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是莊周夢蝶還是夢蝶莊周
里正承了葉水水的大禮,上前將人扶起。
細細的打量了一番,后欣慰的點點頭,「你這丫頭,經此事倒是變了不少,好,不錯,知事了。」
聞言,葉水水苦澀一笑,「鬼門關走一遭,恍若歷經一世,若我再不知事,怕是,我兄妹倆就真真沒活路了。」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雖不知你此番經歷了什麼,但能使你想透這一點,何嘗不是另外一種收穫呢?」里正語重心長的喟嘆道。
辛老頭在一旁贊同的點點頭。
葉水水垂下眼瞼,遮去眼底浮動的晦暗,除去她,又有誰知,她真的歷經一世,而這樣的收穫,是她前世耗盡短暫凄涼的一生方才領悟的。
罷了罷了,莊周夢蝶,亦或是夢蝶莊周,何須困於往昔,她如今只需記得,前世那段血及淚透徹心扉的教訓便是。
「里正,妹妹,你們在說什麼?」葉旭宏一頭霧水的看看里正,又看看自己的妹子。
里正笑笑,上前拍拍葉旭宏的肩膀,「在說,你妹妹長大了,你兄妹倆的好日子在後頭呢。」
想到先前葉水水在他手心寫下的那兩個字,里正便有些失神。
若不是那兩個字,恐怕,他真的就在當時報官讓衙差將王氏帶走了。
令他想不明白的是,讓官府把王氏抓走,豈不是更簡單有效一些,起碼,日後王氏必會有所顧忌。
這般想著,便直接問了出來,「為何不選擇報官,而選擇要銀子?」
當時,在王氏哀求不要報官之際,葉水水寫在他手心上的兩個字,正是——銀子!
也因此,才有了後面高高拿起輕輕放下的一幕。
「若我死了,王氏自是難逃干係,但若我未死,她半點不損,既已知道結果,何須多費周折,自是爭取最大利益。」
縱然報官后,王氏日後有所顧忌,但這並不是她想要的。
葉水水看向哥哥那雙僵直的雙腿,垂眸,「且,要治好哥哥的腿,便需銀子。」
眼下,治好哥哥的腿為重。
至於王氏,她自是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拆其骨,但來日方長!
屋內登時一靜。
里正詫異的看著說話條理分明的葉水水,隨後和辛老頭對視一眼,皆從對方的眼中看到了不敢置信。
他們活到這把歲數,不是沒見過自鬼門關走了一遭,性情大變之人。
但,如這般好似變了一個人,倒是頭一遭。
這……真的是以前那個怯懦,連大聲說話都不敢的葉水水嗎?
「妹妹……」
葉旭宏瘦削的臉上布滿了震驚,雖然他聽得沒頭沒尾,但多多少少也猜到了一些。
他不敢相信,此時這般的結局,竟是那個向來只知怨天尤人,逆來順受的小妹主導的。
「哥,你放心,我不會再逆來順受下去,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我只願,我們兄妹二人好好的活下去。
得上天垂憐,磕倒后魂歸十年前,既已證實一切不是夢境,那她自是要活出和前世截然不同的結局來。
她的命運,哥哥的命運,重新開始。
如今,她已不再是那個懦弱的葉水水。
王氏那個惡婦,休想再打她的主意!
……
又是一年六月流火。
鎮上方家,白燈籠高掛,大堂正中擺放了一口靈棺。
葉水水白衣素縞的站在後方,面色冗長平靜無波。
畫面一轉。
一個破包袱從方家丟了出來,緊接著,一身粗布衣裳的葉水水被人用力的推出。
幾個銀釵琳琅的女子緊隨其後,居高臨下的看著她。
「小狐狸精,滾滾,我爹已經死了,我方家不養吃白飯的人。」
話落,轉身離去,大門嘭的一聲關閉。
畫面又一轉。
葉水水抱著破包袱,無視村裡婆子們的指指點點,以及扛著鎬頭路過漢子的低聲議論,步履匆匆的回了她住了十四年的三伯父家。
「水水啊,你漢文哥剛成親,新婦見新寡忒晦氣,你且先回老宅,待伯娘把家裡拾掇拾掇就去尋你。」
走了半日的路,別說是一口熱乎飯,便是一口水也未喝,便被伯娘王氏趕了出來。
老宅,是她爹娘生前所居之地,荒廢了十幾年,如今早已破敗不堪。
沒過多久,王氏如約而至,得知她被方家趕出來后,便是劈頭蓋臉的訓斥。
「他們趕你你就回來了?你可是方員外生前按禮數納的小妾,為何不去報官?讓官老爺為你主持公道?」
「伯娘,我本不樂意待在方家,如今被趕出來正合我意,對了,哥哥呢?他去幹什麼了?您信上說的可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你哥哥腿真的好了,他前幾天和村子里的人外出做工了,我前些時候托媒人給他說了門親,女方家要六兩銀子的聘禮錢,這不,你哥哥出去做工賺聘禮了。」
聽到哥哥不但治好了腿,且要娶媳婦了,滿心歡喜的她,並未瞧見王氏眼底轉瞬即逝的慌亂,以及面上的不自然。
「六兩銀子啊,我在方家的首飾皆未帶出,如今我也身無分文,哥哥要娶媳婦,這所老宅自是需要重新修葺,置辦物件也需要銀子,這……」
「我算過了,至少需要十五兩銀子。」
「什麼,十五兩?」
「是啊,你哥哥一個月的工錢總共才十分錢,也不知得攢到何年何月,怕是到時黃花菜也涼了。」王氏眼珠子一轉,「對了水水,要不你也去做工吧,伯娘知道鎮子上有一個地方正在招女工,一個月工錢就有近一兩銀子呢。」
「一個月近一兩?我去!」
畫面再次一轉。
正紅朱漆大門,頂端懸著黑色楠木匾額,上面龍飛鳳舞的題著三個大字——似仙樓。
一間暗室中,一婦人身著艷紅衣裙,嘴唇塗的似血,手上的鞭子甩在地上啪啪直響。
「小賤人,你竟敢得罪陳老爺,一個破了瓜的玩意兒在我卿媽媽跟前兒裝什麼貞潔烈女,告兒你,老娘可是花了二十兩銀子買下你的,你可莫要不識好歹,惹急了老娘,有得是法兒讓你聽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