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5章 是時候表演真正的嘴遁了
就這樣,一時慘遇『暴擊』的瓦特君被戰力爆表的諾塔直接丟出了店門。
「諾塔~~」
瓦特表演傳說中的跪地爾康前伸手。
「還有你的水果!!」
戰鬥力四十三,一發RPG都未必炸的死的瓦特,自然不怕被幾個蘋果、橙子什麼的連珠炮砸頭。但是——
「花是你送給都桑的,所以我沒有權利還給你,而且這也是都桑應得的。至於這台魔力榨汁機……十一萬金是吧,不錯,很值得。。所以這個錢有我來出!!不過我也沒有那麼多現金,所以這間店以後就是瓦特君你的了。。這是房契!!」
此時諾塔君陰沉的著臉,然後說著說著就直接把旅館的房契丟到了瓦特的臉上。。
很多時候人就是這樣,一時意氣,一時之勇。對我,諾塔他是解開他心結的感激,一開始對瓦特,也是感覺父親他沒有救錯人之類的……結果最後一下子所有好感度都反轉了,正所謂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願不願意。。一直一個人經營父親留下來的店,其實諾塔他已經很疲憊了。(這不是你去亂來的理由)而此時終於從父親的死走出來。加上我的勸導,店鋪對於他來說,也變得不那麼重要了……或者說還是我那句『知恩莫忘報』害的。。
我能怎麼辦,
本來價值十萬的人情,結果瞬間縮水到了兩萬的人情。
我也很絕望。
好吧,咱是成年人了,這件事存在一個真正的黑洞,其實還真不是瓦特坑我,大家都知道,鎮里的人也都知道,瓦特他平常乾的就是壟斷經營的五倍售價。當然,他也會偶爾良心發現的底價販賣。主要是他這種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大筆交易絕對屬於暴力行業,先天就給人一個『我是奸商』的感覺。其實他做生意很隨性,而且一點也不『奸』的好嗎?
身為一個很有『誠信』的商人。低買高賣很正常。恨不得把東西能賣出多高就賣出多高也正常。
正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讓他做的就是這種壟斷經營的買賣呢~。唯一不正常的可能就是大家都知道他這個五倍與市場價的槽點了。。但是市場價是市場價,你真能在市場上買到高級魔法物品嗎?、、他其實只是走了奢侈品路線而已。
而諾塔則剛好相反,別看一個擺攤,一個開一間大旅館。。實際上大家現在也看到了,瓦特一件魔法商品的價值就抵得上諾塔整整一間店鋪。
諾塔這種,才是真正的小本經營。起五更爬半夜,睡的比誰都晚,起得比誰都早。。過夜費才十金,而且還可能是包晚餐和早餐,附帶午餐全家福便當。偶爾還要去給客人進行肉體治療……當然,因為是酒館,所以平常主要賺錢的渠道是賣酒。但是拋出材料和發酵時間等等,真心賺不了什麼大錢。。
我也是開這種有樓上有房間可以過夜,樓下是餐廳可以點單吃飯,同時附贈自助早餐,順便中午賣賣蓋飯的民宿的,這裡面的辛苦和道道我自然非常的清楚。而且正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說句老實話,我不相信瓦特身上的現金真的就只有一萬金,但就算是一萬金,也足夠瓦特好吃好喝的在諾塔的店裡住個小三年了……
何況戰力四十三(和諧)點,瓦特他都不用去刷終極迷宮,刷一趟中級迷宮,一天下來,不算刷到的裝備,單單打怪賺的錢就有小三萬了。。當然,因為現在中級迷宮還沒有開放。所以無名鎮這裡還處於比較初級的形態。所以別看人家瓦特連個像樣的家都沒有的睡帳篷,這他喵的才是真正自由之翼的王子。。有錢有實力的大爺。
而事到如今,我也只能裝模作樣的對圍觀群眾進行了一下我本來就知道的、關於五倍價格的詢問。
……我知道這其實不是重點,而是兩人性格的原因(兩個都是小受),特別是過日子的方式完全相反。這才是根本原因,兩人說是互補,其實在一起那才是真折磨,一個明明很有錢,但是寧願睡帳篷,自由散漫慣了,且戰鬥力超群。一個小家碧玉……抱歉我只能用這個詞來形容一個男人,因為諾塔他就是這樣一個人。靠著一點一滴的積攢,經營這自己的店鋪。。(請各位施主拋出性(和諧)癖來看人……)
這要是讓諾特他帶著魔力榨汁機離開,八成會變成在這個無名小鎮開一個果汁攤。然後漸漸變成開果汁店。果汁大店。加一些定食。比如炸雞神馬的,然後一步一步,最後可能還會開旅館……或者乾脆就單純開果汁店了。。
總之這就是生活形式和意識形式上的不相容。不過,過去找對象是批八字看性格,現在是看是不是『真愛』啊!!更重要的是——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啊!
……別跟我說同性問題,好多國家同性都是合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少常理是這樣。所以——
「內個~,諾塔君你先不要激動,來來來,先把房契收起來,身為其中一個當事人,而且還是唯一的成年人,所謂咱們有理說理,而且剛才我也問了,這事兒根本不怪人家瓦特!真要說,有錯的,那就是因為他——阿斯特!」
「我?」同樣從店裡出來,正在一旁打醬油的阿斯特不明所以的指著自己的鼻子問道。
「沒錯,真(和諧)相永遠只有一個,不管你承不承認,所有證據都指出,罪魁禍首就是你——阿斯特。除了你沒有別人了~~」
「納尼~~」
「(⊙o⊙)啊!?」
「不可能,為什麼會是阿斯特君呢~~,陸大叔,你有什麼證據~~」相對於阿斯塔莫名躺槍的楞逼,小瞬則立刻出言替阿斯塔反駁道。
所以什麼叫配合,話說小瞬也是入戲很深啊~~
……好吧,我還真有證據,而且他也真的是罪魁禍首,或者說其實誰都有責任,主要看我想拉誰出來背鍋,而這就是嘴遁的藝術了,當然啦,我此時說的不是那個阿斯塔把小瞬你弄到島上來的罪魁禍首這個鍋,於是——
「首先我們回憶一下案情,這次事件之所以會鬧到這個地步。除了一些巧合,還有人將一個不能量化明說的問題給劇現化了。所以自然責任也要算到此人的頭上。」
「我劇現化什麼了呀~?!」阿斯塔吐槽道。
「你劇現化了人情的具體價值。。你劇現了經濟鏈的具體差價。而且你還劇現了,或者說看不起我們廚師這一職業。。」
「啥?」
「首先讓我們回憶一下,當然,這其中,身為當事人瓦特,他也有一個慣性思維上的錯誤,也是這件事之所以被鬧大的重點。。他有錯,但具體責任其實並不在他的身上。
現在讓我們吧事情從頭到位的捋一遍:
首先是我早晨來到城鎮。。因為飢餓又沒有錢,所以我來到唯一開門的瓦特攤位,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我以十一萬的價格,將我的寶貴的傳說級廚具魔力榨汁機販賣給了瓦特。……這裡,我要強調一下,對於一個廚師來說,廚具是我們的好兄弟,它和我們出生入死,是我們的經濟來源,是我們長期飯票。是我們的無價之寶!!是我們必須尊重的對象。。當然,如果能給這位好兄弟找到一個好的歸宿,自然是沒有問題的。本來我也不想講這件魔力榨汁機賣給瓦特君,但是瓦特君說他購買這件東西是為了送給這位同行的諾塔君當禮物。所以經過我慎重的考慮之後,我最後答應了和他進行交易。
好了,故事到這裡還非常的正常,只有一個小小的、不算問題的問題。那就是首先,大家都知道瓦特先生,是一個生意人,他平常會販賣一些商店沒有的高級魔法道具。甚至傳說級的魔法道具。而販賣這種魔法道具時,他一般會收取比市場價格高四到五倍的價格。。正所謂物以稀為貴,市場價只是市場價。請問各位,你們真的可以用市場價買到你想要的魔法物品嗎??
不可能吧?!
都說了物以稀為貴嘛。。
這種事情說到底就是需求問題,你需要,所以才珍貴。你不需要,這東西再貴與你何干!??
可能本來我的魔力榨汁機對於廚師職業以外的人一錢不值,十一萬金絕對是一個虛高的價格,但是瓦特先生願意為了給諾塔君花這份錢。。這就是一種尊重。。。
身為商人,瓦特先生也不會因為你需要而坐地起價,把你想要的魔法物品以十倍,一百倍。的價格賣給想要的人,而是一直明碼標價的四道五倍這個價格。。是不常的還有平價優惠。這樣的正正經經的做生意,有什麼不對的嗎?
但他,之所以我說瓦特先生犯了一個慣性思維上的錯誤,就是他對我這個初來乍到的人,沒有對我進行具體市場價方面的科普。而我之所以把我珍貴的魔法廚具,以十一萬的價格賣給瓦特先生,除了囊中羞澀,同時也很好奇,是什麼樣的一位廚師,可以讓瓦特先生以十一萬金的價格從我的手裡收購我的珍貴的廚具來當禮物呢。。
當然,也因為瓦特先生的現金只有一萬金,所以我同意了他以一萬現金和他店裡的一件標價十萬金的魔法武器進行交易。
當然,之前我也說過,瓦特先生店裡商品價格是高與市場價格四到五倍的。而這也使得我以為十萬金的魔法物品是市場價的十萬金。而不是五倍與市場價的十萬金。。
所以事情到這裡,產生一點點的小問題,而我走之後,瓦特先生急著去買花,換衣服,對禮物進行包裝等事情。加上我這個人也是有好奇心的,加上正好肚子餓了。所以就來到了《豚の毛皮亭》,在品嘗了諾塔君的料理之後,我徹底放下心來,開心自己的寶貴廚具找到了一個好的歸宿,但是因為答應了瓦特先生,要給諾塔君一個驚喜。所以我並沒有提起魔力榨汁機的相關事情。而這個時候,我遇到了昨天晚上救我一命的少年,就是這位小瞬君。昨晚為了感謝小瞬君的救命之恩,我曾親手烹調了魚湯。但這是遠遠不夠的。但當時我身無分文,而這次的巧遇,我自然要報答,在我的國家有這樣一句話,救命之恩,無以為報,當以身相許。。我沒法以身相許,……就算我想以身相許人家小瞬君還不要呢~~」
「哈哈哈哈~~」×N
我一直都是以名偵探歐蘭的架勢在分析,同時發動群眾。。而這樣突然說這麼一嘴,自然惹得圍觀的路人發笑。。看氣氛差不多了。元首教導過我們,正所謂『有理需要聲高』、、這個時候,自然是加重語氣的最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