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她不能作證人

第十二章:她不能作證人

楊律師喜怒不見於形,用食指輕輕推了推眼鏡,正色道:「趙女士,我來醫院之前,已經去過事發地的警察所,很遺憾,我所了解到的具體情況是,事發當天,那個路口的攝像頭壞掉了,沒有留下現場畫面,而車子呢,已經挪動送去維修,現在想從車身上找證據,已經沒什麼希望了。當時也沒留下現場照片,沒錯,我不能單憑我司委託人的說法判斷事情的發生經過,但是也不能光聽信你們的一面之辭,那才是對我自己專業的最大不尊重。而且,趙女士、顧女士,從我進入病房到現在,你們二位也並沒有向我陳述當時的情況。」

本來是受害者,卻被對方派來的律師倒打一耙說成是事故主要責任人,現在還被人拿話擠兌,顧嘉楠和趙欣彤都氣得不行,可是,畢竟對方是職業法律工作者,不是街頭的潑婦可以輕鬆地對待。看到一句接一句的敘述中,對方說出來的話每一句都是那麼地有備而來,滴水不漏,滔滔不絕。這讓顧嘉楠她即便是想反駁,也都插不進去話,不免覺得兩個頭一個大起來。

一時間,雙方都陷入了尷尬的沉默之中。

楊律師再開口時,變換了語氣,態度試圖表現的更為誠懇些,他說道:「我勸二位認真考慮一下,畢竟你們是主要責任,私了的話還能報保險,你們也能盡量降低損失,如果公了,那就只有法院見了。希望你們能積極配合我的工作,畢竟我們都想儘快把這件事了結,不想一拖再拖,這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本來,這次車禍,畢竟沒受重傷,顧嘉楠和趙欣彤見事主蕭銘一也來道歉,並答應了合理賠償金額,已經準備私了了。可是,眼看見楊律師眼神裡面有些陰鬱和得意的目光,顧嘉楠的語氣頓時變得鋒芒起來,遇強更強,絕對不會屈服,這才是顧嘉楠的心性習慣。

何況,這個蕭銘一,也真的是無恥加欺人太盛了。這樣的壞人,絕對不能放過。

「你聽好了,這位律師同學,當時是我們直行,你們的車子闖紅燈衝出來撞到我們的,你如果是個專業律師的話,應該好好分辨委託人證詞的真偽,而不是來這裡對我們說這些沒用的廢話。」顧嘉楠終於接到了話頭,激動地反駁對方。話畢的瞬間又考慮了一下,人爭一口氣,既然對方態度惡劣,不如直接報警,也許還能省掉一些扯皮的麻煩,就又大聲說道:「在你進來之前,我們已經商量好了,由於你們肇事逃逸,又拒不承擔責任,現在還信口雌黃來污衊我們,我們決定報警,維護我們兩人的合法權益。」

聽了她的話,楊律師輕蔑一笑,繼而說道:「我也是建議我的當事人直接報警的,畢竟現在這個社會碰瓷的人也不少,有些人黑的都能說成白的。但是我的當事人看你們兩個小姑娘也挺不容易的,才想給你們一次機會,選擇私了。既然你們不接受我方的好意,那就報警好了。」

說完,這楊律師又和顧嘉楠、趙欣彤約好,第二天上午九點警局門口見。

楊律師走後,趙欣彤直氣得拿起枕頭就是一頓暴揍。她長得漂亮,從小就學習好,口齒伶俐,畢業后工作能力很強,短短几年時間已經是個部門的小負責人,很多資歷比她深的人都沒有她升遷得快。從小到大沒被說過幾句重話的她,因為一場車禍,身體也受傷了,還要被對方欺負,受了滿肚子的閑氣。真的是覺得對方過分的不是一點二點的,那簡直就是滿滿的噁心。

「不能就這麼低頭,他們這麼做,完全就是欺負人,覺得自己是大公司,大總裁,有錢找專業人士跟我們扣字眼,白的黑的,都能夠混淆扯到一起。我是不答應的。」趙欣彤小臉氣得發紅,這也是她從未有過的面部表情。

顧嘉楠也有些生氣,不然,社恐晚期的她,剛才也不會那麼激動的講話。不過,被生活折磨得久了,自然不會有那麼些的強烈反應,有些事情是只能選擇自己默默消化。待情緒緩解一些后,她看趙欣彤還是氣鼓鼓的樣子,心裡略一思忖,決定過去和她聊聊天,這樣的話可以適時地轉移一下對方的注意力,在顧嘉楠看來,現實中這樣的事都要有些尺度分寸,不能夠一條路走到底,生活中要是總想著不開心的事情,必然會影響到身體的恢復。

顧嘉楠洗了個蘋果遞給趙欣彤,這樣的舉動是女生間緩和氣氛的有效方式。

「我當時也是氣極了,想和他辯解都不知道從哪裡開口,又怕我自己嘴笨,有哪裡說得不對被他抓住把柄,一來二去就更不敢說話了,還好最後你撐得住了!」

顧嘉楠開口就給趙欣彤吹了一波彩虹屁。

「他剛來的時候態度那麼囂張,後來都快被你罵得急眼兒了,雖然跟他廢話那麼久也沒能解決事情,但是也能讓她知道咱們不是那麼好欺負的。正好我請的病假還剩兩天,我爭取盡量明天和後天把這件事處理完,你也可以安心養傷。」

「哼,也就是我腿受傷了行動不便,要換做平時,他說第二段話的時候,我就已經氣爆了,簡直想要打爆他的狗頭了!」趙欣彤憤憤不平地說著,惡狠狠地啃了一口蘋果,好像這咬下去的,就是那個肇事者蕭銘一的頭。

「誒,我得好好教教你,明天做筆錄的時候該怎麼說,你也努力一下,克服你那該死的社恐。畢竟我現在只樣子,只能讓你多跑一些了。咱們得堅決維權到底,不讓他們佔一丁點兒便宜!」

「趙娘娘英明!來來來,娘娘喝口牛奶,能幫助身體康復的。」

顧嘉楠又給趙欣彤倒了一杯牛奶,自己也喝了一杯。又按趙欣彤教她的做法說法演練了幾遍,兩個人商量了一會兒,還是決定聯繫林蓓蓓這個好心的目擊者,讓她去做證人。本來,兩人還打算如果林蓓蓓沒空的話,就和楊律師商量換個時間,沒想到林蓓蓓正好有時間,就答應了幫他們作證。

不得不說,現在林蓓蓓最不缺的就是時間了,未來的工作,還在糾結當中。她可不想,剛離開了林姐的公司,入職不久,又來一波跳槽。如果真是這樣,那還不如跟著林姐干呢。

這次要幹什麼,從事什麼行業,那可能就是一輩子的,所以,她得謹慎。

……

第二天一早,顧嘉楠到警察所的時候,楊律師已經在門口等她了。她和楊律師打了一聲招呼就不再說話,等林蓓蓓來了,三個人才一起走進警察所。

楊律師跟警察說明來意后,一個三十來歲的警察帶他們三人進了一個做筆錄的房間。楊律師先說的,跟之前的表現毫無二致,楊律師他還是一口咬定,是趙欣彤闖紅燈撞了他代理這一方的人的,有所不同的是,這一回當著警察的面,楊律師的態度更加的誠懇謙和,顯然,這是一個演技超群的傢伙。

楊律師的這一番做派表現,可把顧嘉楠氣得不行,要不是林蓓蓓按著她,她也要學趙欣彤暴走捏爆楊律師的狗頭了。

等楊律師做完筆錄,輪到顧嘉楠的時候,顧嘉楠按照趙欣彤跟她商量的有條不紊地敘述,邏輯性和真實性準確無誤,詳細地把事情的經過和各種細節都說了一遍,然後又指出林蓓蓓就是目擊證人。

一直安靜的坐在一邊擺弄手機的楊律師突然開口發話:「警官先生,我覺得這位林女士不適合作證人。」說著打開手機相冊,把手機遞到警官眼前說道,「這是前幾天我和女朋友一起吃飯時的自拍,沒想到這麼巧,竟然也拍到了顧女士和林女士。」

照片上是楊律師和一個女孩子親密的挨在一起,在這張照片的左上角,坐在角落裡的顧嘉楠和林蓓蓓相談甚歡。

楊律師得意的說道:「看起來,顧女士和林女士私底下交情不錯的樣子,為了公平起見,也為了讓林女士擺脫作偽證的嫌疑,我認為,林女士不適合做證人。」

他言之鑿鑿,警官沒理他,繼續給林蓓蓓做筆錄,林蓓蓓拿出一張面試回執單,證明自己那天只是去面試的時候路過那裡,偶然間幫助了顧嘉楠和趙欣彤,又拿出一份通話記錄清單交給警察,證明自己和顧嘉楠以前從不認識。

做好筆錄后,警察就讓他們三人回去等消息,顧嘉楠一心想快點兒解決好這件事,追問需要等多久,得到的答案卻是「看情況,如果運氣好找到其他證人或者是錄像、照片的話,就很快能結案,如果找不到的話,就得慢慢等了。」

這答案讓她備感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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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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