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合作
「我,我錢笑。」錢笑也沒跟蔣新仁繞彎子,直接報出了自己的姓名,「你不是因為怕我才躲起來的嗎,別跟我說不知道我是誰。殺手都找到家裡了……」
「你怎麼知道我這個號碼的?」
「查出來的唄。」錢笑不想繼續這個無意義的話題了,一句話表明身份之後,第二句他就把話題引入了自己想聊的領域裡,「還藏呢,不用藏了,我跟你打電話不是為了抓你,是想讓你幫個忙。」
「我憑什麼幫你?」
「你幫不幫我可以自己權衡一下,我不會逼你,只是你那個CoL酒吧後面的賭場賬目,還有你和那個叫沈凱的頭目的轉賬記錄,還有天河茶樓裡面的通訊記錄,以及滄海路那個高利貸公司的賬本,都在我這……這麼跟你說吧,你現在雖然是在逃人員,但是你也知道警方其實根本沒你的證據,你也就是怕我問出什麼才藏起來。而現在,我手上證據確鑿,雖然沒有你雇兇殺孫嫚的證據,但就我手上這些,就夠你判個無期的。如果你被判無期了,你外面那些產業,尤其是那個製藥廠可是你下血本的吧,那可就完了。」
話說到這兒,錢笑根本沒問蔣新仁幫不幫自己,直接就掛了電話,因為他知道蔣新仁一定會幫自己。
斯博製藥那麼大的地皮,那麼巨大的投資,加上他在濱海的一些零星產業,可以說這就是蔣新仁近乎全部的財富。
如果他坐牢,或者偷渡跑了,證據捅出去之後,這些東西就全都離他而去了。對於一個中年男人來說,錢就是命,命就是錢,有時候命都可以沒了,但是錢得留下。錢留下了能養一家老小,錢沒了,命也一文不值了。
錢笑是個心理學家,但是別說他研究這個,就算沒研究過,只要是個中年人,無論男女,都徹底明白錢這個字究竟有多重要。蔣新仁不是富二代出身,興許有些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能更洒脫一些,但他不行。他從小就窮,出生在九龍城寨,父親是個賭鬼,這些東西他能得來,是一輩子的運氣,加上一輩子的心血,他肯定捨不得。
果不其然,這邊錢笑掛了電話沒五分鐘,那邊另一個網路亂碼電話就打了過來。
「喂。」
「喂,是我。」
「嗯,我知道是你。」錢笑笑了笑,「想通了?」
「你想我怎麼幫你,你能保證我的安全嗎?」
「我不但能保證你的安全,還答應你,知道你幫我了,我非但把手上的證據全還給你,而且之後絕對不參與你的審訊和抓捕工作。至於你怎麼相信我……嗯……你也是個消息靈通的人,找你朋友什麼的打聽打聽我在警局內目前的處境,幾乎沒什麼警察相信我,可以這麼說,現在盯著我的眼睛,比盯著你的還多,想抓我的人,比想抓你的都多。我把你騙出來,送進去,對我沒丁點的好處,反倒不如合作一把。」
「你還沒說要我做什麼呢?」錢笑的話算得上有理有據,蔣新仁是個謹慎的人,他露面之前,肯定還會確認消息的真偽。但是現在錢笑本人的話,也已經讓他相信了三分。
「我想讓你用你的能力幫我救個人。」
「什麼能力?」
「這個得問你了,你是不是神經元突觸特別發達,有某種超感能力?」超感能力,世界上是有先例的,包括超感記憶,超級視力等等,數億人才有一例。美國隊長的原型,那個奧迪墨菲,就是一個超感能力者。不然他身體素質那麼差,甚至無法完成普通軍事訓練,但是一個人卻能幹掉一整個機槍小隊——這事兒在電子遊戲里都不會發生。
錢笑看過無數的腦科資料,知道超感者很少,但不是沒有。
「你是不是對危險特別敏感?」
「……」一語中的,知道蔣新仁這能力的人,很少很少,幾乎沒有。這不但是他的本錢,也是他的底牌,底牌亮出來的話,威力就少了一半兒,因為別人更好針對你。他是賭徒出身,好的賭徒最基本的品格就是謹慎。但是他想不到,連照面都沒打過的一個人,不但抓住了他的把柄,還知道了他的底牌。
這讓蔣新仁有些害怕。
電話那頭沉默了良久,似乎在思考,又似乎在權衡。錢笑沒有說話,給足了他時間,深思熟慮做出的決定,才不容易反悔。
想了很久之後,蔣新仁仍舊感覺錢笑太過於恐怖,索命門那麼厲害的殺手,出手后就沒了,現在把柄底牌都在他手上……
「似乎沒理由和這麼難纏的人做對手,好,我承認,我能感覺到危險,所以我賭錢喜歡壓大的,大到輸光了會讓我一敗塗地,才能讓我感覺到危機。不過我這輩子感覺到最大的一次危機,就是你,年輕時讓刀手追的時候,也沒這麼怕過。」
「你這麼說,是想好了準備幫我了?」
「嗯,希望錢先生能講誠信,說到做到。」
「你放心,人能救回來,我絕不把你的事兒捅出去。不過先說好,這忙,可不好幫。」
「好做的話,你也不會這麼大費周章了……哈哈哈。」電話那頭,傳來蔣新仁看似爽朗的笑聲。
能成大事的人,都是梟雄。
第二天一早,蔣新仁就出現在了警察局的門口,然後順理成章的被拘捕了。
「哎呀,收到傳喚我應該第一時間趕到的嘛,只是出差,聯繫不上秘書,給耽擱了下來啦。你們傳喚我有什麼事嗎,我一定權力配合警察的工作……」
蔣新仁的傳喚書下來之前,他就消失了,當然傳喚他的目的肯定也很簡單——詢問記者孫嫚被殺一案。但其實,這件事情,是完全沒有證據的……殺手專業,現場首尾乾淨,而後殺手本人都死了,更無從查起了。
所以,蔣新仁的傳喚書一直都是傳喚書,而不是通緝令。
本來按照唐安等人的想法,就是先把蔣新仁傳喚過來,然後讓錢笑撬開他的口。可現在,警局待了一上午,錢笑什麼也沒問出來。
至於其他的審訊者,就更不用說了。面對蔣新仁這種老江湖,在沒拿出確切證據的前提下,讓他認罪?
那無異於痴人說夢。
就這樣,蔣新仁早晨大搖大擺的走進警局,晚上就又大大方方的出去了——傳喚書,也同時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