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曾梨花遭逼婚
譚文濤點了點頭:「對,衛生紙。」
「就是代替手帕擦嘴擦手用的。」
「也還有解手用的。」
「我馬上準備出國,去考察一下衛生間的生產線。」
「然後,回來自己製作。」
「馬上在我們縣裡建造全國第一個衛生紙生產工廠,第一個衛生巾生產工廠。」
「以後,擦手擦臉,就不要用手帕了。」
「乾淨衛生方便。」
曾梨花像個小學生似得看著譚文濤,感覺到他的知識太豐富了,這智商也太高了。
忍不住輕輕的說:「晚上回家。」
這話就是告訴譚文濤,她好想做他的女人。
譚文濤點了點頭,就馬上告辭。到辦公室給王心儀打了電話,告訴她,馬上辦理去德國和美國的手續。
他要先去德國購買那機床和車床。然後,再去美國考察那衛生紙的生產流水線。
王心儀想到譚文濤又要出國,自己可以跟著他再次享受那種異國風情,當即很是激動的就馬上申請。
譚文濤交代好,把公司的事情處理一下,就到自己的顧問辦公室去了一趟,聽了一下宋麗蘭的報告。了解了一下目前的工作情況,到了下班后,他就回到了曾梨花的辦公室。
剛走到門口,就聽到曾梨花很苦惱的說:「媽,你別擔心我的親事。」
「我現在工作都忙不贏呢。」
「等過等時間再說啊。」
譚文濤馬上推開了門,就看到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坐在沙發里,很是不高興的說:「等等,等好久啊。」
「你當了縣長,就不結婚了啊。」
「都三十多歲的人了,還不結婚。」
「人家的孩子都上學了。」
「我不著急嗎。」
譚文濤關好了門,走過去笑著說:「姐姐,這是你母親啊。」
曾梨花心情複雜的點了點頭:「是我媽。」
譚文濤馬上叫道:「那我也跟著叫媽。」
曾母瞪著眼睛看著了譚文濤,馬上笑著:「你是文濤啊。」
「長得比電視上還好看啊。」
「你叫我伯母,別亂叫媽。」
譚文濤就忙說:「我現在是梨花姐姐的男朋友呢。」
「是你未來的女婿,當然叫你的媽。」
曾母認識譚文濤在開玩笑,馬上瞪了一眼笑道:「你別蒙我。」
「你比我女兒小那麼多,可能嗎。」
曾梨花驚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了,沒想到譚文濤竟然想她母親公開自己的關係了。一時都羞得想找一條地縫鑽進去。
譚文濤馬上輕輕的笑道:「是真的,我和梨花姐相愛了半年多了呢。」
「準備回去告訴媽和爸呢。」
曾母還當是開玩笑,馬上說:「就是你願意娶我女兒,我也不願意。」
「你比梨花小那麼多,怎麼可能呢。」
譚文濤馬上說:「你不願意啊,我已經和梨花姐姐睡在一起了。」
「她都快懷我的孩子了。」
這下驚得曾母齊齊蒙圈,感覺到譚文濤不是在開玩笑了。
要不然,這種話是不可能說出來的。這說出來了,就是真的有那麼回事了啊。
隨即,她馬上驚得把頭搖得像撥浪鼓似得:「不行,不行。」
「我剛才認為你是開玩笑呢。」
「現在你趕快和我女兒放開。」
「你比她小那麼多,會被別人笑話死的。」
「你們不要臉面,我要臉面。」
曾梨花正羞紅著臉呢,見母親這麼反感,她突然有了抵擋母親要求她馬上結婚的想法了,忙說:「媽,我愛文濤。」
「你不同意我和他結婚,那我就不結婚了。」
曾母馬上低聲的叫著:「你,你,你想氣死我啊。」
曾梨花忙說:「我愛的是文濤,除了他,別的男人,我看不上。」
曾母壓低聲音,生怕被別人聽到:「不行,你們年紀差太遠。」
「這會被別人笑死的。」
譚文濤輕輕的笑道:「媽,你別保守了。」
曾母馬上輕輕的叫著:「你別叫我媽。」
「別亂叫。」
譚文濤輕輕笑道:「我都和梨花姐睡在一塊了,你報警認,我也是你的准女婿了。」
曾母揮著手,做了打耳光的動作:「不行,不同意。」
「再亂叫我媽,我就打你耳光了。」
譚文濤馬上把臉伸過去:「打吧,打吧。」
「丈母娘打女婿,又痛又愛。」
曾母就伸手推著了譚文濤:「你這個孩子,別鬧了。」
「你這會把我和你爸,哎喲,把我和梨花她爸氣死的。」
「你想氣死我們啊。」
譚文濤馬上笑道:「那我不敢,我想你二老長命百歲呢。」
曾母馬上說:「那就叫我伯母,別亂叫。」
譚文濤只好妥協的笑著:「好好,叫伯母。」
「伯母,現在你女兒是我的女朋友呢。」
「不能逼著她去嫁給別人。」
曾母低聲的叫著:「你們不適合。」
「年齡相差太遠。」
譚文濤就讓步似得說:「那這樣,我偷偷的做您的女婿。不讓別人知道了。」
曾母馬上叫道:「那也不行。」
下一秒,她馬上降低了聲音:「你們不能在一起了,馬上分開。」
譚文濤忙說:「不讓我們結婚,也不讓我們在一起。」
「那不行。」
「那我不同意。」
曾母瞪眼低聲吼叫:「這要不得你不同意。」
譚文濤馬上嬉笑著:「你不同意,我就向大家公開我和梨花姐的相愛的事情。」
曾母狠狠的低吼著:「你敢。」
「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譚文濤就認真的說:「你要面子,只能這樣。」
「我和梨花姐不結婚,也不公開關係。」
「你要不同意,那我就公開我們的關係。」
曾梨花就跟著說:「媽,答應文濤吧。」
「你不答應他,我也公開。」
曾母只好讓步的說:「那你跟老吳結婚,我就答應。」
曾梨花馬上低聲叫道:「媽,你說什麼呢。」
「你還要我一妻兩夫啊。」
「這讓人知道了,會罵死的。」
一陣激烈的交涉后,曾母只好讓步了,讓女兒和文濤兩人私下的做夫妻。也不逼女兒另外嫁人成家了。
這時,她也想,譚文濤的年紀還大四五歲都好啊,那樣,都可以堂堂正正的讓他和女兒結婚啊。
這小了十一二歲,感覺太遠了,自己能接受,世人不會接受。
「你們兩生了孩子,就讓文濤帶著啊。梨花,你別帶著啊。」
曾母考慮到一個實際問題,只好叮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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