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27米 原來緣分早已註定!
顧思晨微微眯了眯眼,沒有回答項思雨的話,而是將眼神定在了某一張照片中。
見自己可能問到他忌諱的問題,項思雨沒再多問,而是站在一旁繼續看著滿牆的照片,看著看著忽然她看到一個略顯熟悉的身影,一個不滿兩歲的孩子,似乎剛學會走步,手裡拿著根棒棒糖,臉上都是開心的笑容……
「這張照片你還記得在哪裡拍的嗎?」
他微微側目看了她一眼,「喜歡?」
「嗯,能不能送給我?」
顧思晨從牆上取下那張她指著的照片,本要送給她的時候又拿了回來,「怎麼感覺這張照片上的小屁孩那麼像你呢?」
她翻了個白眼,「所以我在問你,你還記得這張照片是在哪裡拍的么?」
「當然,這上面的背景不正是兒童遊樂園的路口么。」此刻他越發確定這張照片上的小丫頭就是她。
為此項思雨感嘆了一句,「沒想到我們早就見過?只是我們從不知道而已。」
「所以我們還真是有緣。」他也沒想到竟然拍過她的照片,而且還是她那麼小的時候就已經見過。
「所以這個送我好了。」話落的時候,她迅速的從他手上拿過照片,然後仔細的瞧著。
沒等顧思晨再說什麼,就見家裡的傭人來叫人,「少爺,先生和夫人請你們回去吃飯了。」
「好,知道了。」
傭人點點頭轉身離開,項思雨將照片放到自己的背包中,「這是我今天最高興的收穫。」
「那你是不是該回饋我點什麼?」
「打住,這本就是我的東西,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私自拍照,沒跟你索要肖像權的補償你就偷著樂吧。」
看著率先走出去的項思雨,顧思晨關上門之後跟了上去,「這照片中的人雖然是你,可若沒有我當年的無意之作,你哪裡會留下這麼寶貴的記憶?」
「有人欣賞便是對你作品最好的肯定,所以我的欣賞就是對你的回贈。」
顧思晨看了她一眼,嘴角牽動了幾下,「你還挺能繞。」
「沒辦法,誰讓我比較愛財呢。」現如今自己離家出走處處都要花錢,所以她得省著點算計著點,若不然等有一天她需要靠乞討為生,豈不是讓眾人看了笑話?
「可有想過去你們自己家的公司上班?」
項思雨看了他一眼,「你覺得我爸爸和那個女人,會那麼輕易的讓我進自己家的公司么?」
當初大學畢業她就想過要去自己家的公司,可是爸爸當時說了,應該去外面多歷練歷練,等學了本事開了眼界再回自己家的公司也不遲,就這樣她被排除在外。
當時媽媽生病她也沒拿這件事去煩她,想著在哪兒都是賺錢,以後有了本事再回去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現在來看她還是太稚嫩。
「給你指條明路?」
「請講。」
「來我的公司,便能讓你跟光輝地產正面接觸,甚至與他們成為對手。」
項思雨忽的停下腳步,滿臉認真的看著他,「真的能與他們成為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