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篇·【情種,用歌種】
熟悉的旋律猶如流水一般在心間流淌,我的整個心靈都透著一股卸去浮躁后才有的清涼。
---題記
現在的歌曲詮釋的意義無非就是兩個字,那就是「愛情」,只要一聽剛出來的歌曲,你就會發現,那個唱這首歌的歌手就會撕心裂肺的唱自己的愛情並且還會一邊唱一邊做出各種姿態,要麼拋媚眼兒,要麼裝腔作勢,也不知他們到底在幹什麼,就知道情情愛愛,愛愛情情,往死里愛。
一首歌不過才幾百字,光愛情這兩個字兒就出現了幾十次,再加上歌詞唱來唱去就那麼幾句,當真是淺薄的可以,也許這樣才能夠賺很多的錢或者才能夠讓大眾認可吧?錢多了都吃飽了撐著,拿起話筒就是那個誰我愛你,那個誰我們還能夠在一起嗎?聽著都覺得特別的庸俗,本來代表純潔的愛情被唱多了反而成了一種敷衍情感的生理感覺,這讓我很是鬱悶,一點兒內涵都沒有,聽了還不如不聽,聽完之後就只聽懂了幾個字兒,那就是「往死里愛你!」。
愛情還是含蓄點兒好吧?那樣才有美感,才不至於說多了讓人感到厭煩,如果整天都用大白話將它表達出來,那麼聽起來總覺得像賣狗肉的屠夫一般,聽起來真的很刺耳。還不如那些老歌呢!雖然製作的沒有現在的歌曲精良,但是卻是很了不起的,人活著是需要勵志的,老早的都種下所謂的情種,恐怕會毀了大好年華,至少褻瀆了青春時代。
有的朋友也許不認同我的說法,這只是一家之言而已,如果你不喜歡的話,可以將這篇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