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義莊
南風知道,西洲藏了很多秘密,這些秘密,甚至不比素塵的少。明明只是個病弱的、朝不保夕的書生,卻有很多不同於凡人的見識;明明尚未及冠,卻說話老成,像是經歷了無數的滄桑。
可她並不在意這些,每個人都有自己不願回首的往事,他有,她也有。這些秘密像一層清淡單薄的霧氣,讓人和事籠在裡面,多了些神秘感,也多了些欲說還休的美感。
她不會破壞這種美麗。
轉而她又擔心起來,如果他知道她的秘密,會不會很在意呢?他會不會像素塵一樣將她拋棄在茫茫的塵世中呢?
呵,以他現在的身體狀況,怕是等不到那一天啊。
造化弄人,命運無情。對他、對她皆是如此。
插在頭上的芍藥花因為失去了光亮而難以顯示它的色彩,唯有淡淡的香氣,像一段美好的回憶,經久不散。
西洲說,曾經相守在一起,就是值得慶幸的事。南風不喜歡「曾經」,只希望「相守」,因為孤獨的久了,陪伴就成了奢望。
不知道曾經四處尋人、尋找答案的西洲,是不是也苦苦守著孤獨,揚首企盼著陪伴。
一定是吧。
就這麼胡亂地想著,心情越來越沉重。南風猛然聽到了一串腳步聲,夾雜了剛剛她聽到的奇怪的撞擊聲。
西洲回到了南風的視線之內。他撲過來的時候太過緊張,以至於沒能站穩,狠狠地摔在地上。
他離開了大約半個時辰,在這短短的半個時辰中,她幾次想從土坑裡鑽出來,最終對西洲的信任戰勝了她的好奇心,所以只探了探頭,沒有做實質性的舉動。再次見到他,她焦慮的情緒暫時得到了壓制。
「西洲……」南風說。
西洲一邊慌張地爬過來,胡亂撥開遮在土坑口的樹枝雜草,顫巍巍地向南風伸出他的手,一邊壓低了聲音提醒她說:「小點聲!快點上來!」
南風觸碰到了他的手,還是那麼涼,卻帶了濕漉漉的汗。
他很瘦,又在病中,拉她出坑委實不易,便跪在地上,雙手拉她的右手。南風把右手託付給他,左手用力扒住土坑周圍的石塊,腳上發力,一下子竄出了土坑。他一個控制不住,仰倒在地上。南風聽他「唔」地沉吟一聲。
她只當他磕在某一塊石頭上,也沒有在意。她在意的是眼前的詭異姿勢。
若是放在平時,眼前的姿勢怕會讓人心生誤會。他躺在地上,而她趴在他的身上,曖昧又怪異,她甚至能看到他晶亮的眼珠和薄厚適中的嘴唇,能感覺到他因為喘息而起起伏伏的胸膛。
「南風……」西洲眼珠轉了一圈,口齒不清。
南風趕緊從地上爬起來,並把他扶起來。觸摸到他後背的時候,她感覺滿手粘濕。
「你怎麼了?」南風問。
西洲拉住南風在他身上胡亂摸索的手,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帶著她繼續跑。
「那個『高人』,你見到了?」
「算是吧。」
什麼叫「算是吧」?南風滿是疑惑:「我們為什麼要跑?」
「我一會兒跟你解釋。」
「現在去哪裡?」
西洲踉蹌地跑了許久,久到快要耗盡南風的耐心,久到南風想要停止對西洲的無條件信任,才聽見西洲用沙啞的聲音回答:「義莊!」
義莊是什麼地方,南風自然是知道的,那是停放無人認領的屍首的地方。
去那裡做什麼?
如此逃命地奔跑,帶給南風強烈的壓迫感和緊張感。奇異的碰撞聲如影隨形,總與他們保持著一段距離,卻沒有片刻消失。
噠!噠!噠!
熟悉又陌生,清脆卻驚悚。
西洲牽著的南風的右手越來越潮濕,越來越粘稠,可是他死命地拉著她,讓她不好意思在這時候說出來。到後來,西洲漸漸體力不支,更因為沒有注意到腳下的坑窪和土石,栽了個大跟頭。可他倔強得很,一刻也不肯停歇。南風只好費力地將他扶起來,連拖帶拽地和他繼續奔跑。
在互相扶持下,他們終於找到了那個黑黢黢的破敗孤寂的義莊。
說是義莊,其實是兩間無人居住的破茅草屋,茅草屋和籬笆圍成一個狹窄的小院,中央歪七扭八地堆放著幾箇舊棺材。這些棺材非常破舊,想來它們在這裡停放的時間很久了。茅屋裡面圍著一些滿是補丁的破帷帳,借著門口的燈光,能看到地上躺著的屍體的輪廓。
到處鬼氣森森,嚇得南風倒吸一口涼氣。
南風站在門口不敢進去。寂靜的環境下,只能聽見她和西洲誇張的喘息聲。
西洲站都快站不住了,拉著南風往裡走。
可南風的腿好像長在了地上,一步也不能挪動。
西洲握緊了南風的手,鼓勵她說:「進來,別怕!」
今天到處都在發生詭異的事,怎麼能不怕?每一步都在預料之外,怎麼能不怕?
可西洲那麼說了,南風竟然那麼信了。
南風硬著頭皮跟在西洲身後,一邊緊緊握著西洲的手臂一邊不斷勸說自己:她也是死過一次的人,甚至比躺在茅草屋裡無人認領的屍體更高級一些。一個惡鬼竟然害怕屍體,傳出去豈不丟面子?
這樣想著,南風已經跟著西洲站在了庭院的眾多棺材中央了。
這些棺材材質低劣,遠觀還不覺得什麼,此時湊近了細看,才知道有些甚至已經不成型,很多棺材連蓋子都沒有。南風能隱約窺探到裡面黑的瘮人的屍體,能清楚地聞到令人噁心的屍臭味。
南風又打起了退堂鼓。
沒想到的是,西洲徑直走向了一個還算完整的棺材,挑開了它的蓋子,將手探了進去!
探了進去!
在南風的印象里,雖然這個自稱西洲的小書生遠不如素塵潔癖到令人髮指,但也是潔凈自持的讀書人。單看他博古通今的學問,單看他真偽難辨的仿造名畫的能力,單看他踏遍山水、熟知風土人情的見識,就知道他不是凡夫俗子可比。
可既然是卓爾不群的讀書人,哪裡來的這種「惡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