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〇年作者《做完〈啼笑因緣〉后的說話》
一九三〇年作者《做完〈啼笑因緣〉后的說話》
對讀者一個總答覆
在《啼笑因緣》做完以後,除了做一篇序而外,我以為可以不必做關於此書的文字了。不料承讀者的推愛,對於書中的情節,還不斷地寫信到「新聞報館」去問。尤其是對於書中主人翁的收場,嫌其不圓滿,甚至還有要求我做續集的。這種信札,據獨鶴先生告訴我,每日收到很多,一一答覆,勢所難辦,就叫我在本書後面做一個總答覆。一來呢,感謝諸公的盛意;二來呢,也發表我一點意見。
凡是一種小說的構成,除了命意和修辭而外,關於敘事,有三個寫法:一是渲染,二是穿插,三是剪裁。什麼是渲染,我們舉個例,《水滸傳》「武松打虎」一段,先寫許多「酒」字,那便是武松本有神勇,寫他喝得醉到恁地,似乎是不行了,而偏能打死一隻虎,他的武力更可知了。這種寫法,完全是「無中生有」,許多枯燥的事,都靠著它熱鬧起來。什麼是穿插,一部小說,不能寫一件事,要寫許多事。這許多事,若是寫完了一件,再寫一件,時間空間,都要混亂,而且文字不容易貫穿。所以《水滸傳》「月夜走劉唐」,順插上了「宋公明殺閻惜姣」那一大段;「三打祝家莊」又倒插上「顧大嫂劫獄」那一小段。什麼叫剪裁,譬如一匹料子,拿來做衣,不能整匹做上。有多數要的,也有少數不要的,然後衣服成功。——小說取材也是這樣。史家做文章,照說是不許「偷工減料」的了;然而我們看《史記》中的《項羽本紀》,寫得他成了一個慷慨悲歌的好男子,也不過「鴻門」「垓下」幾大段加倍出力寫。至於他帶多少兵,打過多少仗,許多許多起居,都抹殺了。我們豈能說項羽除了《本紀》所敘而外,他就無事可記嗎?這就是因為不需要,把它剪了。也就是在渲染的反面,刪有為無了。再舉《水滸傳》一個例,史進別魯達而後,在少華山落草,以至被捉入獄,都未經細表。——我的筆很笨,當然做不到上述三點,但是做《啼笑因緣》的時候,當然是極力向著這條路上走。
明乎此,讀者可以知道本書何處是學渲染,何處是學穿插,何處是學剪裁了。據大家函詢,大概剪裁一方面,最容易引起誤會;其實仔細一想,就明白了。譬如樊家樹的叔叔,只是開首偶伏一筆,直到最後才用著他。這在我就因為以前無敘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後來,何麗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自然要寫上他。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筆了。又如關氏父女,未寫與何麗娜會面,卻把樊家樹引到西山去,然後才大家相聚。有些人,他就疑惑了:關、何是怎麼會晤的呢?諸公當還記得,家樹曾介紹秀姑與何小姐在中央公園會面,她們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樓上,指給家樹看,她家就住在窗外一幢茅屋內。請想,關、何之會面,豈不是很久?當然可以簡而不書了。類此者,大概還有許多,也不必細說了。我想讀者都是聰明人,若將本書再細讀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說上結局了。全書的結局,我覺得用筆急促一點。但是事前,我曾費了一點考量:若是稍長,一定會把當剪的都寫出來,拖泥帶水,空氣不能緊張。末尾一不緊張,全書精神盡失了。就人而論,樊家樹無非找個對手,這倒無所謂。至於鳳喜,可以把她寫死了乾淨;然而她不過是一個絕頂聰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後快!可是要把她寫得和樊家樹墜歡重拾,我做書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總之,她有了這樣的打擊,瘋魔是免不了的。問瘋了還好不好?似乎問出了本題以外。可是我也不妨由我暗示中給讀者一點明示:她的母親,不是明明白白表示無希望了嗎?鳳喜不見家樹是瘋,見了家樹是更瘋!——我真也不忍向下寫了。其次,便是秀姑。我在寫秀姑出場之先,我不打算將她配於任何人的。她父女此一去,當然是神龍不見尾。問她何往,只好說句唐詩「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了。最後,談到何麗娜。起初,我只寫她是鳳喜的一個反面。後來我覺得這種熱戀的女子,太合於現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地寫上一段,於是引起了讀者的共鳴。一部分人主張樊、何結婚,我以為不然:女子對男子之愛,第一個條件,是要忠實。只要心裡對她忠實,表面魯鈍也罷,表面油滑也罷,她就愛了。何女士之愛樊家樹,便是捉住了這一點。可是樊家樹呢,他是不喜歡過於活潑的女子,尤其是奢侈。所以不能認為他怎樣愛何麗娜。在不大愛之中,又引他不能忘懷的,就是以下兩點:一、何麗娜的面孔,像他心愛之人。二、何麗娜太聽他的話了。其初,他別有所愛,當然不會要何小姐;現在,走的走了,瘋的瘋了,只有何小姐是對象,而且何小姐是那樣的熱戀,一個老實人,怎樣可以擺脫得開!但是,老實人的心,也不容易轉移的。在西山別墅相會的那一晚,那還是他們相愛的初程,後事如何,正不必定哩。
結果,是如此的了。總之,我不能像做《十美圖》似的,把三個女子,一齊嫁給姓樊的;可是我也不願擇一嫁給姓樊的。因為那樣,便平庸極了。看過之後,讀者除了為其餘二人嘆口氣而外,絕不再念到書中人的——那有什麼意思呢?宇宙就是缺憾的,留些缺憾,才令人過後思量,如嚼橄欖一樣,津津有味。若必寫到末了,大熱鬧一陣,如肥雞大肉,吃完了也就完了,恐怕那味,不及這樣有餘不盡的橄欖滋味好嘗吧!
不久,我再要寫一部,在炮火之下的熱戀,仍在《快活林》發表。或者,略帶一點圓場的意味,還是到那時再請教吧。
是否要做續集
——對讀者打破一個啞謎
由《新聞報》轉來讀者諸君給我的信,知道有一部分人主張我做《啼笑因緣》續集,我感謝諸公推愛之餘,卻有點下情相告。凡是一種作品,無論劇本或小說,以至散文,都有適可而止的地位,不能亂續的。古人游山,主張不要完全玩通,剩個十之二三不玩,以便留些余想,便是這個意思。所以近來很有人主張吃飯只要八成飽的。迴轉來,我們再談一談小說。小說雖小道,但也自有其規矩:不是一定「不團圓主義」,也不是一定「團圓主義」。不信,你看,比較令人咀嚼不盡的,是團圓的呢,是不團圓的呢?如《三國演義》,幾個讀者心目中的人物,關羽、張飛、孔明結果如何?反過來,讀者極不願意的人,如曹家、司馬家,都貴為天子了。假若羅貫中把歷史不要,一一反寫過來,請問滋味如何?這還算是限於事實,無可偽造,我們又不妨再看《紅樓夢》,它的結局慘極了,是極端「不團圓主義」的。後來有些人「見義勇為」,什麼《重夢》《后夢》《復夢》《圓夢》,共有十餘種,亂續一頓。然而到今日,大家是願意團圓的呢,或是不團圓的呢?《啼笑因緣》萬比不上古人。古人之書,尚不可續。何況區區!再比方說兩段:第一是《西廂記》曲本,到「草橋驚夢」為止,不但事未完,文也似乎未完。可是他不願把一個「始亂終棄」的意思表示出來,讓大家去想吧。及後面加上了四折,雖然有關漢卿那種手筆,依然免不了後人的詛咒呢!我們再看看《魯濱孫漂流記》,著者做了前集,震動一世。離開荒島,也就算了。他因為應了多數讀者的要求,又重來一個續集。而下筆的時候,又苦於事實不夠,就胡亂湊合起來,結果是續集相形見絀;甚至有人疑惑前集不是原人做的。書之不可亂續也如此!《啼笑因緣》自然是極幼稚的作品,但是既承讀者推愛,當然不願它自我成之,自我毀之。若把一個幼稚的東西再幼稚起來,恐怕這也有負讀者之愛了。所以歸結一句話:我是不能續,不必續,也不敢續。
幾個重要問題的解答
由《新聞報》轉來的消息,我知道有許多讀者先生打聽《啼笑因緣》主人翁的下落。其實,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用不著打聽的。好在這件事,隨便說說,也不關於書的藝術方面,茲簡單奉答如下:
一、關秀姑的下落,是從此隱去。倘若你願意她再回來的話,隨便想她何時回來都可。但是千萬莫玷污了俠女的清白。
二、沈鳳喜的下落,是病無起色。我不寫到如何無起色,是免得諸公下淚。一笑。
三、何麗娜的下落,去者去了,病者病了,家樹的對手只有她了。你猜,應該怎樣往下做呢?諸公如真多情,不妨跳到書里做個陶伯和第二,給他們撮合一番吧。
四、何麗娜口說出洋,而在西山出現,情理正合。小孩兒捉迷藏,乙兒說:「躲好了沒有?」甲兒在桌下說:「我躲好了。」這豈不糟糕?何小姐言遠而近,那正是她不肯做甲兒。
五、關、何會面,因為她們是鄰居,而且在公園已認識的了。關氏父女原欲將沈、何均與樊言歸於好,所以壽峰說:「兩分心力,只盡了一分。」又秀姑明明說:「家住在山下。」關於這一層,本不必要寫明,一望而知。然而既有讀者諸君來問,我已在單行本里補上一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