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判案
九月初四,靖海衛堡的一間大院子中。
那間大院子完全是新建的,靖海衛堡中原先沒有閑置的大宅院。決定在守備府麾下設置提刑官,開設法庭后,秦昭請人加班加點蓋起了這個院子,作為法庭的所在地。
法庭外面擺著一面大鼓,若是香山縣的百姓來這裡告狀,則可以擊鼓鳴冤。
此時,法庭內外已經是人山人海,不知道多少人擠在大院子的正堂外面,看秦昭親自審香山縣的第一案。
說是第一案,當真是名副其實。因為這個案子怎麼審,怎麼判,直接決定了香山縣數萬百姓的糧食收成。
香山縣還活著的八個舉人以及他們的兒子、男性家人全部擠在法庭大堂外面,綢羅綾緞,和衣衫破爛的百姓擠在一起。
不過此時的舉人們注意力全在大堂里跪著的原告被告身上,也沒有興緻關心身邊的百姓們是否一身汗臭,是否有辱斯文了。
如果秦昭一次性推翻所有投獻,讓投獻小民把田地拿回去,那舉人們的斯文哪裡還有一丁點容身之處?
等到巳時,也就是早上九點,秦昭才正式上堂。他穿著自己的正三品大紅官袍走上了判官席,坐了下去。看了看人頭聳動,外圍圍得密密麻麻的法庭大堂,秦昭笑了笑,點了點頭。
啪地敲了一下驚堂木,秦昭喝問道:「堂下跪著的何人?」
跪在地上的村民嚇得一哆嗦,結結巴巴地說道:「小…小民是壩頭村的村民馮傳文,特…特來告薛舉人不願意停了我的投獻,仍逼小民向他交地租!」
秦昭點了點頭,看向了旁邊站著的薛舉人。
「站著何人?」
「回守備爺,小的是香山縣城中居住的舉人薛禮,這次是被告。」
秦昭眉頭一皺,喝道:「你為何不跪!」
薛舉人愣了愣,說道:「國朝法典有眼,有生員身份者,可以見縣官不跪。」
秦昭旁邊的秦寧怒喝道:「賊妄八,縣令能和守備爺比嗎?縣令是七品小官,守備爺是正三品的朝廷命官!」
舉人還要爭辯,秦寧突然瞪大了眼睛,怒聲喝道:「跪下!」
秦寧也是上過戰場的帶兵將領了,這一聲怒喝顯得殺氣森森。薛禮被秦寧這一聲怒喝喝得心裡一顫,毫無預兆地就撲通一聲跪在了地上去。
薛禮當真是嚇了一跳,跪下去后還匍匐在地上,好久才抬起上身。
秦昭看了看薛禮,回頭和原告說道:「馮傳文,你說你是投獻土地於薛禮處,可有證據,證人?」
馮傳文抬頭說道:「守備爺,我家十一年前向薛舉人家投獻土地五畝,這件事情全村人都知道。全村人都是我的證人。若是要證據,則有我家祖傳的一份地契為證。」
秦昭揮手說道:「拿地契上來!」
那個馮傳文從懷裡掏出一份地契出來,交給了堂上打雜的小廝,那小廝把地契交到了秦昭手中。
那地契做得很潦草,上面寫著:「萬曆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立契書人林大壯為因無錢納糧,由中人林德、丁貴作保,正將名下五畝水田出賣本鄉受契書人馮遼處。田地在壩頭村村南四十丈,北至王大膽家菜地,有田埂一條。南至山坡。東至澇澇河,西至挑水小路。田價一百三十一兩,一次付訖。」
地契下面有立契書人林大壯的手印,又有受契書人馮遼的手印。然後最左邊簽著中人林德、丁貴的簽名。
地契保存得很小心,但因為上了年份,依舊很殘舊,感覺一不小心就會撕破。
馮傳文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這是我家祖手上保存下來的地契。」
明代的地契都是由賣地人寫給買地人的。地契一份,由買地人保存,作為土地產權憑證。地契實際上是一份合同和收據,和後世的房地產權證不同。
所以雖然把土地投獻到薛舉人名下了,馮傳文卻依舊保存著自家的地契。
秦昭看完了地契,點了點頭,問道:「薛禮,你可承認這馮家土地投獻之事。」
薛禮答道:「學生承認!」
秦昭說道:「那如今本官整理香山縣的田賦,杜絕投獻,讓你把土地還給馮傳文,你可願意。」
薛禮跪在地上,大聲說道:「沒有這樣的道理!」
「投獻是我和馮傳文的土地買賣。白紙黑字寫了地契。如今那地契學生已經帶來,守備爺要看隨時可以看。既然馮傳文當時不收銀子把土地送給了學生,那學生在法理上就擁有這土地的產權,我給馮傳文佃種是我仁義,我不給馮傳文佃種給其他人租種也是我的自由,豈能說退回去就退回去。」
聽到薛禮的話,外面那七名香山縣舉人和他們的家人們齊齊高喊:「說得好!」
「就是這個道理!」
「凡事要講個法理,法理就是這樣的。」
秦昭笑了笑,說道:「你們以為你們占著法理,我就沒法讓你們退還投獻的田地?」
薛禮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這開衙門審案子,凡事都要講一個理字,否則成何體統?」
外面的舉人家人又是大聲聒噪:「說得好!「
「判案要講法理!「
秦昭一拍驚堂木。
薛禮被嚇得一哆嗦。
外面的舉人家人們也不敢再大聲喊話了。
秦昭大聲喝道:「馮傳文,當初你為什麼要將土地投獻給薛舉人。」
馮傳文臉上一白,不敢說話。
秦昭惱怒地又一拍驚堂木,喝道:「老實說話!」
馮傳文頓時被嚇哭了,跪在地上說道:「守備爺在上,小的說,小的說實話,小的那時候是為了躲避田賦,才投獻了。」
秦昭再猛地一拍驚堂木。
「薛禮!這十一年你可有為馮傳文的田地交納田賦?」
薛禮臉上一白,說不出話來。
他是個舉人,這十幾年一分錢田賦都沒有交過,這是常識,把縣衙門裡面的記賬胥吏抓來一問也知道。
秦昭冷笑一聲。
「為了躲避田賦而發生的土地投獻,違法!本官判十一年前的這次投獻無效!」
「來人啊!把薛禮懷裡的地契收來,作廢處理。」
「薛禮和馮傳文兩人聯手欺詐縣官,逃避賦稅,每人杖二十!」
聽到秦昭的話,馮傳文大喜過望,薛禮則是一下子掉入了冰窟,整個人呆掉了。
馮傳文挨打二十大板無所謂,大不了屁股開花在床上躺幾天。但是秦昭做主,把土地拿回去了。拿回來了土地,以後每年只需要交二斗三合的地租!
這下子當真要過上好日子了。
看到守備爺這麼判案,圍在外圍的百姓們一個個面有喜色。既然第一場投獻案件是這麼判的,那以後其他的投獻案肯定也是同樣的判決。這意味著所有投獻土地的小民可以憑藉地契拿回自己的土地。
薛禮則臉上雪白,一下子失去了血色。
他身後,那十五個舉人和他們的家人同樣面無血色。
秦昭判定當初的投獻是違法行為,地契作廢,這在法理上確實講的過去。因為為了非法行為而制定的契約,法官是有權判定契約無效的。否則世間的法律豈不是為非法行為保駕護航,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
但是這樣一來,舉人們就要失去全部的土地。
而且還要和投獻土地的佃農私底下解決問題,不能鬧進衙門。真進了守備爺的衙門,屁股要被打開花!
來一個投獻佃農就打一次板子,八個舉人要被打多少板子?會被活活打死。
晴天霹靂啊,當真是晴天霹靂!
舉人們如喪考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好久,才有一個舉人反應過來了。他拉著舉人王元,小聲說道:「走!我們明日找知府去!「
香山縣的百姓們卻絲毫不顧舉人們的慘淡,幾百人呼啦啦在大堂外全跪了下去。
「青天!」
「青天!」
「青天大老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