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最矯情的事情(3)
他的臉上有薄薄一層淡金色的光,神情有點倦,眼睛里有血絲,少了平時清澈,多了幾分成熟和憂鬱。
是啊,真正等了一個通宵的人,是志謙,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夢境錯過了這短暫而瑰麗的時刻。
上班時間到了,他把我送到醫院門口。
他先下車,為我開了車門,站在門口等我。
是,訣別的時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靜下來,但這平靜里又夾雜了許多我不能言說的情緒。
也許每個死囚在求生無望的時候,都只能坦然面對,但是再坦然,心裡還是難免充斥了對死亡的恐懼、慌亂、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車,順手將圍巾取出,走到志謙跟前,一言不發,將圍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謙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視著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開他的目光,輕輕在他面頰上印一個吻,像已往每一個早上與他道別時一樣,然後微笑看著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們的種種好,對我說,錦詩,我錯了!
我盯著他的唇。
他猶豫了一下,終於動了動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來。
我反覆在心裡禱:快說,我們不分手了!
「錦詩,別這樣好嗎?你這樣,我會很難過!」他甚至皺了皺眉頭。
我的心,不,我的五臟六腑都涼透了!
我看著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讓自己看起來堅不可摧:「放心好了,我會過得很好,也許,很快就會有新男友。」
然後,我飛快地轉身離去。
眼淚不受控制地湧出來,我抬頭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麼滑稽,「很快會有新男友!」與刑場上高喊「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的死囚有什麼區別?
簡直異曲同工!
我知道,我轉身離開的背影一定倉促、狼狽、蹣跚、跌撞,姿勢難看到極點。
可是,這一刻,我已經顧不得姿勢好看,我只想趕緊離開,找個地方,藏起來,把傷口好好清洗一遍。
它一定血肉模糊,混了泥和土。
剛進辦公室,便聽見,小張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說著什麼。
「剛才看見梁醫生的男友送她上班,兩個人好親熱,梁醫生還和他吻別呢!」
看,多麼荒謬!
外人永遠不知道真相。
即便當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著刀子,外人還以為他們甜蜜得如膠似漆,刀戈相向,不過是耍花槍。
也許,祝英台根本腳踏兩條船,梁山伯才被氣得吐血身亡。
也許,牛郎與織女離婚多年,每年七月七見面不過為了履行孩子的探視權利。
真相,永遠只有當事人知道。
又或者當事人都麻木了,被傳言左右,分不清那個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辦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經元神出竅,魂不附體了。
走錯病房、看錯病人、開錯葯、手忙腳亂、倉皇狼狽……
所有人都看不過去。
連主任都過來問我是不是身體不適。
我知道,我可以對自己不負責任,但是不能對病人不負責任,他人的健康與生命並不屬於我。
我趕緊乘機請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臉憔悴,蒼白到幾乎虛脫的樣子,一向最討厭醫生請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還反覆囑咐我多休息幾天。
脫掉比我臉色還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來我不過是個可有可無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並不出眾,沒有我,病人一樣康復,連重新調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紹明也好,志謙也好,我都不是他們不能失去的女人。
沒有我,照樣春夏秋冬,吹風下雨。
多麼可悲,原來,人在感情失意的時候,會將自己的一切抹殺,儘可能將自己貶低。
最好先將自己踩成地毯,以免從別人口中聽到更難聽的話。
從醫院逃也似的出來,才發現忘記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點都不覺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會兒,每次心情不好,我都會選擇走很長很長一段路,什麼也不想,讓思維空白,讓身體疲倦,然後就可以忘掉煩惱。
可是今天,我連走路的興緻都沒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著想回家躲起來,把自己蜷縮起來,像貓兒一樣舔舔傷口。
可是連老天都欺負我,在路口站了快半個鐘頭,居然一輛空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