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版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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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即振興川劇二十周年之際,我出版了一本《我與川劇》。通過我這個側面,反映川劇和振興川劇工作的歷史片段。今年是2012年,即振興川劇三十周年,我把這十年所留下的一些文字,補充進去,成為增訂本。

這十年中有一件事必須書寫。在2006年,由廖伯康同志發起,邀約了楊超、何郝炬、楊析綜、馮元蔚、廖伯康、聶榮貴、馬識途、韓邦彥、徐世群、李永壽、章玉鈞、李致共十二人,經過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向省委和省政府的領導寫了一份《關於堅持振興川劇工作的建議》,全面地分析了川劇的現狀,提出若干重要的建議。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有兩點:一是針對川劇演員青黃不接和川劇學校招生困難,廖伯康同志提出,川劇招生應採取師範學校招生的辦法,免收學雜費,不收伙食費,學習優秀的給獎學金,畢業后儘可能包分配;二是針對觀眾流失,何郝炬同志提出,送戲上門,政府買單。我認為,這是為振興川劇下的「猛葯」,應該實行,也會立竿見影的。我為此寫文章和講話呼應。這兩方面,劇團和省川劇學校(現在叫四川藝術職業學院)都做了一些工作,但沒完全落實。

我當年負責省振興川劇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離休后仍熱愛川劇。我了解川劇的一些現狀,經常聽到川劇人講他們的心愿。為了使川劇這個瑰寶不至於消失,我願為之鼓與呼。我既非在職領導,又非專家學者,只能為振興川劇當個「吼班兒」。我年過八十,四肢無力,但中氣尚足。既如此,就這樣「吼」下去吧!

201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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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致文存:我與川劇(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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