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才不信吶
「有那麼好吃嗎?」程咬金才不信呢。
「給!」
花大腳從桌上夾起一塊肉,硬塞到他的嘴裡:「嘗嘗你就知道了!」
程咬金一向懼內,不敢不吃。
羅通也忍不住,開始大塊剁吧。
……
僅一口!
炒菜的獨特香味,便把他們征服了!
羅通喃喃的道:「我本以為我娘做的菜,已經是世上最好吃的菜。沒想到還有更好的。這真的是晉王殿下做的嗎?」
他不敢相信!
程咬金妙變吃貨:「哈哈……處弼,快去把酒拿來!老子要喝一杯!」
「哦!」
程處弼以最快的速度取來酒,坐到程咬金身旁:「父親,我有個想法,不知你同意不?」
「什麼想法?」
「孩兒想跟隨晉王殿下學廚!」
跟一個三歲娃娃學廚?
程咬金下意識的便要大罵!
「父親,孩兒學武不成,學文又沒有興趣,實在不知道該做什麼。如果能學得一手好廚藝,也不失為一條出路呢!」
「你堂堂一個七尺男兒,還是我程咬金的兒子,怎麼能像個娘們兒一樣,待在後廚,那我的老臉往哪放?」
「這件事情絕對不行!」程咬金堅決反對。
「唉!」
程處弼一臉沮喪。
李治卻笑了笑:「你不讓他學,我還不想教呢!你以為我的廚藝,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學嗎?真是笑話!」
「晉王殿下,臣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就在這時,熊孩子系統又發布了新的任務,要求在十天之內,收程處弼為徒。
如果達成,將開啟稱號功能,並獲得廚王稱號。
廚王稱號:自動完善美食,完善度百分之三十!
這是什麼外掛?
難道說,可以使一些不好吃的菜,在瞬間獲得完善?
「哇咔咔……。」李治激動了。
擁有這項功能,傻子都能做出美食!
以後再不用愁吃飯的問題了!
「請晉王殿下見諒,處弼好歹是將門之子,豈能學廚?」程咬金十分強硬的回道。
「這是他唯一的機會……你確定要放棄?」
李治隱隱有威脅的意思。
「還想威脅我?哼……俺老程可沒那麼好威脅!」他挺了挺身板,以堅決的口吻說道:「這個機會,還是留給別人吧!」
「行!程叔叔,咱們打個賭如何?十天之內,你會主動讓他來求我!」李治語出驚人。且胸有成竹。
至於為什麼,他並沒有說。
程咬金冷笑著:「我會讓他來找你?除非我傻了!」
吭哧吭哧……
羅通一直沒說話,拚命的掃蕩桌子上的飯菜。
花大腳輔助!
不到一會兒,桌上的飯菜被他們吃了一大半!
「嗝……。」羅通摸著肚子,打了一個飽嗝:「真舒服……晉王殿下,您的廚藝真是出神入化!只是你小小的年紀,怎麼會這些?」
「嘿嘿!」
李治傻笑了幾聲。
他當然不會說,自己是一個穿越者。
「羅通!你小子……把菜都吃完了,也不知道給老子留點!」程咬金剛嘗到菜的美味,瞪眼一瞧,桌子上只剩殘羹剩菜了。
「反正你也看不上廚師,吃不吃的沒關係!」李治奚落了一句。
他本來還想帶著后廚的人,多做一些菜。
見程咬金那矯情的樣,直接回了客廳。
翹起二郎腿。
像個小老頭一樣:「我到這裡來是有事相求的,程叔叔,你可一定要幫我!」
「什麼事說吧!」
「我想鑄造一把劍,用來防身!」
「哈哈哈……。」在場的人都大笑。
「你才三歲,就算給你劍,能拿得起來嗎?晉王殿下,我已經為你找好了護衛,他就是羅府的公子,羅通!有他保護你,絕沒有歹人敢近身!」
羅通走到李治的面前:「請晉王殿下放心,有我羅通在,不管他是什麼刺客,我都有信心保護殿下!」
「不過,我有一個小小的要求,希望殿下答應……以後跟著殿下,能不能隔三差五給我做一桌像今天這樣的飯菜啊?毫不誇張的說,真的特別好吃!」
「行!」
李治一口答應。
他已經想好,盡自己一切的努力,改變大唐的飲食文化。以後少不得要多做飯菜,順便讓羅通試吃也好。
「一言為定!」
羅通興奮不已。
以後就有長期的飯票了。
還是難得吃到的美食,天下僅此一家。
「雖然有你的保護,但我還是想要一柄劍,程叔叔,你能幫我嗎?」李治再問。
「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
「為什麼?」
「皇子們使用的武器,都由宮裡發放,我要是擅自給你,出了事算誰的?」程咬金才沒那麼傻,給李治武器,萬一傷到人怎麼辦?就比如上次,他僅僅為李治引路,差點被誣陷成始作俑者。
這樣有害無益之事,程咬金打死也不為!
「你個膽小鬼!」
李治的眼珠轉了轉,使出了激將法:「我早聽母后講過,程叔叔當年在瓦崗寨,被稱為混世魔王,馳騁沙場,所向披靡。本來我還把你當偶像呢,沒想到……你竟然像烏龜一樣,太讓我失望了!」
「呃!」
程咬金一生都在吹噓自己混世魔王的稱號。
並且在瓦崗寨做過皇帝。
聽到李治崇拜他,心裡還沾沾自喜。但是轉瞬間,李治鄙視的眼神,令他有些受不了。
「小子……我隨你父親征戰天下時,你還不知道在哪呢,不知道就別瞎說,損害老夫的名聲!」
程咬金怒火中焼,也顧不得啥身份不身份了,直接開懟。
眾人都捂著嘴發笑。
李治繼續激將:「難道不是嗎?連給我一把武器的膽量都沒有,還混世魔王呢,乾脆改名叫混世老烏龜算了!」
……
「你!」程咬金髮狠道:「行行……不就一柄劍嗎,老夫給你!」
「拿來啊!」
李治趁熱打鐵,伸出了手。
程咬金像是早有準備似的,從袖子里掏出一把半尺長的匕首:「這是我當年征討北漠,從北漠狼主手裡奪下來的,異常珍貴!皇上幾次向我討要,我都沒給,現在給你!」
「這麼牛掰?」
李治二話不說把匕首接了過去。
他試了試。
雖然被稱作匕首,只半尺的長度,他用著卻正合適。因為他才三歲,身體矮小,匕首在他的手裡,跟長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