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佛像效應
顯而易見,我們對藝術形式問題提出了近乎苛嚴的高要求。我們所舉的例證,在內外濃度上已宛若具有象徵意蘊的雕塑,其實並不是所有藝術形式都要這樣,都是這樣,反而失去了不同形式對於不同內容所需要的有機整體性。
然而,極致式片斷的例證卻具有很高的理論價值,它們從根本上否定了藝術形式的被動性,從而也透露了藝術形式的本質。
如果要以中國古代的藝術理論來印證,那麼,我們在這裡所取用的「形式」概念,與「文、質」關係中的「文」相異,而與「神、象」關係中的「象」相近。
中國古代藝術家在論述「文、質」關係時,不乏精闢見解,有的還正確地指出了兩者緊密的依存關係,但總的說來,這對概念的創立,是以它們的對峙性為前提的。因此,儘管孔子早在《論語·雍也》篇中提出過「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的平衡原則,在具體的歷史過程中卻很難實現這種平衡。例如墨子主張「先質而後文」,韓非認為文和質有著天然的矛盾,佳質不必文,而「恃貌」、「須飾」之質,必然是衰惡之質。宋代理學家們更墮極端,乾脆認為「文」是「害道」的了。為了糾正這類偏向,歷代藝術家和藝術理論家一直呼籲兩者的依存關係,劉勰提出過「文附質」、「質待文」的觀點,李白申述過「文質相炳煥」的藝術理想,王夫之則進一步論述過「文因質立,質資文宣」的有機統一論。
王夫之
這中間,哲學家王夫之的意見體現了令人滿意的深度,他已注意到「文」的概念與「質」的同一性,並把它提升到「象」的意義之上。王夫之說:
物生而形形焉,形者質也。形生而象象焉,象者文也。形則必成象焉,象者象其形焉。
欲損其文者,必傷其質。猶以火銷雪,白失而雪亦非雪矣。
蓋離於質者非文,而離於文者無質也。
《尚書引義》
可見,王夫之的有機統一論已從根本上不同於「文質彬彬」的兩相平衡論。
這種有機統一論與「神、象」關係論有緊密的聯繫。東晉時代的佛學領袖慧遠曾出色地論述過神、象關係。按他的說法,神靈是不滅的,但它本身縹緲無形,可以從一個形體傳到另一個形體(「神之傳異形」)。形體本來可能也有一些世俗習慣性的意義,但一旦神靈負載其上,形體的意義也就隨之而變、隨之而定。不管這種形體的慣常含義是什麼,都讓人發現目前寄寓其上的神靈,於是形體指向著一種遠遠超越自己的意蘊;神靈本身雖不滅不窮,但要面對世界和俗眾,還須寄予特定的形體,形體限定了它,又弘廣了它。
這樣的理解,就不存在意蘊和形體之間在對峙的前提下如何平分秋色、保持均衡的問題了。意蘊和形體因相遇而各自改變了自己,實現了自己。
應該特別注意這裡關於神靈和形體之間的關係的理解。形體是可以負載神靈的,而且要讓人快速發現神靈,於是形體也就有了偶像的功能。
這是藝術表現的極高等級。
慧遠
慧遠在《萬佛影銘序》中說:「神道無方,觸象而寄」;在《阿毗曇心序》中他又說:「儀形群品,觸物有寄」;晉郭璞在《山海經序》中說:「遊魂靈怪,觸象而構,流形於山川,麗狀於木石……」;劉勰在《文心雕龍·神思》篇中說:「神用象通」;在《比興》篇中他又說「擬容取心」……這一些命題,有一點近似,那就是著眼於精神與形體之間的關係。
精神,只有附體於「象」,才能完成自我構建,於是,種種物象,也就成了各種精神的外化形狀。這種意義上的「象」,完全成了精神的構建者和融解處,它與神的關係,就沒有文質之間「文勝質」、「質勝文」的二元關係了。不難看出,這與現代藝術家對形式的高要求有明顯的相通之處,與龐德、休姆的意象主義也有明顯的相通之處。
佛像
這種高功能的形式頗像佛像對於佛教精神的吐納,我故稱之為「佛像效應」。對此,我們可以比較一下佛像與一般塑像之間的差別。
一般的人物塑像也存在一個形式與內容、形體與精神、文與質的關係問題,佛像則不同,它是要借用一個形體,來承載一種普遍佛理。承載過程也就是具體構建過程。世俗眾人,並不是直接從佛經,而大多是從佛像中領悟佛理的。因此,佛像不僅吸納萬千經文於一體,呈現為一個**慈祥的直覺形象,而且震撼萬千信徒於一瞬。
慧遠在《襄陽丈六金像頌序》中論及過佛像對於佛理、對於信徒的兩方面效能:
擬狀靈范,啟殊津之心;儀形神模,辟百慮之會。
佛像
如果說,佛像是佛理奧義與廣大世俗信徒的一種直覺聯結形式,那麼,現代藝術家追求的「有意味的形式」、「生命的形式」,也是他們所理解的人生哲理、生命底蘊與廣大欣賞者的一種直覺聯結形式。
我們前面所舉的一些例證,在形象呈現的總體方式上,近乎一般的人物塑像,但在我們稱道的關鍵部位,卻產生了片斷性的「佛像效應」。在這些片斷中,形象的姓名、歸屬無關緊要了,它們突然傾瀉出來的普遍意蘊,使廣大欣賞者不得不從俯視、平視轉化成仰視,從一般欣賞轉化為震顫性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