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甩鍋給顧賢侄
打聽什麼呢?顧瑾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打聽王家到底出了什麼大事,以至於王傑居然連鹿鳴宴都失約了。
顧瑾其實也好奇但她好奇歸好奇,她可不想追根究底四處掃聽人家內宅私事,有時候不亂打聽也是一種美德。
宴會嘛!吃的開心才最重要,這麼好吃的飯菜可不是經常遇見的,多吃一口都是賺!
顧瑾吃飽喝足,正磕著瓜子和王宇閑聊天呢,那個招待他們的管事的又匆匆來了花園,他顴骨潮紅,額頭帶汗,大冷的天卻是脖領子都被汗給浸濕了一片。
見他又來,眾舉子都不解的朝他望了過去,卻見那管事的急急的一拱手說道「顧瑾顧解元可在此處?」
顧瑾聽了自己的名字微微一愣,隨即她扔下手裡的瓜子皮站起了身。
「在下正是顧瑾。」顧瑾道。
「您在就好,快隨我來!」那大管事連忙說道,他上前一步一把拉住顧瑾的手,扭頭拉著顧瑾就朝後院方向飛奔。
顧瑾被那管事的扯的踉踉蹌蹌的跑,王宇本想跟去,但王傑並沒有請他,他也不好貿然進入王家內宅,因此看著顧瑾的背影他心中很是擔憂。
「到底出了、、什麼事?您也好歹先和我說一下,我也知道怎麼應對啊!」顧瑾的氣喘吁吁,她一邊跑一邊問道。
這王家真是太大了,大的讓人羨慕嫉妒恨,她剛買的宅院和王家比起來簡直是小的可憐,還不如人家一個院子大呢!
「小公子病重,王大人找您去救命呢!您別耽擱了,咱們快著點才行啊!」管事腳下不停,口中對顧瑾解釋。
大管事口中的小公子就是王傑的孫子,王傑膝下有兩子,但長子至今無子,次子成親多年也只生了這一個男丁。
千頃地,一棵苗!這唯一的孫子自然被王傑看的如同眼珠子一般,平日里含在嘴裡怕化了,放在手心怕磕著,今日這寶貝疙瘩重病,王傑哪裡有心情去宴請什麼舉子,此時的他在屋裡心急如焚。
小少爺名叫王潤之,乳名叫貴寶,今年八歲,按理說這個年紀在大戶人家已經應該分院子單住了,可王傑不捨得孫子,直到現在貴寶還跟著王傑老兩口住在正院之中。
顧瑾剛進正院,就只見王傑好像熱鍋上的螞蟻繞著圈的在院子里團團轉,見到顧瑾和管事的來了,王傑眼睛一亮就迎了上來。
王傑年近六十,他身材有些微胖,下巴上的鬍鬚修剪的十分精緻。現在已經正午了,但王傑的朝服還沒有換下來,從下朝後王傑就一直擔心著孫子,甚至連換衣服都給忘了。
「參見王大人!」顧瑾連忙行禮,但這禮才行一半,顧瑾的胳膊就被王傑給握住了。
「不拘這些了,你趕緊跟我來!」王傑拽著顧瑾的胳膊就往屋裡走,一個半百的老頭手勁出奇的大,顧瑾被他拉的一個趔趄。
再往裡走,便見幾個丫鬟婆子守在了內室門口,丫鬟看見了王傑急忙身上打帘子,王傑看也不看那幾個丫鬟,扯著顧瑾就進了門。
屋內已經有六七個太醫了,一群人都是一臉愁容,顧瑾剛一進屋便有一個太醫迎了上來,眼中神情就好像看見救命稻草一般。
「顧賢侄,是顧賢侄對吧!」那老頭滿臉激動,一把就拉住了顧瑾的手,親熱的說道。
顧、、賢侄?
看著這個陌生的老頭,顧瑾一臉的黑線。
大家很熟嗎?怎麼就顧賢侄了?
看到顧瑾一臉茫然,那老頭連忙自我介紹。
「我姓史,是王宇的親師伯,我聽王宇說起過你醫術了得,今日便是我向王大人保薦了你過來看診,還望顧賢侄不要藏私,這王小少爺的性命可就全交託在你手上了!」史太醫激動的老臉通紅,抖著鬍子說道。
王宇的父親被顧瑾治好之後王宇曾經去過史太醫家,並且把顧瑾醫治王老大夫的經過一五一十的都對史太醫說了。
只是當時的史太醫卻並沒有對王宇有什麼好臉色,他覺得自己失了顏面,茶都沒喝完就直接把王宇給轟出去了。
只是今時不同往日,王小公子生病之後一直都是史太醫看診的,原本這病情還只是時好時壞,但今日王小公子突然發病,吃了他開的葯也不見好。
王傑又找了幾個其他太醫過來,但來的幾個人都搖頭嘆息,幾個人甚至連方子都不給開,有個和史太醫有矛盾的太醫甚至直言這病情就是被史太醫給耽誤了,現在就是再開藥也是無用了。
責任全推在史太醫身上了,若這王小公子果然出了事,怕是他也要交代進去了。
別看太醫這個名頭叫著響亮,但在這群達官貴人眼中,太醫也不過就是個奴才罷了,說的不好聽一點,他們的地位還不如欽天監的那群算卦的高呢!
史太醫正走投無路之際,忽然顧瑾這個名字出現在他腦海之中了,史太醫突然靈機一動,毫不猶豫的就對王傑推薦了顧瑾。
「顧瑾?太醫院有這麼一個人嗎?」王傑覺得這名字十分耳熟,但他想了一遍太醫院醫術好的那些老頭子的名字,貌似沒有一個姓顧的。
「並不是太醫院的,他是新科的舉子。」史太醫連忙說道。
史太醫一提舉子王傑就想起來顧瑾這名字他為啥耳熟了,這不是新科的解元郎嗎?特別是那篇治水方略寫的極好,王傑對顧瑾可是印象很深的。
鄉試之後他也打聽過顧瑾,那小子好像才不過十八吧!當時他還覺得顧瑾年少英才,這有才學也就算了,醫術還好,他怎麼就不信呢!
「你可別是哄騙於老夫吧!」王傑滿臉懷疑的盯著史太醫,目光更加不善了。
史太醫被王傑瞪的心裡一哆嗦。
「王大人,我哪敢騙您啊,他若醫術不行,我也不敢保舉他啊!」史太醫急道。
見王傑依然不信,史太醫只能把王宇父親生病的事拿出來一五一十的全說了,這件事他本來覺得羞於啟齒,但這個時候他哪裡還顧得上害臊,和面子相比顯然命更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