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後記

大哥說:「我已經看膩-的小說。」

其實大哥也算是我的忠實讀者,我的每本書他都會帶回家,慢慢閱讀之後,有時候還會給我幾句感想。

他這麼跟我說的時候,我心裡跳了一下。雖然我笑著反駁我自己當然沒有辦法像他看慣的書籍那樣厲害,但是我想,這些都不能拿來當作我自己被看膩的借口,大概是我的努力不夠吧。

我很感謝他會跟我這麼說,因為他可以看到我看不到的盲點。又有別於朋友的友善感想。

我也不知道怎麼才不會被看膩,只能努力認真對待自己的故事,我想還是只有儘力吧。

我討厭寫俊男美女。

在第十本的時候被讀者來信問過了,那是有各種理由的。

我自己偏好普通人士的設定,路上絕大部份都是平凡卻幸福的情侶,我討厭以貌取人,外在條件並不代表一切,只喜歡長相或只因為長相而喜歡就代表很膚淺。

其實我是個偏激的人。

我喜歡默默地寫稿,默默地交稿,默默地等待挂號信,默默地期待稿子成為書本。

這個時期,我幾乎不看小說,偶爾跟朋友出去吃個飯,笑鬧一番,他們的言談很少涉及我的寫作,可能他們知道當面提及我會很害羞,我也很慶幸他們的領域都不在這裡,因為他們不會給我壓力,也不談論,只幫忙我紆解。

回到家之後,我換上另外一顆腦袋,自己關在小小的房間里,打開計算機就只有稿子。

有時候朋友打電話來,我發現我的語言能力好象退化了,有些詞不達意,還會突然忘記簡單的形容詞。

寫稿的時候,我幾近自閉。

討厭和喜歡也許只是一線之隔。

在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這麼想著。

會這樣寫,也是因為自己的感受特別深刻。

話說從前從前從前有個笨蛋少女,很夢幻地在心裡列出了男友的條件。長相最好普通,避免招蜂引蝶;他一定要溫柔深情,又要老實體貼,還必須對自己很好很好。但是當喜歡上的時候,她卻發現,對方根本與她要求完全相反,而且還是她最討厭的那一種類型。

她真的很討厭他,討厭到不行。

但是,卻又喜歡上他。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她想破自己愚笨的腦袋。

雖然是討厭,但是喜歡上了也沒辦法啊!她在心裡大叫。

至少他是個專情的人,這一點對她來說最重要。她三言兩語安慰自己。

掙扎在喜歡與討厭的分界線,那是一種很有趣的狀態。不會只有那個笨蛋少女才這樣認為吧?

長大以後的她,想法又不一樣了。她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有條件和限制的,當喜歡上了,那就是喜歡……

六月底的時候,才剛苟延殘喘地寫完《衣衣不舍》,項姐就告訴我,還有個聖誕套書。

懶散到了極點的我,應該是沒有可能一連接下這種重責大任。

但我答應了。原因有兩個,一、兩位主角的故事已經在我腦海里存在,原本就是要寫,剛好符合;二、距離交稿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這是兩個很重要的原因。對我而言。

七月一整個月,我按照既定計畫休息,但是腦子裡卻不停鋪陳架構,厚厚的小筆記本被寫掉三分之一本。

八月開始,我打開一個新檔案,慢慢地開始寫。

這一次,我不知道另外三個同伴是誰。不過還是說一句:我會盡量努力不要變成累贅……

老實說我的抗壓性很低,很低很低,個性也很鴕鳥。

我習慣慢慢地寫,慢慢地,讓主角之間的感情自己產生。我會盡量讓自己不要遲交拖累大家,但是不到最後一刻,我也不會提早交稿。就算我月初寫完,我也會到最晚的月底才交稿,加上構思,我又寫了四個月。有時候真想感嘆,真是歲月如梭啊。

朋友問過,能夠寫完就趕快寫完,為什麼我要拖拖拉拉的?

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是我希望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在成書之前,能夠再改進,再改進,再改進,一個錯字或一句話也好。就算以我淺薄的能力不可能到達完美的境界,但至少從我手中出去的時候,我會認為它已經沒有地方再需要改進了。

雖然是這樣講,但通常交稿不到兩個星期,我自己就會發現裡面一堆缺點,然後覺得自己寫得好爛。沒有關係,那我就記下來,下次不要再犯。

這算是我的一種執著,現在是這樣,以後也是這樣。

還沒開始寫的時候,男女主角就都已經有了雛形。初遇發生的背景是在幾年前,台北創低溫四度還五度的那一年,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陽明山真的下了雪,我還因為看到新聞而衝上山玩,雖然那好象只是接近雪的一種結晶。

書里時間隨著主角成長前進延伸,到現在。會一直充滿「炎熱」的感覺,是因為我想到有一年,直到過農曆年前一個月我還在穿短袖,還有,我在寫稿的這幾個月天氣實在非常地熱。

在我寫完第二章的時候,有個朋友跟我說:「-借筆記的那一段罵到我了。」

我回答她:「我也罵到我自己了。」

我想也有很多人有過這種經歷吧,寫起來真的很有趣。

另外一個朋友則笑我說:「-又寫了討人厭的主角。」

其實我這次並沒有故意要把女主角寫成討人厭,只是覺得:這樣的人是存在的,所以我就把她寫出來了。事實上我自己覺得她還是有可愛的地方。

雖然心裡有點害怕,不過幸好出版社從來都不管我寫什麼亂七八糟又奇怪的東西,萬分感謝。

林鐵之是林熙然的哥哥,他和弟弟一樣難寫,我不知道他們兄弟究竟是像還是不像,也許有各種不像的地方,但是某個溫柔的部份又完全一模一樣吧。

旁聽的設定,是有來源的。我記得念書時,我修物理化學這門課,總是有一個陌生人坐在第一排角落認真聽講。那是誰?有人問。卻沒人知道。

我們都沒有特別理會,他也不特別跟我們交談,只是學期末的時候我發現,他似乎根本沒有修這門課。他究竟來做什麼?我至今仍沒有確定答案。

以前看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說:我聽著美妙的旋律,知道這是莫扎特,我看著豐富的色彩,知道那是畢加索,我享受學到的一切,學習,是為了讓自己快樂。

那篇文章很棒,我非常喜歡。

我想真的有人喜歡學習吧,不為任何其它原因的。我不喜歡把人事物用框框給框住,因為我覺得很多事情不是只看表面。我有個同學,長相和行為都很流氓,他用機車大鎖把人揍到住院,但他卻是音樂世家出身,鋼琴彈得一級棒。

什麼人會做什麼樣的事,不是學歷或者外表可以斷論出來的,沒有相處亦無法得知。我好象常常在重複,不過這真的是我本身的想法和經驗。

本來我也沒有打算要寫林家其它兄弟,只是故事就這樣自己跑出來了,現在也沒有辦法承諾我會不會寫完剩下的二弟和幺弟。

在寫之前,我去了公館的那所大學。我始終不想點名它,不知道為什麼,好象會破壞某種東西。

我和某個曾經被我非常討厭的人,帶著照相機,徒步行走,看到什麼就照什麼,我腦海里設定的東西更是三張四張加上特寫的照下。

我原本就時常在公館附近活動,不論是朋友間的晚間小聚餐,或者那邊書量豐富的租書店,又或者我要去找那個我曾經非常討厭的人,他就讀那所大學後面的另外一所大學的研究所。

一個星期我最少都會去一次。以前我也去那個好大的總圖書館查過資料,我甚至逛過他們的園遊會,跟朋友約還會約在大學的校門前面。

但畢竟我不曾在那裡就讀,我發現我對那所大學還是太陌生了。

所以我拿著照相機,東照西照,我知道能夠得到的可能不會很多,但還是希望可以感受一下這裡的氣氛和氣息,可以成為書中的主角,記憶這個地方。

那天我注意到幾件事。到處都是腳踏車,在我的腿走到快要斷掉的時候,我驚覺我也該騎一輛,雖然我根本不會騎。樹木又多又高大,蟬鳴真的很大聲,運動場總是很多人,入夜到處都是蚊子,蚊子不太叮我,卻一直叮我旁邊的人,可能是我體溫低他體溫高的關係,還有,我大概真的有夜盲症。

公布欄裡面有課表,我實在很想要。不曉得照相機拍下來清不清楚?還是伸手進去偷撕好了?然後隔天報紙一版就會寫著「某大學課表被偷」。

天黑了,景物都看不清楚了,慶幸的是我想要的東西都拍到了。就算沒拍到,以後還是有機會的。回家之後,相片傳到計算機裡面,我一張一張瀏覽著,課表的部份放大之後非常清楚,不愧我沒有真的偷撕。

我感受著照片裡面的氣氛,寫稿的時候,腦海里總是浮現某條延伸到雄偉建築物的大道。

至於細節部份,是熱心的朋友幫忙的。

當知道背景是在這所大學時,我朋友笑著說:「我有很多資源可以用。」

兩個住在公館附近的朋友,一個從這所大學畢業現在還在醫學院念博士班的朋友,一個已經從這所大學拿到碩士畢業的朋友。

我想每所學校都不一樣,所以我問的問題都是很繁雜的,大到福利社影印中心在哪裡,小到冷氣機打鐘聲百葉窗,我沒有什麼不問,而每一個問題都能得到答案。每兩章我就寄給我的某T朋友看一次,她不僅給我感想,還幫我挑錯,更教我用會那所大學的網頁查詢。

能夠把這本書寫完,我真的很感謝某T,我雖然平常少根筋很粗心和粗線條,但是寫稿的時候細部都會想要查清楚,我都問了才敢寫,她不厭其煩地給與我不少幫助。她說她已經習慣出現在我的書里,所以,好心不厭其煩又具求學龐大意志之聰穎玲瓏拿出紙筆認真算術思考的親愛朋友某T小姐,非常感謝-!

昵稱寫滿一頁,就送-的照片的主意,我真的覺得很不錯,-考慮看看。

另,給某個曾經被我很討厭的人:你買新相機,還帶我去照相,幫我把照片放大傳給我,雖然我是個計算機和數字相機白痴又很容易因為麻煩而生氣更喜歡拖拖拉拉幾個月好象沒在做事,但是你還是很有耐心地幫忙。因為你有在那邊修一門課,你還帶著方向白痴的我尋找地理位置,以及告訴我他們那邊有什麼東西好吃,另外,你在餐廳打工的經驗也非常寶貴,非常感謝你。

雖然是「很多很多」,但也沒想到真的寫了這麼多,也該停住了吧。

那麼,慣例,還是謝謝出版社,謝謝大家。

PS.1.這次的後記我雖然又寫了一堆,但是居然沒有用到括弧,算是變成熟吧,下一次我就不知道了。語氣方面,不是變得嚴肅,也許是我累了想睡覺,希望你們都能開開心心。

PS.2.那天被我照到的路人先生小姐真抱歉,希望你們不會認為我是個變態,我真的不會拿你們的照片去做任何奇怪的事。

PS.3.我不是故意讓主角名字有諧音的,取名字的時候我只是想到鋼鐵般的男人再帶點文藝氣息。所以,這一切仍然是幻覺幻覺幻覺。

PS.4.我朋友叫我不要再到處搞曖昧了,我想他們不了解,在苦悶的寫稿日子裡,曖味是我唯一的精神糧食。所以,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下一本應該是會寫「兩個男主角」的故事。倘若發生了意外,也請不要丟我石頭,謝謝。夾雜在PS里比較沒人會注意,這就是我卑鄙的地方。

PS.5.林鐵之工作的餐廳有原形——雖然朋友跟我講差很多,但是我堅持幻想。店名叫作「傑克魔豆」,避免廣告嫌疑,我不寫地址,只能大概說明是在公館,推薦他們兩點到五點的一百二十元下午茶,平價便宜又好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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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剛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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