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10.安麗斯
丹尼爾離開的悲痛還未過去,新的困難又到來。該死的馬爾斯不願把資料給我,這無知的血族!在還是人類時,他就是個無知的蠢驢!我在心裡用臟腐的語言罵他。這是近年來的首次,要知道以前我從不罵人。馬爾斯是個難以搞定的角色,我必須做些什麼把資料拿過來!
帶著羅伯特送給我的匕首,我去了他的房間,在夜晚來臨之時。在我抽出匕首刺向馬爾斯時,他的驚訝與憤怒超出了我的預期。
「你怎麼會變成這樣!」他將我制服的時候,我用匕首沖他的左手手臂切了一刀,可怕的是,我竟感覺不到該有的血肉。我的意思是,他那隻隱藏在寬鬆的大衣下的手臂像一根木頭。切過去並不是柔軟的凹陷,而是硬邦邦的,和他抓住我胳膊的右手完全不一樣。我伸手要再去觸碰他的左手,他卻一把將我推開。
「你的手怎麼了?」我覺得他臉上的慌張神情比他的手更值得懷疑。與此同時,我執意去看他的左手,我向前走,他便向後退,不知為何我會感到莫名的興奮。我像是抓住了世界上最大的秘密,突然間血液便沸騰了。我的心快要蹦出它原本的位置,我從未覺得如此興奮與激動。
「該隱的左手對不對!」我注意到我說的並不是疑問句,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確定。但在他的臉色又一次加深以後,我明白我所說的是對的。
血族聖器之一,該隱左手。手象徵著力量,該隱的左手手掌上藏有關係到全世界的重大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馬爾斯還是人類的時候,我曾纏著他詢問有關血族聖器的一切,他沒有全部告訴我,事實上他只向我透露了一件血族聖器,就是該隱左手。
「我真後悔我沒有拿把斧頭來!」
這次的爭奪會成為我永久的記憶。畢竟我還是個人類,馬爾斯沒有被我傷到——他是血族,就算被傷到,也許還會自動癒合。他逃走了,臨走時用複雜的目光盯了我很久,興許糅雜了太多感受,我竟被那目光逼得不敢再追。
他輕輕鬆鬆地跳窗離開了,沒有帶走他帶來的東西,包括關於聖器的資料。當我發瘋似的從他的行李里翻出大疊的資料時,我笑了,這一次我勝了,他如此狼狽地逃走,我就已經贏了他。
我覺得我的笑容變得有些病態,但那並不影響我的好心情。我把資料抱在胸前,感謝吾主撒旦,一腳踢翻了他的箱子。
是時候出發了。
11.馬爾斯
她已經完全變成了一個非常瘋狂的女人。
安麗斯·喬——我該這樣稱呼她,因為她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中國姓名的女孩了。
她的匕首觸到我的左手,我就知道她會發現這是該隱左手,她很聰明,只是都在不合適的時候用上了,我看見她的眼中迸發出貪婪的光,就像李斯特古堡外森林中那些隨時會遇到的狼,幸而我躲開了它們的攻擊,但安麗斯·喬不會讓我輕易躲開。我有些恐懼,她並不是夜叉什麼的,她只是一個有著十六分之一中國血統的女孩,但我就是害怕了。
為什麼她會待在李斯特古堡,並且有權讓我住進去?
她有古堡每間房的鑰匙——儘管她用起來不怎麼熟練,但這足以證明一點,李斯特夫人認識她並且對她很關心,而我帶來的資料就真的如她所說,是李斯特夫人幫她向我詢問的,她要尋找血族聖器。
她現在已經知道我擁有該隱左手,會怎麼做?
以她的性格,一定是不顧一切得到它。我心底有個聲音這樣提醒我。我坐在酒店的豪華套房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陰冷。
12.安麗斯
安麗斯·喬:我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丹尼爾,而今我的傷已恢復,並無大礙,明日即會啟程。不得不提的是,我已得知某件聖器的去向,今日我差一點就能拿到它,可惜它的擁有者並未如我所想一般愚笨。他現在是個血族——別問我為何特指現在,這是另一個故事了。
大法官:在下有幸聽聽您的「另一個故事」嗎?我倒是更想知道您所思念的「丹尼爾」是誰,方便公布嗎?
安麗斯·喬:「另一個故事」過於感傷,我願意說說丹尼爾,吾之所愛,我們共度了美妙而簡單的24小時。現代科學技術應當好好利用,如若丹尼爾能看到,就已是撒旦給予的最大恩惠了。
大法官:願吾主保佑你與所愛之人早日重逢。
昨晚我打電話預定了去巴黎的火車票。
收拾完行李,我最後去了一趟丹尼爾住過的房間,走進去以後我一直盯著象牙色的床單發獃,在那上面,我看見了殘存的淺淺的血跡。丹尼爾走後我洗過床單,但我沒有他那麼厲害,能瞬間把床單洗得嶄新,況且我也沒有找到草酸稀溶液。
我把丹尼爾送給我的戒指戴在大拇指上,再看這塊圓形藍寶石里閃耀的圖紋時,總覺得在哪裡見過,但一時又想不起來,最終我放棄了。
在日出時分,我離開李斯特古堡。走出森林,我遇到的狼很多,但都不是成群的,所以作為個體的它們並沒有勇氣靠近我,只是遠距離地觀望我這靠兩腳行走的怪物。
在森林外我看見了一輛等待已久的計程車,很顯然司機一直都在驚訝我為何從森林裡出來。這位法國中年男子還關懷地說:「小姐,在森林裡搭帳篷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兒,這裡常有狼出沒。」他的肢體語言豐富,還做了個凶神惡煞的動作,在我看來,那比狼更難看。
就在我百無聊賴地翻閱聖器資料的時候,一張圖片闖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塊圓形的藍寶石。
喬凡尼末日藍寶石。資料中記載,喬凡尼族是因為謀殺自己的主人而受詛咒變成血族的,他們控制著當今世界的幾支經濟命脈,所以有用不完的金錢。末日藍寶石是清洗詛咒的物品,因此喝掉寶石內的藍色液體,可以讓一個血族變成人。寶石並沒有控制在喬凡尼族領導人手裡,裡面的液體有可能在300年前就已經被使用掉了。
難怪我會覺得寶石里的圖紋熟悉萬分,昨晚我已草草翻閱了資料,興許是那時記住了喬凡尼末日藍寶石的形態。毋庸置疑,丹尼爾給我的藍寶石就是血族聖器之一。此時它正靜靜地卧在銀質戒指的凹槽里。
我戴著它,並沒有昨天得知該隱左手近在咫尺時的那種興奮,因為一個是可望而不可即,另一個是已擁有在手。這種強烈卻微妙的反差並沒有困惑我多久,一種複雜的情緒替代了它們。
丹尼爾為什麼會有血族聖器,並且他還會把它送給我?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不可能因為一個剛認識幾小時的女孩愛上了他,而將聖器這種珍貴的東西送出手。況且,我並沒有任何讓人一下子迷戀上的魅力,我也明白這不是他為了答謝我允許他借宿而給予的回報。
我開始揣測他的身份:隱世高人?魔法師?貴族?皇室?聽上去都不太現實。
他說他是位旅行者。天哪!安麗斯·喬,你怎麼能毫不懷疑他的話呢?
我腦海里有兩個聲音在爭辯,一個叫我相信他,一個叫我繼續揣測。或許這是丹尼爾偶然得到的,而他根本不清楚自己得到的東西是多少人渴望的。等等,我的理性立刻將我的猜測徹底粉碎。丹尼爾早已告訴我了,「留下聖物做你我愛的見證」,聖物,難道不就是聖器的意思嗎?他明知是聖器,卻還是把它留給了我。
我建立了兩個猜測。第一個是,他知道我需要聖器;第二個是,他愛我。我更願相信前者,可是他為什麼會把我需要的、如此珍貴的、完全可以用來去取悅其他王公貴族以得到無盡的財富的血族聖器送給我呢?並且他指明「做你我愛的見證」,這是為什麼?
我一向是個謙虛的人,可事實不容許我謙虛——丹尼爾·艾德森是真的愛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