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我是廚娘我怕誰 第七章 賣身契與醉楓樓(上)

第一卷 我是廚娘我怕誰 第七章 賣身契與醉楓樓(上)

這輩子我從來沒有這麼憤怒過。結實地趕了三天路本以為看到池峰城高大的城門我就能脫離苦海可癩蛤蟆手上的密密麻麻的寫著不知是哪國語言的那張紙――四個人均異口同聲說那是我的賣身契身價僅是一兩銀子!那根本就不可能是我自願簽下的肯定是這幾個人串通好了陷害我在迷迷糊糊的情況下強迫我按了手印。就算是簽我也不可能只簽一兩銀子身價月入幾萬人民幣的身價跑到古代就縮水成三百塊人民幣天大的冤枉!一天一塊錢能做什麼?養人都養不活。在我那個時代連睡天橋下的流浪漢收入都比這多!

全部都是混蛋搞什麼嘛!一路上我侍候他們好吃好喝半點好處都沒記下全都是吃裡扒外的白眼兒狼。我氣憤得五官扭曲很想衝過去把癩蛤蟆給剁成肉醬。看看子魚那一臉花痴形象見色忘友的典型!

見我氣得橫眉豎眼小傢伙跑過來一個勁兒地晃著我肥滾滾的腰:「姐姐不要生氣了。以後你就可以和我們天天在一起了哦!」

「誰要跟你們天天在一起了想得倒美!都是些沒心沒肺的傢伙太過份了。也不想想是誰做好吃的給你吃!」我給了文喜一個響脆的爆粟接著走到子魚面前數落道「還有你子魚早知道你這麼沒良心見色忘友真不該救你讓你嫁給張員外算了!」

「還有老爹你!讓黑衣人殺了你算了。成事不足竟然還把我給賣了說得過去嗎?」

也許是沒見過我飆三個人被我劈頭蓋臉一罵像霜打過的茄子一下就焉了個個低著頭大氣都不敢出。

「癩蛤蟆你用這麼見不得光的卑鄙手段算什麼英雄好漢?」主謀臉上還是一貫讓人討厭的爛表情氣得我咬牙切齒。

「我有說過我是英雄和好漢嗎?我從來都是小人你不知道的嗎?」果然是只不折不扣的癩蛤蟆真是不要臉!

「總之契約不能作數!根本就不是在我自願的情況下籤的我憑什麼要聽你們的。」開什麼玩笑契約書上寫著的時間是一輩子呢一輩子是什麼概念?就是我從現在開始一直到我死都要聽他的那我寧願死。

「你可以不遵守契約。不過那樣的話你下半輩子只能在牢里度過了。」什麼?見官?在牢里過!官司我是打不過的了那手印兒是我自己的啊看他那樣子肯定是早有預謀的。

「姐姐跟我們一塊兒吧我求你了還不成嗎?」小傢伙不死心地扯著我的衣襟我兇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考慮清楚!」癩蛤蟆丟下這句話轉身就像城裡走去子魚、老爹、小傢伙很有默契地跟在他身後完全不把我當回事。

天哪哪有這麼卑鄙的人!這回真是陰溝裡翻船了唉!真是倒了幾十輩子的霉碰到這麼一群爛人。見他們已經走到百米開外我只好萬般不情願地跟在後面總不能真去把牢底坐穿吧!

晚飯是在一家很簡樸的酒樓里用的坐在窗邊。我還處於極端的憤怒之中除癩蛤蟆外的三個人懼於我的怒氣仍然不敢和我說話。

「把契約念給我聽我要知道全部內容。」那種不知道什麼文字的蝌蚪文我一個字都不識得。

「姐姐我給你念吧。」

「快念要是敢亂念小心我以後用菜刀劈了你們!」文喜和子魚的臉均明顯一黯。子魚見過我拿菜刀凶人的樣子沒準兒她認為我生氣確實會砍人的。如果殺人不用償命我真的很想將眼前的四個人都剁了喂狗。

「契約

甲方:文昕

乙方:木美美

今乙方自願受雇於甲方從事廚娘工作月俸為一兩銀子。

暫時安排至醉楓樓工作合約期限終身如非獲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本合約。

乙方在一個月試用期內月俸為半兩銀子每月底準時放如通過則增至一兩銀子如不通過延長試用期;

乙方在工作期間所花費的衣、食、住、行費用均需在月俸中扣除;

乙方在工作期間若有偷懶不作為行為扣留當月月俸;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留當月月俸;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醉楓樓名譽之事否則扣留當年月俸;

如乙方能使醉楓樓月營業額達到五千兩銀子乙方可以提出購買股份或分紅;

如乙方能使醉楓樓月營業額達到一萬兩銀子乙方可獲得贖身權。

以上為本契約全部內容符合菲圖皇朝一切法規法案。

甲方簽字:文昕

乙方簽字:木美美

公證人:張子魚、文喜

監督人:張海沙(老爹)

立約地點:祥仁客棧(前兩天投宿的一家客棧)

立約時間:菲圖皇朝仁圖三十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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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娘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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