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判決離婚
我幾乎都忘記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在此之前,已經聘用了黎秋萍為萬勝公司的法律顧問,還以為她常來看我,是不是有點哪個啥。
直到黎秋萍和雪珠幫我辦了出院手續,一起下到醫院的地下車庫,我看到黎秋萍開的是萬勝公司的車,我才想起聘請法律顧問的事。
萬勝公司的車輛比較好認,雖然我甚少坐,更別提開公司的車了。這個可能與我之前習慣了簡便出行有關,但公司的車還是能認出來的。上車后我也沒多想,送我回家,免得我打車,黎秋萍既然是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又是我的老熟人,我認為她這樣做一點都不違和!
只是坐車過程中,氣氛有點詭異。車子打從開起來后,雪珠就沒有跟我說過一句說話,黎秋萍開車,似乎更有理由,她要專心致志開車嘛。
我也搞不懂是怎麼回事,車開到一條岔路口的時候,我感到不對勁了,說:「黎秋萍,你這是要去哪啊?怎麼和回我家的方向剛好相反呢?」
黎秋萍感到隱瞞不了,只好對我實話實說:「我這不是貴公司的法律顧問么?城區法院今天安排你的案子開庭呢……」
「什麼?我的案子?我是被告?告我什麼?」
黎秋萍頗為難情的,可又不得不說道:「就是你和曾靜的離婚案。」
這個就太搞笑了,如果說之前諸企和汪少傑為了給曾靜開脫罪責,幫曾靜弄了個假離婚證,這事涉及到曾靜不必承擔責任的問題,我就開隻眼閉隻眼,過了就算了。不想,現在竟然弄假成真了?
我很是不解道:「這件事是曾靜提出來的嗎?難道她不知道,之前的離婚手續是假的嗎?現在把這個問題搬到法院去,豈不是不打自招?我想,這個事不應該是曾靜自己的意思吧?」
「是不是曾靜的意思我不知道。她是委託律師來辦這件事的。但委託書確實是曾靜的親筆簽名!」
「這麼說來,就是沒有本人親自到場,這個不是在瞎折騰嗎?離婚不是要雙方都到場,才能辦理的嗎?在沒有本人到場的情況下,之前那個離婚應該不能算數的吧?那法院憑什麼立案呢?」
黎秋萍似乎在說服我,「離婚案是可以通過委託律師辦理的!」
「就是說,曾靜正式向我提出離婚了?」
「可以這麼說,但具體情況到了法院就知道了!」
「現在告訴我不就完了?」
「還是在法庭上自己聽曾靜的委託律師怎麼說吧!」
聽得出來,黎秋萍不想直接對我說真話。
既如此,我還不停地問個屁啊!
不過,要說我沒有疑問,那肯定是騙人的。黎秋萍本來就不是如此嚴肅的人,以往見到我,總有一些不著邊際的調侃,現在卻話也不多一句,這人的性格不會變得那麼快,除非遇到不怎麼順心的事了!
再說了,離婚這種事,既然已經辦理了,哪怕是諸企和汪少傑背後搞的鬼,在我沒有提出異議之前,法院沒事找事嗎?立這個案豈不是找抽!
曾靜到底因為什麼而把一個普通的離婚事件,弄到法院上去?這是有意脫下褲子露個腚出來嗎?
真是莫明其妙!
雖然自從我前任老婆給我戴上綠帽子至今,我經歷了許多事件,自詡為也算是見多識廣的我,也猜不透這次把離婚鬧到法院上去,究竟是為了什麼!
不是我不夠聰明,而是我所處的環境,接觸的人和事,決定了我根本就不可能發現那個陰謀!
諸企和傑哥說得很有道理,一個人的高度決定了他的視野!不在那個高度上,當然看不穿各種陰謀!
就好比這次碧水江伴事件那樣,我已經處處小心,所有文本和程序都按照法律嚴格制定和執行,以為萬無一失。豈料諸企就不按常理出牌,根本不和我在程序上找碴兒,而是繞開手續,直接提高到違紀違法的高度,結果,讓碧水江伴半吊子的懸在了空中!
同樣的道理,我怎麼可能猜得出,這次離婚事件之所以弄到法院來,究竟是要打哪一手牌?
我相信這事不會是曾靜乾的,而是有人假曾靜之名,行他們陰謀詭計之實,從而達到他們想達到的目的!
好吧,對於災難和陰謀,我已經習慣並且麻木,也修鍊成了精,達到了一定的高度了,那就是既來之則安之。
想著,閉著眼睛,不知不覺就到了法院。
黎秋萍領著我們進了一間小房子,很明顯是一個簡易庭。
簡易庭走的是簡易程序,簡易程序一般是屬於證據確鑿,完全沒有爭議或者繼續偵查的必要的案件庭審,最大的好處就是當時可以宣判!
曾靜的代表律師已經坐在了原告席上,那律師也是一個女的,看起來面容姣好,但表情清冷高傲,目不斜視,連看都不看我們一眼。
法官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女人,不知是不是涉及婚姻家庭的事情,由女人出面比較方便?所有有關訴訟的代表和法官,都是女人組成。
女法官示意我坐上被告位置。
而她自己卻忙著看判決席前的裁決書,似乎在醞釀如何宣讀判決。後來,她咳嗽了一下,才說:「原告曾靜和被告肖君正式離婚一案,理由充分、證據確鑿,特判定肖君與曾靜離婚成立!即時生效!」
我的腦袋一片空白,直過了好一會兒,我才轉過彎來,這是有人假手曾靜,坐實我與曾靜的離婚事實!
看來,他們也知道,通過民政部門弄回來的那個離婚證,不能確保我和曾靜真的離婚啊!只有通過法庭的判決,我和曾靜的離婚才能成立。
而這個假手曾靜辦離婚的人,如無猜錯,應該是傑哥!
我站起來道:「法官,我認為我和曾靜的離婚是不成立的。我和曾靜根本就沒有到民政局辦理過離婚手續,所以說我和曾靜離婚了,應該是無效離婚吧?」
女法官頗為訝異,有些出奇地看著我,「我有說你和曾靜沒有親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合法嗎?我現在判決的是曾靜訴與你離婚一案合法而已。」
「可那也不能離!」我有充足的把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