稱而已。

江一明叫周挺繼續詢問沈婷婷,溫小柔接過周挺的筆錄本,幫忙做筆錄。江一明走出沈婷婷的辦公室,打電話給市局治安總隊的隊長高沖,叫他幫忙查一下在星光夜總會上班的陳偉,因為他是管這塊的。

高沖答應馬上去查。半小時之後,高沖回復江一明:星光夜總會沒有陳偉這個人。江一明覺得蹊蹺:為什麼沈婷婷要虛構這樣的一個人呢?難道她真的是給張進發打電話嗎?否則為什麼要說給陳偉打電話呢?

江一明再次走進沈婷婷的辦公室,把溫小柔的筆錄本拿過來看,上面寫的都是沈婷婷和陳偉在幽徑散步,海邊嬉戲,月下花前彈吉他的事。看來他離開之後,沈婷婷並沒有說出實質性的東西來。

江一明重新坐下:「沈婷婷,你已經對我們說過幾次謊了,星光夜總會根本沒有陳偉這個人,我剛才已經打電話查詢過了,你為什麼要欺騙我們?難道你真的認為你有強大的後台,我不敢動你嗎?」

「不,我沒有說謊,他真的名叫陳偉,但是,他在星光夜總會的藝名叫真偉。」她看見江一明的臉色陰沉得快要下雨,心裡起毛了。

江一明這才知道她為什麼不願意把陳偉供出來,因為她和陳偉之間可能發生色情交易,當然,更有可能是她利用他唆使張進發毒殺伍雲榮和馮爾薇。

「在生死存亡之際,面子一文不值,你必須把你和陳偉的真實關係說出來,否則,浪費我們的警力越多,你的罪就越重!」他真誠地對她說。

「不,我說過了,我和他就是一般朋友關係。」她還在做最後的掙扎。

江一明看她像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覺得必須把她帶回刑警隊慢慢訊問:「走吧,請跟我們去刑警隊走一趟。」

「憑什麼?」她陡然一驚,不可思議地望著江一明。

「憑你作偽證,惡意浪費國家資源,這條足夠了吧?」

「你想拘留我,這得有拘留證才行。」她很不服氣。

「現在是傳喚你,過了24小時之後,你如果再不說實話,我們必須考慮對你實行拘留。」江一明示意溫小柔把她帶走。

溫小柔站起來,走到她身邊說:「需要帶什麼東西嗎?」

沈婷婷這才覺得他們動真格的,她突然痛哭起來:「求求你們,別把我帶走,我從小父母離異,跟著父親長大,現在父親長期生病卧床,唯一的經濟是我的工資和獎金,如果我被拘留,公司肯定會開除我……」她楚楚可憐地望著江一明和溫小柔。

「我們已經給你很多次機會了,你不好好珍惜,我也沒辦法。」江一明恨鐵不成鋼地看著她。

「不不不,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實話實說!」她信誓旦旦地說。

「我們依照人性化的原則來執法,既然如此,那就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記住:只有一次!」江一明覺得如果她願意把真實情況說清,就不用繞彎子,如果她不承認事實,偵破案子的時間將會被拉長,因為還得去調查陳偉。

「這事都怪我太不理智,伍雲榮和我分手的那天晚上,我獨自去星光夜總會買醉,我給經理200元小費,叫他找個帥哥陪我喝酒,他把當時名叫真偉的陳偉安排給我,我看他高大英俊,身材和容貌有點像伍雲榮,非常滿意。

「陳偉嘴巴很甜,不停對我說恭維話,說我比范冰冰還漂亮,身材比林志玲還好,我被他說得心花怒放,完全忘記了分手的痛苦,他陪我猜謎、搖色子、猜拳變著花樣讓我喝酒。

「我自認為在商場打拚多年,酒量肯定不會輸給他,所以放開喝,那晚我決定不再當淑女。但是,在猜謎、搖色子、猜拳的過程中,我輸多贏少,慢慢地,我的不能把持自己,視線和意識變得模糊,最後,醉得一塌糊塗,然後迷迷糊糊地跟他回家了。

「當我醒來時,我發現自己躺在陳偉的床上,我的頭枕著他的胳膊肘兒,他看見醒來,說:沈姐,你不僅很漂亮,還很貪心哦。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一看自己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如夢初醒:『這是在哪裡?』

「『不要怕,沒有警察來查夜,這是在良村,我的出租屋裡,昨晚是你硬攥著我,要跟我回家的。』當時,我恨不得一頭撞死,我從沒想到自己會下賤到這種地步。我開始回憶昨晚所發生的一切,腦子開始慢慢清醒,其實真的不是陳偉的錯,是我的潛意識裡想用這種狂歡來忘記痛苦。

「我穿好衣服,給了陳偉1000元,當然,我不知道市價是多少,他開心地收下我的小費,還送我到下樓,臨別時,他對我說:『沈姐,你太迷人了,希望能經常看見你。』他笑著站在路邊,夕陽把他的臉鍍上一層金色,他的微笑像蜂蜜一般甜美,我不敢看他,趕緊攔下的士跑了,因為我怕再次迷失自己。

「從此以後,我暗暗發誓絕不再踏入良村一步!但是,只要我看見伍雲榮,我就會想起陳偉,我想用陳偉來趕走伍雲榮的影子,因此,不知不覺中,我有一種想去見陳偉的衝動,雖然千百次告訴自己不能這樣,但是,我總是忍不住。

「有一次,我跟蹤伍雲榮,想看看他的新女友是什麼樣?結果,我看見他在黃岡站的地鐵口裡等馮爾薇,他們一見面就親熱得不得了。伍雲榮從來沒有陪我坐過地鐵,他是不坐地鐵的,出行不是自己開車,就是打的,我看到馮爾薇比我漂亮,比我溫柔,比我更有氣質,恨得咬牙切齒,但是又無可奈何,我站在下著冬雨的街頭,放聲痛哭,卻沒有一個人理我。

「哭過之後,我又想起陳偉那迷人的笑容,偉岸的身材,甜美的情話……不知不覺,我對他心馳神往。我知道那不是愛,而是放縱,是一種麻醉心靈、刺激肉體的愚蠢行為。

「但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馬上去ATM機取錢,把現金塞滿錢包,帶著傷透的心去星光夜總會喝酒。不用說,那晚我又喝醉了,又被陳偉帶回家睡覺,這次我給了他2000元,包括消費,那晚我花掉了6000元,差不多是我一個月的工資,幸好我的年終獎金不比月薪少。

「就這樣,我無可救藥地把陳偉當作了治療痛苦的良藥,我可以任意打他罵他咬他,他絕不會還手,還溫柔得像一隻小綿羊,他就是我的毒品,我的氧氣,我必需品,沒有他,我就像一具行屍走肉。我主動要求調到北市來,一是為了忘記伍雲榮;二是為了掙更多錢,讓陳偉為哄我開心。

「所以,我就經常去良村找陳偉,和他一起吃得飽飽的,更有體力狂歡,我何等悲哀啊?在員工面前,我是那麼光鮮亮麗,那麼優雅高貴,這世上有多少女孩想成為我這種人,可是,有誰知道我是多麼放縱,多麼下賤!

「我常常在燈火闌珊夜深人靜的時候,望著伍雲榮家的方向,默默地哭泣,久久地悵望,我在祈禱他能回心轉意,可是,那個負心的人能感應到我的祈禱嗎?不,絕對不可能!

「你們一再追問我和陳偉的關係,我當然不能把醜事抖出來,否則,我以後還怎麼嫁人……可是,沒有想到伍雲榮和馮爾薇竟然被人毒殺了,我既慶幸又痛心,但是,痛心比慶幸多得多,畢竟是我至愛的男人永遠離開這個世界,我說過:我寧願替他去死,或者一起殉情……

「伍飛董事長曾經對我說過:如果伍雲榮不和我分手,他就不可能陪馮爾薇坐地鐵,那麼,他兒子就不會死。所以,他對我比以前更好了,我卻不這麼認為,我覺得這一切都命中注定的,冥冥之中早已安排好的……」

她的口才很好,不愧是銷售部經理,如果不是面對三位刑警,她會把自己的故事描述得更凄美動人。但是,江一明不聽她的一面之詞,必須找陳偉對質才能證實她是不是在圓另一個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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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重案組之詭影憧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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