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演唱會
與Macklemore和RyanLewis在西雅圖——巡演的起點約了一個時間在演出場地附近的酒店見面。
一開門,就看到兩個很酷的男人正在開心的聊天。
見到我們走了進來,其中一個指了指我們,用一種非常有節奏的語氣問帶我們過來的工作人員,「是那個……Kings對嗎?」
工作人員點了點頭,然後男人張開雙手抱住了站在我前面的艾薩克。
看到他僵硬的背影我就知道他一定對現在的狀況感到懵逼。
正準備嘲笑他,那個男人放開了他,開始朝著我走來,「你一定是那個名字很長的主唱,加布莉艾爾迪羅德對吧?」
「額。」我露出了一個尷尬的笑容,然後點頭,「是我。」
第一次有人吐槽我名字長,但我只覺得我的名字最多只是音節比較多罷了。
「呼,太棒了!」他長吁一口氣,「在知道你們也是獨立音樂人的時候我就想……yes!就是你們了!我們獨立音樂人就應該互相幫助,只是可惜你們已經找大公司簽約了,不然來我的廠牌該有多好!」
哦對。雖然在美國公告牌取得不俗的成績,但並不代表他們不是標準的獨立音樂人。
恰恰相反,我聽說他們的音樂不僅從頭到尾都是自己製作,甚至Macklemore還自己辦了一家廠牌(發行公司),和我們這種只是自己只做音樂卻依舊掛靠大公司發行的「半獨立」完全不一樣,也厲害得多。
不過獨立也分很多種,他們的音樂顯然就是獨立流行說唱,而我們……講真我真搞不懂艾薩克做的那些是什麼。
這個說話的人大概就是說唱歌手Macklemore了,另外一個應該是電子音樂製作人RyanLewis。
簡單地聊了聊音樂,艾薩克本來還有些興趣,但發現對方的音樂理念和他不太一樣就顯得有些興趣缺缺了。
——不過我猜也沒幾個人和他有一樣的理念。
雖然在場的四個人里大概有三個人都覺得有些尷尬,但我想Macklemore應該覺得挺開心的。
……
兩天的時間轉瞬即逝,Theheist巡演第一站西雅圖站將於今天晚上八點正式開始。
我和艾薩克這兩天一直在緊急的排練,這場演唱會的主人出人意料地給了我們十分鐘的表演機會。
這是什麼意思呢,一般暖場嘉賓只會在正式表演前表演1-2首最有名的歌,而十分鐘的時間我們基本上能表演3-4首歌。
不僅僅是因為暖場嘉賓一般沒什麼名氣,自然也就沒有什麼有名氣的歌;還有就是,所有人都是沖著正主來的,誰會想要花錢把時間浪費在暖場嘉賓上呢?
看來他們真的很看好我們。
風險不可謂不大。
而壓縮一點內容,這十分鐘基本上夠我們唱完EP的所有歌了。
但是……我們除了之前正式打過單的二單《親愛的男孩》,其他的歌我們都沒有好好排練過現場,畢竟我們以為最多只需要表演兩首歌。
沒人知道這兩天我們是怎麼度過的。
除了排練就是睡覺,偶爾試圖從兩位前輩的口中挖出一些現場表演的經驗和注意要點。
然後,我們就這樣被工作人員和摩伊一起趕上了舞台。
我的服裝除了露了很多腿倒不怎麼暴露,但昏暗的舞台和稍顯嘈雜的觀眾席都顯示這不是一個適合我們的舞台,然而事已至此,我們只能硬著頭皮上。
「3,2,1。」耳返里燈光師的聲音響起,艾薩克演奏著電子合成器,古怪的電子音符響起。
刺眼的彩色燈光瞬間開啟,觀眾席上的所有人突然安靜了下來——雖然都烏壓壓地看不清,但想到觀眾席有這麼多人,我還是很緊張的。
「不好意思,你在聽是嗎?」我開口道,這是我們的首支單曲《Sing/唱》,這首歌並沒有獲得非常好的成績,但我和艾薩克都很喜歡這首歌,想把他作為我們的開場。
「我從不盲從,也向來不安於現狀。我不保持沉默,也不需要你們把我的歌吹得天花亂墜。我不會低下頭,讓我繼續唱,讓我繼續做自己……」我一邊唱一邊走到舞台邊緣,看著下面跟著節奏開始扭動的人群,露出了一個笑容。
正巧在音樂伴奏期間,我試圖按照其他人教得那樣炒起氣氛,朝著下面大聲喊道,「西雅圖,你們好嗎?!」
「……Yes!」歡呼聲回應了,而且還挺熱情!這讓我鬆了口氣。
扶了扶耳返,另一隻耳朵里聽到的帶有回聲的聲音有相當大的延遲,但我還是強迫自己忽略那些影響,繼續唱下去。
Sing這首歌結束我們迅速切換了剛剛跟著EP發行的新歌,好歹這幾天是唱熟練了,我蹲下身,試圖和前排的觀眾打招呼,一邊笑著一邊繼續唱,「嘿,我從未離開,我只是在做我們真正想做的事情。」
站起身,我第一次在如此大的舞台上演出,所有人都看著我和我互動……一切似乎進行得還不錯。
我轉過身看著身後認真演奏的艾薩克,然後後退並側視他,在強烈的舞檯燈光下似乎立刻就感受到了我的視線,他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綁架我、撕扯我、纏繞我,讓我成為你的提線木偶,你一定開心極了。」這句話本來在我們剛搬出艾薩克家來到公司為我們提供住所的時候寫的,形容的是我們控制欲極強的父母。
但他卻沒有移開視線一直盯著我,手上還不停,讓感到有些尷尬的我對著艾薩克眨了眨眼睛。
……
艾薩克這才慢慢低下頭,卻大概因為燈光的熱度額角滴下了一滴汗,他可能是有些口渴,伸出深紅色的舌尖舔了舔嘴角。
我一愣,差點忘了詞。
該死的,我怎麼突然覺得剛剛那句詞那麼有歧義呢?
當我想起來的時候,我趕緊往前走不去看他繼續唱。
……
演出的時間——不,或者說是萬眾矚目的時間過得特別快。
Macklemore和RyanLewis在我唱《親愛的男孩》一半的時候出場,歡呼聲突然響徹了整個場館。
第二段主歌部分,Macklemore開始唱之前特意為這首歌寫好的說唱,「一切都已經過去,我知道我搞砸了一切。留下吧寶貝,你的離開讓我的心已跟隨你遠去,希望有朝一日我們還能相擁著開懷大笑……」
氣氛在我們兩個組合之間的合作中達到了一個小高/潮,歡呼聲不斷迭起。
但他們的出現就是在提醒我們時間不多了。
「其實我並不想離開啊,我親愛的男孩~但我只是你的一個過客,我只是你美麗的過客,我永遠只是你美麗的過客。」
音樂聲緩,我戀戀不捨地唱完了最後一句話。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僅僅是這暖場的十分鐘都讓我感到不可思議的快樂,「我們是Kings,謝謝你們,西雅圖!」
但我當然沒忘記我們的本職工作,「Macklemore和RyanLewis!哇哦……他們是最棒的對嗎?」
下面的回答已經不重要了。
我和艾薩克在黑暗中離開了舞台,歡呼聲重新響起,心中突然瀰漫起一絲失落。
我的心跳得很快,我知道十分鐘的時間已經很多了。
但……我並不能滿足。
「寫歌嗎?」我身後的艾薩克突然開口道。
我轉過頭看著他,儘管他盡量在使自己的表情變得波瀾不驚,但被燈光照得微紅的臉頰和殘留在發梢的汗水顯示出他的確不似外表來的平靜。
比他更狼狽的我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多寫歌才辦得起真正的演唱會,哪像我們現在一共才四五首歌。
「那去你房間還是我房間?」
但我卻故意混淆他的意思,裝作沒理解他般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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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雖然我沒有看過有暖場嘉賓的演唱會,但應該是只有一兩首,而且還一般要和主辦的歌手合唱。情節需要,改動一下唄~
②最喜歡唱歌的時候把之前寫的歌詞複製黏貼了(。我抄我自己
③其實《親愛的男孩》是一個出軌的故事……有人聽出來了嗎hhhh?
么么噠~